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生活 - 生活常识大全

当我遇上你二


  "水兵?你也来啦?"
  "是啊,行你们来就不行我来啦?"
  林然兴奋地叫起来:"水兵啊。来来来,两位小姐,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我们寝室第二帅哥:水兵同学。水兵,这是一凡,这是李莹。新闻专业的大一学生。"
  "哦,原来你就是一凡哪。这几天总听林然提起你。"
  "是嘛!他说我什么啦?"
  "他说——"水兵扫了一眼林然,见林然用力地晃着脑袋,还挥舞着拳头,"他说一凡很漂亮,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哈。林然,还说没企图?"李莹用食指点着林然质问。
  "我只说一凡漂亮怎么啦。难道这就能说明我有企图吗?"
  "行啦行啦,开个玩笑而已,看你认真的样子。"李莹暂时放过了林然。
  "真对不起。李莹同学是吧,刚才只顾和一凡说话,冷落了你,请原谅。"
  "哦,没关系。和一凡在一起这么久,我已经习惯了。"
  "如果你真的没生我的气,不知可不可以请你跳只舞呢?"
  "当然。"
  水兵伸手接过李莹的纤手,微笑着向我和林然挤了一下眼睛。
  "怎么回事啊?难道你们寝室的人都有挤眼睛的习惯?"
  我和林然放声大笑。
  "对啦。林然,刚才你说水兵是你们寝室第二帅哥,那第一帅哥是谁啊?"
  "一凡,没眼光了不是。那第一帅哥——"林然看了我一眼,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接着说,"唉!别的可以逗逗你,骗骗你,可这长相是无法隐瞒的。说实话吧,第一帅哥——不是我!"
  "我想也不会是你吧。不过林然说真的,虽然你的长相不总能引起正面的轰动效应,但我觉得你很有个人魅力。"
  低着头的林然一听这话猛地抬头,瞪大了眼睛。
  "你说的,是,是,是真的吗?"
  "当然。"
  正当林然无以表达内心亢奋时,一个女孩向这边走来。
  "对不起,打扰一下。请问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女孩直截了当地问我。不过我并没有惊慌失措,毕竟这样的场景已经太多经历过。女孩高翘的辫子很有个性地扎在一侧,笑容很有亲和力,对我真诚的做着邀请的手势。按说女孩邀请男孩,男孩说什么也不该拒绝的,可不幸的是她遇到的是我。
  "哦,真对不起,"我连忙起身,"我的舞伴在这,而且我们正要去跳舞。抱歉。"我指了指坐在那里的一凡,一凡也随即露出笑容,带着兴奋。
  "哦,没关系。那祝你们玩得开心。"
  "谢谢谢谢。"目送走了女孩,我仍然坐回原来的位置。一凡的表情显得有些尴尬。林然似乎看出了情况,为我打圆场。
  "咳!D这家伙,他根本就不会跳舞。我就是看他整天在图书馆看书太没劲了,就拉他来乐呵乐呵。"
  我脸上笑着,心里感谢着林然。他知道我只和斯诺跳舞。
  舞会结束了,我一直坐在那里没有跳舞。一凡也一直陪着我,接连不断地拒绝向她发出邀请的男孩。我没有问为什么,也不想知道为什么。林然不知换了多少个舞伴,总之他很开心,很快乐!
  回到寝室已经很晚,夜空有星星在眨眼,月亮不是很亮,也不皎洁,却始终是月亮,比星星要亮。
  白天的宿舍基本见不到人影,一到晚上就开始热闹起来!一群夜行者。
  偌大的寝室承载着我们六人的生活,记录着每一个精彩瞬间,孕育着每一份感情,实现着每一个愿望。
  "月亮"一如既往地玩着"梦幻西游",那专著的表情从始至终,从黑夜到黎明,那种执著引我无数次敬折腰。
  我们是打嘴仗最佳搭档,每天见了面就开始思维与嘴皮的较量。
  "月亮,剪头发啦!"我一边带着异常惊奇的语气问,一边用手拨弄着他的头发,像是在鉴别一种珍稀动物。
  "是啊!我都剪了一天了,你才发现。唉!看来我一直都高估了你的观察能力。"月亮说着,眼睛却没有离开电脑屏幕。
  "你以为自己长得帅得可以吸引我的目光吗?另外,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你的头发居然可以剪得如此之难看!恐怕是驴见惊,马见叫,骆驼见了想逃跑。"我边说边摇头,装出绝望的样子。
  "是真的吗?那太好了,难道你忘了让你觉得恶心是我最大的快乐源泉,让你呕吐是对我最激动人心的鼓励,让你全身脱水气绝身亡是我毕生的梦想和最高目标吗!"
  "哦。是吗!我实在不忍心剥夺你快乐的权利,总是希望给予你最大的鼓励,又一直在尝试帮助你实现你的毕生追求目标,可总是不成功。不过没关系,我们来日方长,继续努力,有前途!"
