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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铁车辆段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分析报告


  关于地铁车辆段生活垃圾 处理情况的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1. 根据招标时的地勘报告显示现场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存在。经计算,有41822  m 3 生活垃圾和65907 m 3 建筑垃圾需外运。
  2. 通过查看现场发现确实存在生活垃圾。
  3. 经施工单位反应, 盈通物流10#厂房内估计有生活垃圾8000m 3 左右,盈通物流7#厂房以北区域约有生活垃圾7000m 3 ,厂房周围其他区域以及25个勘测孔涉及区域约有生活垃圾6000m 3 。
  4. 控制价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开挖列一项清单按普通三类土综合考虑,未对生活垃圾单独列项。外运单价中未考虑生活垃圾处理费,未上会通过决议。
  5. 施工合同9.14.8条约定"本工程弃渣和土石方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指定弃土地点时,根据基础运距据实调整,基础运距综合考虑为15km。实际距离在基础运距范围内的不予调整,执行投标综合单价;超过基础运距的部分按每增1km的中标运输价格及增加公里数进行调整 。如发包人不指定弃土地点,则承包人须自行确定弃土地点,土石方装卸、运输、消纳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不予调整。"
  二、施工单位诉求
  中铁十一局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提出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将生活垃圾运送至滨海路36号垃圾中转站 。
  滨海路36号垃圾中转站距离安顺车辆段8.4km,此方案只增加垃圾处理费。
  增加费用: 63000 m 3 *140 元/吨*1.5吨/ m 3 =13230000 元。
  方案二: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与素土1:1混合运送到较远的弃土场。
  增加费用: 122637 m 3 *2*(41-15)km*1.09 Ԫ/m 3 *km=6951065.16 元。
  三、工程处提出的方案
  工程处对弃土场进行了考察,并确认了41km的运距。根据施工现场和弃土场情况,对根据图纸计算的41822m 3 生活垃圾制订了五种处理方案,方案及费用情况如下:
  方案一:将生活垃圾运送到滨海路36号垃圾中转站处理,运距8.4km。
  增加处理费41822m 3 *140 元/吨*1.5吨/m 3 =8782620 Ԫ
  方案二:将生活垃圾送到小涧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处理,运距41km。
  增加垃圾处理费41822m 3 *80 元/吨*1.5吨/m 3  =5018640元。
  增加运费41822m 3 *(41-15)km*1.09 Ԫ/m 3 *km=1185235.48 元。
  共增加费用6203875.48元。
  方案三: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与素土按1:1的比例运送至41km外弃土场。
  增加运费 107729 m 3 *2*(41-15)km*1.09 Ԫ/m 3 *km=6106079.72 元。
  方案四:只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运至41km外弃土场
  增加运费107729 m 3 *(41-15)km*1.09 Ԫ/m 3 *km=3053039.86 元。
  方案五:将生活垃圾与土石方按1:1的比例运至41km外弃土场。
  增加运费41822 m 3*2 *(41-15)km*1.09 Ԫ/m 3 *km=2370470.96 元。
  四、工作建议
  鉴于控制价中未包含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及当前较为严峻的环保形势,建议如下:
  1. 建议按方案五将生活垃圾与土石方按1:1混合后运至41km外弃土场,生活垃圾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地勘报告计算,超出基准运距的部分根据合同9.14.8条及中标价格执行。
  2. 对于盈通物流库房中的生活垃圾,如拆迁单位不处理生活垃圾,建议现场确认生活垃圾的工程量,按方案五处理。
  3. 对于建筑垃圾,可以作为回填料使用,建议按土石方处理,不再另外追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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