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它具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用人单位经济效益及保持劳动力市场相对稳定的功能。那么,常见劳动合同纠纷有哪些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常见劳动合同纠纷: 1、工资的标准以及范围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一)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二)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三)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2、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劳动法25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解除劳动合同期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除此之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 4、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常见劳动合同纠纷有哪些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合同维权,遭遇合同纠纷该如何维权及劳动维权安全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本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