  月亮当然是男孩,至于他名字的由来我也说不清楚,只是忽然有一天,大家都叫他月亮,那他就成了月亮。
  "虫子"是月亮的死党,永远并肩作战于游戏的战场。蓬头垢面,眼屎堆积成团,脸上甚至有口水的痕迹。他们都懒得洗脸了。有时忽然捂着肚子往地上一蹲,叫肚子痛。哎呀,我一天没吃饭了!我都忘了。难怪肚子痛。
  "虫子"的名字也是不知来由的。只要大家都一致称呼,不管什么,被叫者只有接受的份,别想有任何怨言。有怨言也没用。我们班上甚至有个男生叫"垃圾"。大家都叫他垃圾,他自己也就承认了。那次有人到我们教室大声问,垃圾在哪?在这呢!回答响亮而干脆。教室哄然。
  "水兵" 头发老长,直到肩。一双本来大大的眼睛因为眼前的烟雾缭绕总是眯缝着。他吸烟。水兵的个性有些急躁,这和他的那群"流氓"朋友有关。他的行踪有些诡秘,夜里总是不见他,时常凌晨两三点才回来,还带着一身重重的酒气。不过水兵很讲义气,答应朋友的事说到做到,从不打折扣,就算牺牲自己的利益也要兑现承诺。在这一点上,大家都很佩服他,也因此敬重他。
  最引人注目的要算"老大"。"老大"是我们寝室年龄最大的一个,也是我们的寝室长。他来自海南,口音颇重。不善言辞,却总能一语惊人。他是那种在沉默中爆发的人,不过爆发却也是低沉的,然而力量无穷。这时的他盘腿坐在床上弹吉他呢。
  老大对吉他有着一种特别的执著,每天必定要弹上老半天,否则觉都睡不塌实。虽然我也弹,却是随心情,不像他好像每天都处在需要吉他的状态。
  忽然,只见老大一跃而起,站在床上开始疯狂奏乐,是那首《西班牙斗牛士》。他睡上铺,一米七的身高让老大的身影正好矗立于床铺与天棚之间,瞬间显得异常高大威猛。
  "老大,现在是夜里十二点,拜托!"有人抗议道。
  接着就看老大回过头,眨眨眼睛,一点表情没有,沉默了一会儿。
  "哦!"了一声,然后把吉他放下,开始看书。不知道看的是什么书,总之一定是让人一看就会张大嘴巴惊叹不已的书。老大就是狠!
  剩下就是林然和我了。林然住在我下铺,我喜欢上铺的相对安静。
  "D,我今儿真高兴。"
  "我知道。是不是因为一凡夸你那么一句啊。"
  "是啊!你说她怎么就那么有品位。我们刚认识几天哪,她就看出我是个有魅力的人。"
  此语一出,又引起轰动效应。
  "笑什么笑。你们不信是吧。我告诉你们,不出一个月,我把一凡追到手。"
  "好。林然,不如我们打个赌吧。你要是追到一凡,我们全寝请你和一凡吃大餐,要是追不到啊,你请我们全寝吃大餐。"月亮将注意力暂时转移到林然身上。
  "同意同意。林然,敢不敢赌啊?"虫子也来助阵。
  "好。赌就赌。我林然泡妞什么时候怕过,不就是个一凡吗!你们就攒钱等着请客吧。"
  月亮和虫子重新专注他们的游戏。老大仿佛压根就没听见我们说什么,一个人在那里轻声弹着吉他。
  "林然,你真那么有信心能追上一凡吗?"我有些好奇。
  "能不能追上得看你帮不帮我了。D,你这些日子可要抓住机会啊。一凡不是找你给她补习英语吗?你得给她做点思想工作。"
  "怎么做呢?"
  "哎呀。你怎么这么笨呢。你就说我在班里多么能干,同学关系处得怎么好,对啦,我还有一绝活呢,你没忘吧。"
  "没忘。不是电脑嘛。"
  "就是啊。这你可得给我好好吹吹。"
  "你本来就很棒,说实话就行,不用吹。"
  "对对。不用吹。我吹牛吹惯了,不吹都难受。总之你就是尽可能地树立我的光辉形象。"
  "好啦,我知了。不过我可提醒你,我该做的我会做,人家喜不喜欢你我可保证不了。"
  "谁要你保证啦。你只管做好你的工作就行了,剩下的我来。"林然在下铺翻了个身,很享受的哼了几声。
  "睡吧,睡吧,我亲爱的朋友——"!林然又开始唱歌了,他一唱歌准会招来全寝室人的强烈抗议。幸好林然识相,及时刹车。
  "D,你知道治疗失眠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吗?就是听我给你唱一首摇篮曲,保你睡得像婴儿一样甜!"
  林然知道我失眠。其实有时他还是蛮细心体贴的。
  "还是不用了,我怕明早一起来发现床单湿湿的。我尿床了!"
  林然说我变了,失去了那种阳光灿烂的青春气息,说我以前不是这样的。
  以前和斯诺在一起时确实疯得可以,斯诺开朗的性格深深地影响着我,让我也有了爱笑,爱动,爱疯狂的性格。我们会在嘉年华游乐场玩整夜,凌晨两点会在新天地观看最后一场电影,会因为电影的精彩镜头惊声叫好,会在零晨四点还游荡在白天热闹非凡夜晚恢复沉静的徐家汇街区宽阔的街道上,一边"嘁嘁嚓,嘣蹦吧"赢步子相互背着走,一边肆无忌惮地大声唱歌,任奇形怪状的歌声划过整个灰蒙蒙的天空。而现在的我却变得喜欢安静,喜欢一个人独处,喜欢孤独。最常做的事就是在图书馆找个安静又不易被人发现的角落,静静地看书,静静的沉默,静静的怅然若失,静静的失魂落魄。
  很奇怪,明明安静会让我难过,可又时常找机会让自己安静,让自己难过,成了瘾一般。
  夜是这样的难熬!
