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学校校长为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三、学校要教育教师做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做学生的楷模。 四、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八荣八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昆明市教师"十必须"、"十不准"》和《宜良县教育系统"十讲、十反对"》,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五、学校要严格执行《昆明市教育系统廉洁从教若干规定》,依法治校,廉洁从教,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为学生征订规定外的教辅资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禁止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六、学校要制定有效措施,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教师索要或收取家长的钱物;要求教师不得在校园内抽烟、酗酒和在课堂上接听电话。 七、学校要与教职工签定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教师的师德师风纳入对教师年终考核内容。与教师的考核、评优、评先、晋级挂钩。 八、中心校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有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对学校的评比实行一票否决。 中心学校(签章) 学校: (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X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