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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口味中国古代形形色色的变态私密生活


  在汉与魏、晋之世,社会并不认为多么不正常;而时至今日,美国全国心理学会于1973年也通过一项决议,认为同性恋是"非异常行为";至于那些有同性恋传统的民族和地区,更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的了。但是不管怎么说,在古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看法,是以以下这些现象作为性变态,而且记载在史书以及许多野史、笔记之中的。
  一、"两性人"
  "两性人"是一种生理畸形,即亦男亦女,在女人前是男人,在男人前又是女人,对此古人称之为"人妖",又谓之"隐宫",俗则称之"天阉"。据《内典》云:
  人中恶趣有五种不男:天、竖、妒、变、半。且有五种不女:螺、筋、鼓、角、线,俱终身无嗣育。
  有人解释"隐宫"(天阉)的五种含义:不男之"天"即天生性器萎缩,不能勃起。"竖"(或称"捷")是:生而为男却是女人,反之,生为女人却是男人;古人更云"值男即女,值女即男",意谓见了女人是男人,遇到男人就成女人。"妒"是所谓"似有似无"。"变"是一半为男,一半为女;或半月为男,半月为女。"半"则是"无异而不能"之意。
  至于"不女",就是俗谓"石女",而"螺"、"筋"、"鼓"、"角"、"线",以现代医学语言来说,就是性生理障碍,大多可用外科手术矫正之。文物中的性变态这种不男不女或半男半女的"阴阳人",在生理学上如同太监一样是"中性人"。日本古代这种情况也很多,叫做"二形"或"半月"。明代人则称之为"人屙";白话文学家则称之为"人屎"。
  晋惠帝世京洛人有兼男女体,亦能两用,而性尤淫。解者以为男宠大兴之征,然亦不闻一月中阴阳各居其半也。又吴中常熟县一缙绅夫人,亦大家女也。亦半月作男,当其不能女时,崇砧(昔时夫妇燕好时用的一种小褥,承受作爱时所流精液血水用)避去,以诸女奴当夕,皆厌苦不能堪。闻所出势(阳具)伟劲倍丈夫,且通宵不起事云。按二十八宿中,心、房二星,皆具二形,则天上已有之,何论人世?
  《癸辛杂识》则记载了有个军事统领叫赵忠惠,他的幕僚赵参议有个婢女聪明美丽,许多官员都喜欢她,赵忠惠也是同样,他千方百计地把这个婢女弄到手,要和她发生性交关系,但婢女坚拒不从。赵忠惠既气怒又奇怪,强剥她的衣服,发现她是"两形人",认为这是妖异,就把她杀了。
  又如明人隆庆二年奏牍中有:"山西男子李良雨化女"一事。而明、清人笔记如郎瑛《七修类稿》及嘉靖王济的《询堂手录》也记有公猿变母猿的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对狐狸精的描写,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生活的现实:旧传:狸有两体,其年久者能变幻惑人。遇男则牝,遇妇则牡。今京师有此妖,或一家中内外皆为所蛊。各自喜为佳遇,然实同此兽也。狐与狸又各一种,而世多混称之。
  变性者混入宫廷,史料较多,尤其是易服变性有时还被传为美谈。如《晏子春秋》记载:"灵公好妇人而为丈夫饰者,国人尽服之。"《宋书·五行志》记:"魏尚书何晏服妇人之衣。"《北齐书·元韶传》言文宣帝"剃韶须髯,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王嘉《拾遗记》云:"汉哀帝董贤更易轻衣小袖,不用奢带修裙",也是穿女人的衣服。
  至南朝梁、陈时,由于一些男子经常沉湎于女色,一些男子居然"熏衣剃面,傅粉施朱"。到了明代易服变性的"人妖"更普遍地公开化,可能是由于男色盛行之故。因此戏曲院本中如徐渭有《女状元》,王媪德《曲律》中更有"男皇后",搬演于戏台之上。
  古人不管男扮女还是女装男,都称之为"人妖",如《南史·崔慧景传》:"东阳女子娄逞,变服诈为丈夫,此人妖也。"此外,如《乾子》一书中的孟妪,《玉堂闲话》中的白项鹤,都是易服变性的"人妖"。古人对"人妖"是鄙斥不屑的,如《荀子·非相篇》指斥:"人妖"云:"美丽佻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韩愈的《辞唱歌》也斥骂"人妖"说:"岂有长直天,喉中声雄雌?君心岂无耻,君岂是女儿!"