  早上醒来时,寝室里已经不见人影。昨晚他们玩游戏玩得很晚,还边玩边大声吼叫着,好像游戏是他们的生命一样不能含糊。我本来就失眠,就更睡不着了。最后实在没办法,我用耳塞塞进耳朵,听那些晚间电台。这是我的惯用伎俩,没办法。
  没有睡眠有时很痛苦,甚至让人想自杀。当我用尽了所有招数还是睡不着时,绝望就亲切地爬满全身。我就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直到所有的电台都停播,直到一切噪音都消失,直到我的大脑疲惫到极点,终于有了一丝困意。
  一个人在床上,身体很沉。睡眠不好,头就总是疼。可又睡不着,无奈之下起了床。
  现在这个时间,恐怕食堂也没有早餐了。一块干巴巴的面包安静地趴在桌子上。以前斯诺在的时候,每天早上都有热腾腾的早餐吃。可现在——想到这,我的身子一沉。
  简单洗漱之后,我来到了图书馆。并没有确切的学习目的,也没有考试在屁股后面追,去图书馆只是一种习惯性。
  我绝对算得上是个刻苦认真的好学生。大部分课余时间都在图书馆或教室度过。专业课从来都是名列前茅。这样刻苦的孩子实在少见了,所以图书馆看门的阿姨每见到我都要把嘴巴咧到耳根,再拼命向我挥手,好像我是她刚从国外回来的儿子。
  平时图书馆很少人,只是到了考试前夕,人才慢慢多起来,开始没日没夜地疯狂突击,只为通过考试。越来越多的人这样做,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只要考试前几天突击就可以应付的考试何必平时花那么多时间。可是那仅仅几天的突击怎么能将知识真正融入到意识形态和知识结构里呢!知识是靠一天一天积累的,就像感情一样,积累起来的感情是不会像一时的心血来潮那样可以轻易的就被生活的斑驳磨灭的。只是有时事情会出人意料。
  在图书馆门庭若市时,我会远离那人潮汹涌的地方,另辟蹊径,寻找属于我的孤独。
  经常在图书馆的日子里,我发现了一个异样的个体:一个总是身着深蓝色中山装上衣,浅蓝色粗布吊腿裤子和一双黑色布鞋的中老年男性。身材稍胖,肚子又圆又挺,恐怕他小便时都看不到自己尿液的源头。头发总是紧紧贴在脑袋上,显然睡眠充足甚至过剩。他每天都在图书馆大厅里一圈一圈地走,走路时双手背在后面,眼睛直钩钩地看着地板,脚步不太沉稳,总像是要摔倒,却也没见摔过。走累了,就找个位子坐下,双手重叠在桌子上当枕头,像孩子似地睡觉。一会儿再把目光投过去,就会看见老伯桌子上一大滩口水,令我每次来到图书馆选座位时不得不先仔细查看桌子上是否有口水的痕迹。
  每次坐在图书馆,都会不自觉地寻找那个身影。只要有一天不见他,就会觉得心里空荡荡,连自己都奇怪会有这样的依赖感。
  当然是在斯诺不在身边以后。
  一天的图书馆生活让我的头更是一片浑浊不清。
  黄昏的上海很美,有一点慵懒,有一点颓废,又有一点落拓不羁。喜欢一个人在黄昏时散步。借着落日的余辉享受白天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操场上摆放的音箱播放着校广播电台的节目。主持人的声音很好听。
  "亲爱的同学们,很高兴又一次在周末的黄昏和大家见面······"这声音似乎在广播之外的某个地方听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十月的最后一旬在上海是一年里最舒适最友好的时节,没有冬日里透骨的阴冷,也没有炎夏蒸汽浴般的憋闷。早晚尤其好,让人忍不住要走出去,让皮肤呼吸一下柔软的空气,让心情练习一下释放。总会一个人跑到外滩,趴在江岸的栏杆上,看黄浦江有点浑浊的江水,再回头看眼前一座座经历了历史沧桑的建筑。喜欢用手去抚摩那些建筑的一砖一瓦,想象它们用身体抵挡了岁月洪流的冲击,感受岁月留在它们身上的痕迹。
  我是一个太爱怀旧的人,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就陷入对往事的回忆。我又是一个太敏感的人,总是被生活中最细微的情节拽进无限沉思当中。怀旧和敏感让我怎么也无法忘却与斯诺在一起的日子,让我无法逃离过去的印记。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的周末没有什么精彩。其实我的每一天都不会比另一天精彩,也不会比另一天糟糕。一样的,都是一样的。
  白天似乎有意要把自己弄得很疲惫。为了能让晚上的我好过一点。
  周末就这样结束了。回到寝室,月亮和虫子已经粘在床上起不来。他们的确太辛苦。
  周一的早晨像往常一样忙乱,因为他们就是不愿意早起一分钟。八点上课,七点五十起床。以最快的速度穿上衣服,再自欺欺人地在水盆里抹一把脸,吞一口牙膏,抓一本书就往教室跑。别以为他们是对上课感兴趣才这么怕迟到,他们是怕上课的老头子扣他们平时分。这些学识满腹却迂腐不堪的老教授们就是不开化,把平时分作为本科目最后成绩的主要组成部分。每次都是上课点名下课再点一次。缺席就扣分。以前也有人使用过叫别人替自己答"到"的手段。后来被老教授们发现,愤恨不已。警告我们说如果被他发现有人替别人答"到",两人都双倍扣分,而且真的实施过这样残酷的刑法。之后谁也不敢冒名顶替了。
  一上午的课结束。我看到好多人是睡过来的。下课点名时,教授叫一位同学的名字,半天没人应答,教授以为没来,正准备点下一个。那位同学猛地站起来,答了一声到。头发个性十足地翘在那里不肯倒下。显然是趴桌子睡觉压的。再看他的桌子,一滩水汪汪的痕迹,让我想起图书馆的老伯。
  食堂里遇到了刘菲。刘菲总是那样精神焕发,朝气蓬勃,让人一见到她就会不自觉地提起精神。
  "社长同志,向你报告一个好消息。我们新招募进来的几个同学干活可真卖力。一个个头脑灵活,精力十足。看来我们文学社又要火了。社长你真有眼光。"刘菲连说带笑。
  "不错。我们以后的工作也会轻松一些。"
  "现在大家都没有考试,课余时间比较多,应该好好商讨一下《百草园》的下一步发展计划。"
  "好,我明天下午过去开个会,通知大家一下。"
  "没问题。到时见!"
