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互联网的浪潮下十分迅猛,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使现代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快捷,为广大的传统行业提供了新的增长点。为了使互联网消费金融得到健康的平稳发展,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力度进行行业的统筹规范工作,不断制定出更加完善合理的规范体系,从而保证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本文对此进行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健康发展 1.现阶段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实际情况 1.1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必要性 我国的互联网建设相对于希望欧美发达国家的步伐并不落后,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以后,凭借着巨大的人口优势,我国已经有了十分广泛的互联网受众群体,这些群体流量为互联网巨头们创造了许多的经济价值。许多工业产品和文化产品的成本,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飞速进步得以迅速的降低,并且广大的用户也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不断发展得到了自身的切实利益。我国政府近些年来在不断的推动产业转型和升级,更在这方面给出了许多的政策红利,所以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政策的东风下,实现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也得到了新的驱动增长极。目前来看,我国的互联网规模十分庞大,并且由此衍生出来的相关周边产业也在日新月异的发展,可以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在未来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互联网消费金融仍然会保持着高度发展的态势,并且反过来促进一些传统领域的进步和发展。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时代背景下,普通的金融消费者可更加便利的得到金融服务,并且也可以针对一些互联网消费金融所带来的潜在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使该领域得到更加健康良好的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在目前来说,可以使用户更加具有针对性的选择相应的金融服务产品,与传统的商业银行所提供的服务可以形成良好的互补。 2.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形式 2.1移动支付 作为电子支付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支付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进行支付,在资金流转和货币支付方面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去交易平台主要有移动支付客户端和网银等[2]。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其具有着开放数字化等先进特点,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程度的便利,并且移动客户端的不断普及,使得金融和时事等各项信息也可以快速的传递到消费者手中。 2.2企业和个人的众筹 群众筹资或大众筹资被称为众筹,主要采用预购和团购的形式,向网友的项目发起资金援助,这也是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形式上与P2P相似。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众筹具有着多样性和低门槛以及注重创意的特点[3]。区别于国外的金融体系,我国的金融体系对于众筹的接纳方式不同,从而造成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众筹的发展速度和模式以及内涵都有着一定程度的差异。其中,我国未经国家发行批准的债券和股票属于非法集资的范畴。 2.3 P2P互联网借贷 在2007年,我国最早的P2P平台成立,发展在早期十分缓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普及,在2011年以后也进入了一个快速的发展时期。理论和实际都表明,P2P网贷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下发展十分迅速,目前已有700余家网上平台。P2P网贷随着不断发展,其含义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扩展,传统意义的P2P网贷主要是指个人对个人的借贷业务,而当前的P2P业务主要是所有的互联网借贷业务。其形式主要是间接融资的一种借贷行为,P2P业务公司与传统的银行业务贷款相比,仅仅提供平台和客户的信息,与客户并不存在直接的借贷关[3]。目前来看,我国的P2P借贷业务在网上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P2P借贷业务是一种新的融资形式,体现了互联网精神中的平等和开放原则,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是P2P借贷不受金融监管,很可能变成一种新型的庞氏骗局,其最终的结果将会恶性倒闭。 2.4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之间的结合 移动支付和电子商务的不断普及,尤其是二维码技术的大规模使用,极大程度的推动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飞速进步,我国目前相对比较大的移动支付平台是阿里巴巴科技集团旗下的支付宝,其次是腾讯科技旗下的移动支付业务,上述两大平台的科技感相对比较浓厚,使得日常的居民消费更加的方便快捷,并且互联网的一些金融服务也使互联网消费金融不断完善。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锐意进取,不断保持开拓的精神,并且不断开阔自身的视野,重视电子商务市场所带来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并且根据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实际情况,以及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科學完善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模式和体系,结合现阶段的移动支付群体,使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我国日常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得参与度不断深入,切实满足社会未来发展所需要的金融环境。 3.互联网消费金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3.1相关监管法律方面的问题 因为我国在该方面领域的发展时间还相对不够长,并且一些发展经验来说也十分薄弱,所以使得该领域在目前的进步过程中面临着盲目扩张等一系列的问题,并且法律监管也十分不到位。例如,一些不法分子根据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信贷资金进行诈骗,使得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机构和个人受到利益上的损失,也有一些非法的金融机构改头换面,在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的包装下,从事一些高利贷的行业,面向个人用户的金融借贷,远远超过国家法律相关标准的利息,并以此来谋取一些不法的利益。一些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利用各种渠道和信息不对称来骗取用户的资金,对用户的各项权益进行了严重的侵犯。上述情况与我国的法律制度监管缺陷有着直接的联系。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在未来应该退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尽可能的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深入到每一个细节,为客户提供更加良好的优质服务。并且政府部门也要加大执法的力度,有效的监管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一切非法金融业务的违规操作,切实保障居民的各项权益。除此之外,还应该对于消费者的隐私安全重点加强保护,将消费者的信息和各项隐私纳入到电信金融法律体系框架的范围内。 3.2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盲目性 目前来看,金融领域中的很多传统产业都在积极的引入互联网平台,但是很多传统企业在进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程度的功利性和盲目性,从而达不到预期的相关要求。所以在互联网金融的后续发展过程中,应该与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特征相互结合,尽可能的站在用户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分析我国广大的中产阶层和中低收入阶层的真实金融需求,相关的业务也要与传统的金融服务区分开来[5]。只有这样才能使越来越多的用户群体享受到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所带来的消费红利,并且广大的用户群体也会使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得到进一步的促进。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做好顶层设计工作,加强相关企业的领导工作,切实做好广大市场的宏观调控,尽可能的使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相关产业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进步。 3.3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质量 我国的相关产业,在目前的实际形势下仍然需要奋力追赶,并且政府在此过程中也应该重点建设一些相关的企业和产业链,提高消费者群体的获得感和满意程度,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各大企业应该针对这个群体为依托,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阶层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时刻保持着创新的思维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的创新。除此之外,互联网消费金融機构也应该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重视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和研究。相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针对消费者的自身需求以及企业的自身发展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针对性的信贷服务,并且在此过程中应该提高产业发展和公司自身发展的健康性,采取积极灵活的政策来刺激市场的消费需求。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应该在针对国外相关经验合理借鉴的情况下发展的一些较为新颖的产业模式,从而使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足以进一步的开拓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发现一些产业问题,并改善服务质量,最终实现整个产业链上的稳步提高,这对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4.结语 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已经对传统行业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影响,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问题,导致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进步空间。针对这种局面,政府部门应该做好相应的制度建设,更根据制度体系进行监管,不断以制度为导向,规范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一些乱象。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行业也应该针对消费者实际的这种需求进行调研,采用更加灵活的服务来提供给消费者,不断赢得消费者的满意,最终实现行业和消费者的共同获益。 【参考文献】 [1]周春应,张丹,程玲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生态污染及其治理策略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8,(36):121-122,139. DOI:10.3969/j.issn.1673-291X.2018.36.051. [2]翟春娟,姚炳男.互联网消费金融产业链结构及其运作模式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9,(13):168-170. DOI:10.3969/j.issn.1002-5863.2019.13.046. [3]从宝辉.互联网金融领域个人征信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北方金融,2019,(2):95-98. [4]杨曦.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运营风险防范问题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18):347. [5]许海翠.京津冀区域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趋势及风险管控[J].商业经济研究,2019,(2):46-48. DOI:10.3969/j.issn.1002-5863.2019.02.014. 作者简介:徐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