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正式生效。根据《办法》,7月1日之前,各支付机构实名率需满足95%。届时未进行实名登记的,网络支付将受限。支付账户将按照三类支付账户分级管理。Ⅰ类账户只需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Ⅱ类和Ⅲ类账户的客户实名验证强度相对较高,且具有较高的交易限额。《办法》还规定,对于交易验证安全级别较高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支付机构可以与客户自主约定单日累计限额;但对于安全级别不足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办法规定了单日累计限额。此外,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单日支付限额最高可提升到现有额度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