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高新区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纪工委廉政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将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廉政教育,严明党的纪律。 一是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通过开展理论宣讲、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专题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干事创业。二是与落实廉政制度相结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述责述廉制度(试行)》等廉政制度,以召开廉政会议及廉政谈话等方式,局班子成员及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对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管领导对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点评,并对2018年下半年工作任务和廉政建设提出新要求。三是将党风廉政教育与落实责任制考评充分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我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中,明确岗位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奖惩、任用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效果。 (二)压实党建责任,推动廉政建设。 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王奎刚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度,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政治任务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细化责任分解,年初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融入到财政业务工作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全力抓、各科室负责人配合抓的分工格局,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抓好"一岗双责",坚持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目前,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均履行"一岗双责",目标到人,层层落实,全面保障了整个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巩固深化,防止"四风"回潮。 对内,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工会经费、公车配置等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严肃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等财经纪律。对外,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各部门调整追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报销指南》等管理规定,积极倡导厉行节约良好风气,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程序,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同比压减5%。 (四)深化财税改革,推进源头防腐。 一是全面启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重点监控财政资金支付活动中授权支付超额、超额提现等不规范行为,提高直接支付占比和公务卡结算频次,强化财政监督在源头防腐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实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完成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全面公开,进一步提升我区财政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对政府性隐性债务进行摸底排查,参与制定了《滨州高新区防范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强化财政监管力度,不断健全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机制,规范内部运作程序,特成立公益设施类项目建设评审项目部,统筹规划区内公益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及相关费用的支出、管理与监督。五是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上半年,重点开展了扶贫、民政、乡村建设等各项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上半年,当前我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两个责任"意识有待增强、强化责任担当与全面履行职责难以有效结合,对财政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还须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落实还不到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马上就办"还须进一步深化落实,少数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各部门及股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及区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防止财经违纪违法问题反弹,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 (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权力清单和经费审核流程,切实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融合,严格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廉政节点的权力运行,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把加强内控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及时堵塞漏洞,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把考评的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继续加强内部监督审计工作,不断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对存在廉政方面轻微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整改。 (三)持续推进源头防腐。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公开透明预算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分析、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提升源头防治腐败的成效。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完善的干部教育培训、实践活动等机制;加强组织建设,要求每位党员要从自身做起,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强化效能问责,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