  刘菲是文学社的副社长,我的得力助手,也是《百草园》的副主编。文学功底甚是了得,我的自然也不差,所以经常会有切磋和探讨,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人生,无所不谈。我们都很了解对方的思想和性情,自然让我们不仅在工作上互助合作,又让我们成了生活上的知心朋友。能建立心灵上的沟通总是让人觉得愉快,致于每次见到刘菲都会开心。不过就是没有那种异性之间吸引的感觉,很奇怪。也不奇怪,有些人就是可以成为朋友,却不能成为恋人。而有些人注定是恋人,而不是朋友。还有一些人,既做不了恋人,也做不了朋友。
  除了文字让我着魔以外,英语也让我如痴如醉。"语言是相通的"这话一点不假。英语也有着如中文一样无穷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为之疯狂,疯狂得可以废寝忘食不眠不休。凭借这样一股疯狂劲,我成功考取了让很多英语专业学生垂涎三尺,又咫尺天涯的高级口译证书。尽管那是四次信心和心智的挑战。
  之前,高级口译一直是我的一个心结,我曾经考了四次。你永远也无法想象在一个考试上三次失利所带来的打击有多么的大,你也无法想象第四次参加同一个考试时会承受怎样大的压力。可那样的打击,那样的压力因为有斯诺在身旁却变得那样无所谓和微不足道。
  宝贝,你说我这次还报名吗?
  报!当然要报!口译是你的梦想,你不能就这样放弃!一定要报,我支持你。我相信你这次一定会通过的!
  斯诺当时的眼神是那样坚定,那样充满信心,好像愿意用生命来押这个赌注。那眼神至今仍时常在我眼前晃动,让我的眼睛为之渐渐湿润,然后大雨滂沱。
  在第四次报名之际,我犹豫了。我这个一贯不轻言放弃的人那次真的有些灰心。毕竟已经失败三次,打击太大。可当身边的斯诺这样对我说时,我笑了。我又报了名。不是我对自己的信心有多少的增长,而是斯诺那份信任和坚持让我不忍心让她失望。
  准备口译考试那段日子看书看得很辛苦,我又是经不起折腾的主,没几天,颧骨变得异常明显。被斯诺看到后,她一声不响地哭了。看着她心疼的眼神,咬着的嘴唇,我的心像是被一根刺扎了一下,很痛。她难过我会更难过,她难过又是为了我。我抹去斯诺脸颊不停流着的眼泪。她把头靠在我的胸前,双手搂着我的腰,在那里静静地把泪水滴在我的衣襟上。没有言语。
  终于在第四次尝试中我成功了。拿到通知单时,我流泪了,是兴奋和感激的泪。我把通知单拿到斯诺眼前,斯诺兴奋得向空中狂跳,落地后一个鱼跃跳进我的怀里,我没有准备好,被这大力的拥抱撞得失去了重心,后仰摔了下去。幸好当时是在草地上。斯诺和我就躺在草地上享受那无比幸福的时刻。
  斯诺深深了解我内心的想法,我的梦想,和我所有努力的意义之所在,因为这一切都和她有关。我的每一个梦想都搀杂着斯诺的存在。因为有她,我会不辞辛苦,不遗余力,不管多么艰辛,都勇往直前,义无返顾。就算疲惫不堪,精疲力竭,只要有斯诺信任的微笑陪伴,就无怨无悔。
  斯诺像是一种希望,指引着我前面的路。
  那时我喜欢叫斯诺"宝贝",她就是我最珍贵的宝贝。我会用中文语言的天赋为斯诺编诗,编好多好多诗,那些诗是心底对斯诺无限爱的表达。
  记得其中有一首诗叫《心情很好》:
  心情很好是因为阳光的明媚,心情很好是因为不再感到生活的乏味,心情很好是因为不再去想错与对,心情很好是因为不再心力憔悴。不是没有阳光的明媚,而是缺少感动的眼泪。生活本身并不乏味,只是自己先失去了激情的应对。事情本身并没有错与对,有也只是人为的匹配。心力憔悴如何应对,只要有宝贝在身边睡!
  斯诺看了总会心花怒放地对我说,你真棒!接着便开始接受室友及身边朋友的无限羡慕之情,斯诺清澈的脸即被幸福淹没,流露出坚定,坚定得连飓风都吹不倒,连暴风雨都打不跨,连雪霜也冰冻不了。
  一天课上下来还真有点累,回到宿舍便一头栽到床上想和枕头结永世之好。没过几分钟,神志开始恍惚,半睡半醒的状态其实最舒服了,睡之前太清醒,舒服也只是初级阶段,而睡着了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就在享受这最舒服的时刻,手机响了,那边传来一凡的声音:
  "哥哥,在哪呢?"她的声音明显带着兴奋。
  "寝室呢。"我的声音却是有气无力。
  "今天天气这么凉爽,我们出去逛逛吧?"
  "哪逛啊?我正睡觉呢!"
  "哥哥,别睡啦。大好时光都让你给睡过去了。我们去看电影吧!"
  "那好吧。一会儿见。"尽管不太情愿,可拒绝像一凡这样的漂亮女孩总是很难,况且人家都叫我哥哥了,哥哥又怎么能让妹妹失望呢。
  我从床上奋力爬起来,简单洗了洗脸,就出了门。
  走到楼下,看见一凡已经在那等候。一身白色紧身运动装衬托出她发育很好的身体。她看见我,淡然一笑,然后连蹦带跳地向我跑过来。
  "多谢哥哥赏光,陪小妹我看电影。"
  "既然你是我小妹,哥哥怎么能让小妹失望呢。"
  "哈哈!实话告诉你吧。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是看出你是个有责任感的人,所以我主动认你做哥哥,以后有什么事请你帮忙,你就不会拒绝我啦!"