  对于以上所述"人妖"现象,从我们今天的观点看来,情况并不相同,应作具体分析。太监以及太监娶妻现象,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畸形产物,应予彻底否定;至于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阴阳人",是性生理畸形,应予医治;至于易装,目前女着男装,社会一般不以为非,如在日常生活中男子爱着女装,那就是一种性心理变态(称之为"易装癖"),就需要加以矫治。
  二、恋物癖
  恋物癖是一种最有代表性的性的岐变现象。当然,恋物成癖者古今中外甚多,多数并不与性有关,但对有些现象如果不从性心理的角度来看,恐怕很难以解释。而且,在性心理变态的诸现象中,恋物癖最为复杂,这是因为"物"的范围实在太广了;同时,还有正恋物癖和反恋物癖之分,从表面上看,方向似乎截然相反,但其根源则往往是相同的。
  恋物癖者所恋之物,往往和人体有一定的关系,如履恋、足恋、发恋、屎尿恋、爪甲恋、疮痂恋等等,在这些方面,真是无奇不有。(恋物癖的范围应该是很广的。在西方性科学中所谓"物恋"原先只适用于衣履一类的物件,但是1888年法国的皮纳出版了《实验心理研究录》一书,被认为是典范作品,皮纳在这本书中提出全部性的选择是一个物恋的现象,他说,"正常的恋爱是一套复杂的物恋现象的结果。")
  首先是履恋和足恋。
  履,是一种物,它和足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把足和性器官联系在一起,原是古今中外的一个普通趋势,所以履恋和足恋现象的产生是有个自然的根柢的。无论在什么时代,一个正常的在恋爱状态中的人也认为对方的足部是身上最可爱的一部分。在许多不同的民族里,一个人的足也是一个怕羞的部分,一个羞涩心理的中心。但是,任何正常的心理如果超过了应有的程度,都会走向荒诞和谬误。
  在中国历史上,伶玄《赵飞燕外传》所述的汉成帝和赵昭仪合德的性的关系比较明显地表现出足和性兴奋的关系有时可以达到多么密切的程度:"帝(指汉成帝)尝蚤猎,触雪得疾,阴缓弱不能壮发;每持昭仪足,不胜至欲,辄暴起。昭仪常转侧,帝不能长持其足。
  樊嫕谓昭仪曰:‘上饵方士大丹,求盛大,不能得,得贵人足一持,畅动,此天与贵妃大福,宁转侧俾帝就耶?’昭仪曰,‘幸转侧不就,尚能留帝欲,亦如姊教帝持,则厌去矣,安能变动乎?’"从上述记载可知只有合德的足才有这么大的魅力,而飞燕就不行了。
  如《晋书》第四十九卷《孚本传》说:"孚性好屐,或有诣阮,正见自蜡屐,因自叹曰:‘未知一生当着几量屐’"。王士桢在《池北偶谈》卷九里认为这是典午人不顾名教的流弊的一大表示。其实,这类癖习自有其心理的根据,以至于性心理的根据。阮孚的遗传似乎不太健全,他的父亲阮咸‘任达不拘",气不过北阮的盛晒衣服,自己(属南阮)也把大布犊鼻用竹竿张起来。他‘耽酒浮虚",连猪群尝过的酒也能喝。他"纵情越礼",和姑母家的胡婢有性交关系,即使在居丧时也不自裁节,阮孚就是这胡婢生的,其母系的血缘虽不可知,但是如以情理推论,大概也不会太好。
  清袁枚的《续子不语》卷一载有由于履恋而致疯狂的一个例子,题目是《几上弓鞋》:"余同年储梅夫宗丞,得子晚,钟爱备至,性器端重,每见余执子侄礼甚恭,恂恂如也。家贫就馆京师某都统家,宾主相得;一日早起,见几上置女子绣鞋一只,大怒骂家人曰:‘我在此做先生,而汝辈几上置此物,使主人见之,谓我为何如人?速即掷去!’家人视几上并无此鞋,而储犹痛詈不已。都统闻声而入,储即逃至床下,以手掩面曰:‘羞死羞死,我见不得大人了!’都统方为辨白,而储已将床下一棒自骂自击,脑浆迸裂。都统以为疯狂,急呼医来,则已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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