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2019年我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执法大队职能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局党组要求,签订党风廉洁承诺书和机关作风建设个人承诺书,加强个人作风建设,加强个人的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情况,教育引导队内干部紧扣新时代脉络,牢记新的使命,树立新的思想,不断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带头执行党的纪律。 二、个人纪律作风情况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能够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工作生活中,时刻自警、自醒,管好自己的心不贪不占,管牢自己的手不拿不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跑不送。不搞特殊,不耍派头,待人接物,平易近人,遇到办事群众主动询问帮助,不让群众多跑路,做好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主动虚心接受局领导和同事们批评意见,在工作中对照整改。 三、个人廉洁从政的情况 经过认真对照查摆,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不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的情况;不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赌博方式敛取巨额钱财,通过"大赌""假赌"大搞权钱交易;家人及亲友没有在环保行业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情况。没有利用地方特色谋取私利的情况。 四、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