  我用惊异的目光把眼前这个漂亮女孩从头到脚审视了一翻。
  "干嘛这样看我啊。好像我是侏罗纪恐龙再世似的。"
  "看不出来啊。人小鬼大这个词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哎呀。其实我也没什么鬼啦。只是对你比较感兴趣而已。好啦,我们走吧,边走边聊。"
  "好吧。我们去哪看电影?"
  "我想去新天地影城,我喜欢那里的环境。不过不知道今天那里上映什么电影,也不知道你爱不爱看。"
  "那如果只有你一个人去看电影,你会去那里吗?"
  "当然。我看电影对环境很注重,如果环境舒适,电影好坏似乎不那么重要。这就像如果你爱一个人,就不会很在乎和他过怎样的生活,因为你爱他,所以只要和他在一起,你就会觉得很满足,而其他方面就不会很在乎。"
  我停下脚步,看着一凡。
  "怎么?又想看恐龙啊?"
  "呵!今天是我陪你看电影,所以去哪看听你的。"
  一凡嫣然一笑,两个浅浅的酒窝调皮地装饰着她清晰的唇线。
  刚和斯诺分开的日子,我总是爱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印象很深的一部是王家卫拍的当时引起很大反响的《2046》,相当精彩。我看得入迷,久久回味,直到散场很久,所有的人都已走光,只留下我一人在那里流着泪,不肯离去。
  电影中有现实主人公和虚幻主人公,虚幻主人公像是现实主人公的心里剖析,或是内心潜在意识层。现实主人公每天都带着各种各样的面具往来于人群之中,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逢场作戏的与一个又一个女孩发生关系,但他心中只爱一个,一个已经在现实中消失的女孩。终于,他发觉这样的生活已经不能再对他产生任何吸引力,于是他踏上了2046的列车,试图寻找他曾经且一直深深爱着的女孩,于是虚幻主人公出现在了列车上。他最后是否找到了那个女孩呢,电影给了这样一个答案:2046上的乘客没有人回来过。是因为他们找到了真爱,不愿再回来呢?还是没有找到而最终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呢?电影没有给出最终回答,答案又不言而喻。
  看着由梁朝伟扮演的主人公一脸茫然,失魂落魄的样子,我像是产生了心灵共鸣,泪水止不住地流。
  今天的电影是《翻译风波》,由好莱坞片酬最高女影星尼可尔·基得曼主演。情节很简单,没有太多的悬念。只是女主角那双深邃的蓝眼睛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蓝蓝的像海一样的眼睛那样直直地注视着什么,一眨不眨。里面有愤怒,有仇恨,有彷徨,有失落。那样的眼神让我想起了斯诺。斯诺也有那样一双眼睛。黑色的部分几乎占满了整个眼裂之间的空隙。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眼睛就一闪一闪,向我传播着无尽的爱意。我总是会看着她的眼睛发呆,直到她撒娇地躲闪,说不准看。
  我们将来一定要有个女儿。发呆后我说了第一句话。
  为什么?
  她一定会有像你一样漂亮的眼睛。
  我们也一定要有个男孩,让他有像你一样的英俊和智慧。我们都笑了,笑得那样幸福,又那样无知。
  忽然一凡一手抓住我的胳膊,另一只手捂着嘴巴,神情惊恐。我回过神看她一眼,又转头看屏幕,原来是一群死人的景象,吓得一凡把双脚向一侧抬起,不肯放下。说是从小就怕有人摸她脚,特别是在睡觉时,她会一下子从梦中惊醒。
  "为什么会这样?"
  暗暗的影院里闪烁着电影屏幕放射的光线。一凡的脸在那样的光线中显得有些忧愁。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父母就作为驻外大使远居异国,把我留在国内让姥姥照顾。他们认为国内的基础教育是全世界最好的,所以坚持要让我在国内上到高中。上大学之前,他们曾特地回国,想让我出国念大学。我没有答应他们。"
  "为什么不去呢?国外的教育理念和方式比国内的很多高校要好。"
  "可我觉得在国外我会很孤独,我不会快乐。外面的世界太大,不适合我。我只喜欢在一个自己熟悉的地方,与自己熟悉的人在一起简简单单地生活。周围陌生的面孔会让我窒息。我渴望与人交流,渴望有人能关心我,爱护我。尽管那里有父母和我在一起,可是甚至对他们,我都会感到陌生。"
  从小到大二十几年,我一直生活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中,所以不能深刻体会一凡说的那种陌生感。不过自从斯诺离开,孤独就一直如影随形。所以我似乎可以理解一凡的恐惧。
  联合国大会的会场里,各国代表坐在各自的座位上,座位前标识着自己国家的名字。会场四周的深色玻璃窗里是同声传译的工作室。他们在用不同的语言传递着讲话者的发言。尼可尔扮演的同声传译员所在的玻璃窗上写着ENGLISH。她正用流利的英国英语做着同声翻译工作。
  我把头一偏,凑近一凡的耳朵说:"那就是我的梦想。"
  一凡粲然一笑。
  "你一定会实现的。我相信你!"
  一凡的笑厣在黑暗中闪烁。那一刻,我有瞬间的感动。
  电影结束,我们和人群一起出了剧场,没有等到最后。
  我问一凡电影好看吗。她笑着说好看。我又问她看懂了吗。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反正很好看。一凡不愿去想太多。想那么多干吗呢,伤脑筋。这是她常说的一句话。是啊,想那么多干吗呢!
  太多时候我们是在自己伤害自己。
  天暗下来,可上海这座不夜城却仍是灯火辉煌,让那些不愿回家或是无家可回的人们在外面冷风的吹拂下也会有一丝安慰。
  "我们走走好吗,哥哥?"一凡抬眼看我,带着几分孩子的顽皮。
  "好啊!"我向一凡微笑着。一凡回敬了一个。
  街上到处都是相拥而行如胶似漆的情侣,而我和一凡只是肩并肩走着。
  "真好!"
