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特大地震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很多人在这次灾难中死亡。地震的发生是突然的,顷刻间山崩地裂,房倒屋塌,地壳的一次移位,人间的一场浩劫!无数亲人从此阴阳两隔!逝者长已矣,最痛的是活下来的人;地震之后,幸存者要清理废墟,要坚强的挺起脊梁,重建自己的家园,还有面对死去的人的遗产处理的棘手问题。 一个公民死亡之后,继承就开始了,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就变成了遗产。处理遗产就面临继承人的问题和遗产范围,那么,遗产的范围有那些呢? 《继承法》第三条中规定了遗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他财产包括有价证券、提单、债权、股权等。 继承人的范围有那些 继承人可以分为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指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而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法定继承人是指按照继承法所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继承份额等对被继承人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的时间如何确定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最高院的相关意见:"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因此,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 那么,在地震等意外事故中,近亲属中可能遇有多人死亡,该如何认定死亡时间的先后呢? (1)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 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2)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3)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遗产的管理 遗产的妥善管理既关系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利益,也关系到遗嘱人的意愿能否得到实现。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由于遗产的最后归属尚未确定,因此,遗产的妥善保管,对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继承法》第24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最高法院的相关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份额,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 在确定遗产管理人之后,管理人要尽到善良管理者的注意义务,妥善保管遗产,具体包括:查明遗产的范围和状况;编制遗产清单;估算遗产价值;进行适当的处分措施;行驶债权和清偿债务;进行必要的诉讼行为;对有关当事人进行通告和公告;遗产移交等。 遗产分割的途径和方法 1. 实物分割 遗产为可分实物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的情况下,按各自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对遗产进行实物分割。 2. 变价分割 也就是对于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或者继承人都不愿意取得的遗产出卖,变为货币,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变价后的货币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其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 补偿分割 就是将不宜分割的遗产折算成货币,先由继承人中的一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再由取得该遗产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货币。 4. 保留共有 共有,是指共同继承人出于某种考虑,为了生产或者生活的目的愿意继续保留遗产共有状况的,或者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既不适宜于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该遗产的,可以将其作为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照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对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于应分担的义务。 公司的股权及经营权如何继承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保险单的处分 《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知识产权的继承和处分 个人享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专利权。由于知识产权往往具有时间限制和专属特征,因此继承起来比较复杂。 就著作权而言,对于被继承人完成的作品,有四种权利是不能被任何人继承的,只能由其自己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他权利(包括经济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五十年之内,由继承人享有。 就专利权而言,情况也非常类似,专利署名权是专利权人的专属权利,不能被任何人所继承,其他权利虽然可以被继承,但是只能在专利权存续的期间内才有效。 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首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