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电话销售诈骗的人员一定会收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大家知道电话销售诈骗是如何量刑的吗?接下来请大家来本站了解一下吧。 关于电话销售诈骗如何量刑小编分析如下: 电话诈骗基本是按照诈骗涉案数额来定罪量刑的,但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从严惩处。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是关于电话销售诈骗处罚的标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电话推销的骗局有哪些,那就继续关注我们下期的电信诈骗安全小知识吧,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