  "什么真好?"
  "和你在一起看完电影,再在这样温馨的街道上散步真好,和你在一起真好!"一凡说完,转过头,天真地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没说什么,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傻傻地也露出牙齿。
  "哦,对了,一凡,你觉得林然怎么样?"
  "怎么样?你的语气让我想起电视里经常看到的一幕:婚姻介绍所里,做媒大妈问一位女士:你觉得这位先生怎么样啊?"
  "哈哈!你的想象力还真丰富。那可以回答我的问题吗?"
  "他啊,他很风趣,像我说的,他有几分个人魅力。"
  "那你喜不喜欢这样的男孩呢?"
  "喜欢?哥哥,你可越来越像媒婆啦。"
  "林然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说真的,他对你有意思。"
  "是嘛!那我倒是很荣幸。"
  "这么说你对他也有意思?"
  "我可没这么说啊。我只是觉得他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女孩。不过那个女孩不应该是我。"一凡顿了顿,接着说,"我知道你又要问我为什么了是不是?"
  "是啊,为什么?"
  "因为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别这么肯定嘛。就不能给他一点希望吗?"
  "如果我给他希望,那只会伤害他。我不想伤害他,因为他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恋人,朋友,你能分得清楚吗?"
  "可能现在还不能,但我在努力分清楚。"
  "那能不能告诉我你喜欢怎样的男孩做你的男朋友呢?"
  "其实就算我现在有一套标准,但当我遇上真正喜欢的人,所有的标准就会全都失效。爱情,我想应该是很奇妙的事情。尽管我从未经历过。"
  "唉!可怜的林然。我该怎么和他说呢。"
  "不用你说,他慢慢会明白的。"
  "你这么肯定?"
  一凡用力地点头。
  后来我们又逛了好多家商场,又去西餐店吃了一顿夜宵式晚饭。一凡就是那样突发奇想,想了就要做,不做就会浑身不舒服。唉!任性的孩子。有这样一个妹妹,恐怕以后有我受的。
  一睁开眼,太阳已老高,枕边的手表显示早上九点。昨晚和一凡吃完那顿夜宵已经接近午夜。要不是我认输,承认累得撑不住了,一凡决不会饶了我。幸亏今天上午没有课,否则肯定迟到。
  打开手机,两条短信息,一条是一凡的:哥哥,还没起来呢!我都吃完早餐了。谢谢你昨天陪我那么久,又陪得那么好,让我很开心!做为报偿,我给你打了早餐,是豆腐脑和鸡蛋饼。希望是你爱吃的。醒了告诉我,我给你送过去啊!
  我笑了。曾经的斯诺也是在早上给我买豆腐脑和鸡蛋饼的。
  另一条信息是李哥发来的,说有个口译的活让我做。电话打过去,李哥正忙,约了个时间就挂断了。见面定在十点,学校对面的"离合"。
  "离合"是一个咖啡厅的名字,是我和斯诺曾经每天黄昏都要去的地方。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玻璃窗外来往的人群,谈论过路人的穿着,谈论他们会有怎样的性格,有着怎样的生活,谈论他们经历着怎样的人生。
  有一次和斯诺对坐在"离合",斯诺问我,这咖啡厅的名字怎么这么怪?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就问那个老板。老板是个青年男子,看上去还很年轻,可一脸的沧桑感,发根全白了,表情总是那样冷俊,像是历尽了人间的磨难,有着大彻大悟后的平静。
  你们还太年轻,我还是不告诉你们好。老板这样回答我们关于"离合"的询问。我们确实还年轻。不知年轻是该炫耀的资本,还是该羞愧的原因。
  李哥是我的导师,年方四十,正值男人黄金时期,而且很会保养,说他三十没有人会不相信。所以我总叫他李哥,他也很愿意我这样叫他。
  李哥绝对算是个成功男人,写过几本颇具影响力的著作,在学校很受领导器重,在同事中也尤其受欢迎,看上去无可挑剔。李哥还有个非凡的老婆。我曾去过他家,见识过什么叫雍容典雅,落落大方。还见识过师嫂精湛的厨艺。在我眼里,李哥几乎享尽了人间美好,让我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我们很是合得来,像是心灵找到了某种契合点,于是关系密切,势不可挡。他一遇到翻译的活就找我,所以我的腰包总是鼓鼓的。他曾对我说,年轻人有这样的毅力可以把英语学得这么好不容易。
  匆忙给一凡打了个电话说有事不吃早饭了,就赶紧穿衣出门。幸亏是男人,不用怎么打扮,省了好多时间。
  咖啡厅里氤氲着青春的气息。周围多是与我差不多大的男男女女,一边嘬着咖啡,一边百无聊赖。对于他们,青春是可以挥霍的。其实和斯诺在一起时,我们也和他们一样。那时从来没有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反而觉得很幸福。甚至觉得如果一辈子就这样度过也心满意足了。
  李哥一身浅灰色西装笔挺,配上一张黝黑的脸,酷极。看上去不像是要去参加演讲之类的学术活动,倒像是要和一位优雅的女士到一家优雅的餐厅吃一顿优雅的西餐。
  "李哥,又年轻了,时间在你身上总是倒流。再过几年你就可以当我弟弟啦。哈哈!"
  "小子,我再年轻也没有你年轻啊。我都快可以当你父亲了。"
  "李哥,师嫂还好吧。好久没见到她了,甚是想念。你可真是幸福啊!我要是能娶到像她那样的女人为妻,这辈子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哎!不过有些东西当你看到时,很想拥有,可当你真正拥有时却感受不到拥有的幸福。不说这个。哎?你比我这个导师都忙,也没空到我家坐坐。哪天有空去,让你师嫂再给你露一手厨艺。"
  "好好好。有空一定去。"
  "言归正传。这次是一家模具生产公司老总找我,说他们公司要从美国引进新设备,要和美国人商务谈判,讨论购买机器事宜,需要一名翻译。没什么资料,你到网上查查吧,美国那家公司叫FERRY。"
  "好的,没问题!事成之后请你吃饭。"
  "不急,等哪天你带个人一起请我我才高兴呢!"
  我知道李哥是想让我再找个女友。我和斯诺的事他很清楚。他很希望我能把过去的感情化开,洒脱一些。他经常说拿得起,放得下才叫男人。我一直都在努力想把以前那段感情放下,却一直发现我在徒劳。
  从大三开始零零散散地做翻译,外事接待,旅游观光,商务谈判,大会讲话,多少都做过。开始时没经验,心惊胆战,怕听错,怕说错,怕翻译得不准。后来发现自己的真正实力是如此的强,大活小活来者不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都能让双方满意得冲我微笑,竖起大拇指。
  给刘菲发了个消息,说临时有事,文学社开会的事改天,时间另行通知。
  这次也没有多少新鲜感,先是机场迎宾。公司总经理和秘书及我三人在机场与老外寒暄一翻,之后先送他们到饭店休息。老外要倒时差。年轻人睡一觉就能恢复精力和活力,不过中国这样一个文明古国给他们带来的新鲜感还是让他们崩儿精神的重要原因。而年老一点的恐怕就要一天一夜才能睁开眼睛,看看眼前的异域风情。年轻真好!年轻确实好,年轻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通宵狂欢,所有的酒后宿醉,所有的无所谓,还有所有的孤独。
  少年人的孤独是可以来享受的。
  吃饭没有到很讲究的酒店去。还不知生意做得来做不来,先在吃饭上投入过多显然不明智。
  虽是小酒馆,却也让美国佬激动不已,毕竟中国菜享有国际声誉。记得学口译那会儿,老师经常说请老外吃饭,不要去那种高级酒店,花钱不少,老外又吃不好,到小餐馆反而能让那些对中国菜痴迷的老外一饱口福。一大盆扬州炒饭,几个老外围起来,吃得津津有味,心满意足。在美国的中国城,小笼包子和扬州炒饭已不知让多少中国人发了家。
  桌上,一如既往是语言上的礼尚往来。中国老板向美国人推荐中国的二锅头,说到了中国不喝二锅头就白来一回。中国人好奇,想知道眼前这位年近花甲却仍尽显风度的美国男人到底有多少酒量。老外信以为真,就真倒了一大杯二锅头,与中国人来回周旋。我向来不喜欢喝烈性酒,体会不到那种米酒的香甜,更不喜欢酒后宿醉。我也不喝啤酒,味道不好,拿来解渴都是劣等选择。常喝的是香槟,或是黄酒,葡萄酒偶尔也喝。我很少喝醉,头脑不清醒会让我觉得不安,甚至恐惧。
  做餐桌口译很郁闷,眼看着山珍海味珍禽异兽却没有时间的空隙可以享用。双方对话的每一句都需要我的媒介。嘴巴说话和吃饭两个功能现在只剩下可怜的说话了。间或嘬一口酒,润一润因说话过多而干燥的喉咙。
  嘴巴时常有大块的溃疡疮,痛得甚至说话都困难,就更别提吃饭了。其实不吃饭都无所谓,食物对我的诱惑力远没有其他很多事大,比如英语。要是让我一天不说英语,那才真叫折磨呢,比上刑还痛苦。即使没有翻译的活干,也没有志同道合之士和我共享英语的美妙,然而却会兀自沉醉于自己创造的英语氛围之中,乐此不疲。
  溃疡的产生是不知由来的,像是自发的,周期性的,到时候就自己冒出来了,像是一种约定。每每因为溃疡而不能正常发音时,就干脆沉默下来,让疼痛也沉默一点。不能说话,也不能吃东西,那就喝水吧。于是溃疡时期我的饮水量会大大增加。同学们见我一大杯一大杯地喝水总会惊得目瞪口呆。就剩下喝水不痛了,还不让我多喝点。
  美国人的幽默总会让我心情舒畅,所以每次接活时总会问是哪国人。
  "你的眼睛很漂亮!" 中国秘书对那位美方公司的女副总裁带着羡慕地称赞道。
  "那我的呢?我的眼睛不漂亮吗?"那位男总裁先生急切地问。中国人异性之间很少会直接称赞对方的容貌,那样会产生误会,除非两人很熟。
  "更漂亮!"女秘书有些难为情。总裁先生听了却开怀大笑。
  双方开了个好头。不过根据我的经验,这并不意味着谈判会顺利,所有的事情一涉及到金钱,就会有微妙的变化。这是我做翻译这么久以来总结的重要经验。多希望经验不是这样。
  接下来的几天就是谈判桌上来回的讨价还价,不过气氛一直很友好,没有任何的火药味。火药味曾经有过,那不是美好的回忆,就没有存储进我的记忆库。如果人真的可以选择记忆,只记想记住的,那么人类将告别痛苦,除非有人选择痛苦。
  谈判进入了白热化阶段。价钱在买方往上升,在卖方往下降,升降到一定程度,就开始停滞,裹足不前,双方都不肯退让,那一个小小的差距就是弥补不上。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悲哀。悲哀在于只顾眼前的利益,没有把目光放得更远。悲哀在于时常把事实上不重要的东西看成重要,而忽略了真正重要的东西。
  就在山穷水尽疑无路时,在谈判眼看就要以失败告终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双方总裁在闲聊中意外发现二人的经历竟然有着惊人的相似点。二人在各自的国家都曾服役于空军,而且做同样的工作,而且都做了十年。退役之后,又都开始从事模具制造行业,今天他们因为生意上的合作聚到了一起。太不可思议了!在座的每一个人都觉得这是个奇迹,是上帝安排的奇妙际遇。接着谈判就自然而然的不攻自破。双方都退让了一步,那个小小的却又难以弥补的差距终于被填塞。结果令双方都很满意,不仅是价钱上的满意,千万里外的缘分更让人倍感珍惜。
  再去就是五星级大酒店,一桌起价八千。中国老板高兴,不在乎相对于设备价钱只是九牛一毛的饭钱。成功谈判后,庆祝餐的轻松氛围一向让人愉快,不过我的工作还是轻松不了。尽最大努力让每一个美好的祝愿都准确及时地传达给对方成了我甘心情愿的使命。
  几杯二锅头下来,美国人面不改色,心不跳,至少没有跳动剧烈得可以让在座的中国人觉得自己在酒的较量中胜出。中国人却有一点撑不住,于是建议改喝啤酒。美国人对中国啤酒甚是偏爱,一杯接一杯,爱不释杯。中方老板自认酒量有限,于是把陪酒的任务交给了秘书小姐。秘书小姐还真不负重望,一转眼十大杯啤酒已经参与体内的新陈代谢了。见美国人还是谈笑风生,表情自然,小姐没底,就问:
  "敢问总裁先生还能喝几杯?"
  "你是说在喝昏睡之前还能喝几杯吗?"
  "是的。"
  "十二杯。"老外端量了一下手中硕大的杯子。
  几个中方代表相觑愕然,顿时放弃了不醉不归的念头。
  告别之时,双方互送了礼物以做纪念。我也得到了一份,还有两位美国人发自内心的感谢和敬意。那感觉比拿钱的感觉都好。
  这次收入不菲,三天赚了两千块。够请那些谗猪谗猫们吃一顿大餐了。一通电话打过去,人马一水水的齐。谁不愿意吃啊,何况是白吃,就是白痴也来了!
  地点定在了学校附近的一家颇具特色的自助餐店。我在门口恭候。
  月亮、虫子、老大和林然先来了。老远就见月亮和虫子勾肩搭背,像是生死兄弟。二人的另一只手不停地比划着,吐沫星子横飞。显然又在谈论游戏,旁边的林然插不上嘴,显得很无奈。老大一贯地默不作声。
  "我就知道你们最积极!"我老远就向他们喊。
  "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我先进啦!"林然对吃有着像月亮和虫子对游戏一样的热情。
  "林然,靓妹呢?"我奇怪,林然身边总少不了靓妹,不知这次怎么和男人相伴而行。
  "你还问我。哎!我托你给我半的事怎么样了?"
  一想到一凡和林然的事,我的心里还真有些替林然难过。
  "那个呀,有时间再说,你们先进去吧。"
  刘菲和文学社的同志们一行七八个。刘菲走在最前头,像黑社会老大带着一帮小弟去打群架,好不威风,不过是个女老大。紧跟着是小静,社里另一位骨干成员。
  小静一向走在时尚的最前沿。只见她一双灰色帆布靴子,足下生辉,一双蓝色袜子在靴子末端露出一个圆边,衬托出白净的小腿。一条到膝上十五公分的牛仔裙显出一分野性和不羁。一件红色花衬衣的外面是一件米色坎肩,很有层次感。时尚的体现主要是在小饰物和小角落上。小静右肩挎一牛仔小包,与牛仔裙交相辉映。左手腕上一串无颜六色的手镯,手一摇,哗哗直响。手表戴在右手腕,是那种黑色粗大型,与纤细的手腕形成鲜明对比。在牛仔裙一侧的裙带上挂着一副粉色太阳镜,走路时一摇一晃。小静双耳塞着耳机,不知在听什么音乐。什么音乐并不重要,单是耳机在那一塞就是青春与活力的象征。
  小静的后面是梁子,文学社里除了我以外唯一的男士,相当酷一小伙。头发是拳皇游戏中八神的样式,一身宽大套装,颇像武术表演服。梁子在武术方面很有造诣,甚至达到痴迷的程度。动不动就摆个李小龙式POSE,就是侧弓步,前腿略直,后腿侧屈近九十度,双手一前一后,五指半屈,时不时用后手拇指刮鼻孔,再配上一两声小龙式尖叫,真是惟妙惟肖。
  "社长同志,你这算是给大家发福利哪?!我们的工作还不够尽心,今后一定好好工作,不辜负您老人家这样的关心。"女老大首先发言。
  "知道我的用心良苦就好啊!"
  "社长,别忘了欠我的饭,这次不算的,因为你这是请大家的,哪天你得单请我才行。"小静牙齿的锋利程度不次于刘菲,能咬死人。
  一次因为《百草园》赶稿,其他社员因为功课忙,都爱莫能助,只剩我和小静。我们俩工作到凌晨两点才把第二天要出版的报纸弄好。当时答应小静请她吃饭。
  "没问题。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
  "那我就放心了。"
  "啊————"一声小龙式尖叫,那边梁子已经摆上POSE了。
  "社长,作为回报,我可以教你几招梁式小龙拳。"
  "有你在,我还学什么,什么样的色女郎挡不住。"
  "是色女郎就不用挡了。哈哈!"
  一辆特气派的别克车向这边猛地开过来,一个急刹车停在了我身边,差点撞到我。还没等我说什么,刘菲和我的广大同志们已经开始破口。
  "你这车怎么开的,撞到人啦!不会开车就别开,你不想要命人家还想呢!"
  这时车门开了,走下来一小伙子,眼睛很大,头发直到肩。手指烟雾缭绕。是水兵。从车子另一边走下来一个女孩,居然是——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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