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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万字的历史著作我有个想法


  复辟,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应该不会感到陌生。它一般是指失位的君主复位,即被推翻的统治者恢复原有的地位;或者是恢复一种被消灭的制度。对于前者,1917年的张勋复辟,就是拥立已退位的清宣统帝溥仪重新即帝位。
  复辟,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世界各地都有,比如说罗马帝国。伦敦国王学院中世纪史教授彼得·希瑟的著作《罗马的复辟:帝国陨落之后的欧洲》,叙述了在罗马帝国陨落后,为恢复昔日帝国辉煌,三个代表人物付出的努力,以及基督教在其中施加的影响及获益。
  彼得·希瑟教授主要的研究方向是古典时代晚期、中世纪早期欧洲史30余年,尤其关注被罗马人视为蛮族的群体,从这类群体的迁徙、帝国边缘与核心地带的互动出发,提出了诸多学术创见。他擅长在学术界与大众、历史与当下间建立联系,这方面尤为突出的代表作是"罗马史诗三部曲"(《罗马帝国的陨落:一部新的历史》《罗马的复辟:帝国陨落之后的欧洲》《帝国与蛮族:罗马的陨落与欧洲的创生》)。三部著作融分析于叙事,多角度呈现从古代晚期到中世纪早期的千年欧洲史,既是汇集半个世纪学术成果的扎实作品,也是历史写作的高峰。
  《罗马的复辟:帝国陨落之后的欧洲》,是一部偏学术性的作品。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应该怎么样去阅读?或者说,我们普通人阅读这样一部学术型著作的意义何在?如果我们只是想简单了解它,可以把它作为一本扫盲、入门的故事书来读。对于其中涉及的史料史据是否准确、真实,我们大可先放到一边不理。因为作为历史考据而言,它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也需要个人具备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这二者对我们普通人而言,都是不具备的,我们无需在此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当然,如果作为一个历史发烧友而言,那就另当别论了。
  通过阅读《罗马的复辟:帝国陨落之后的欧洲》,我们可以了解三个著名历史人物的成长故事和基督教的粗略地的发展史。此外,如果由于书中的某一段话或者某一个观点,能够让我们产生一些思想的火花,那就更好不过了。比如说,我在阅读这本书,就产生了三个想法:
  首先,是对书名的想法:为什么要复辟?其实,按照复辟的定义,我们会发现,除了查士丁尼的行为,勉强和复辟可以挂上钩之外,狄奥多里克和查理曼,以及基督教,他们的行为,与复辟并没有多大关系。因此,查士丁尼与狄奥多里克、查理曼二人的目的,是有所不同的。
  查士丁尼,他的目的比较简单,就是想要恢复帝国昔日的荣光。还没有分裂的罗马帝国,疆域是何等的辽阔,国力是何等的强大与辉煌。这和普通人的心理也是一样的。一个家族,如果中途落魄。后代子孙中,浅薄之人,总是将祖上的辉煌挂在嘴上;而上进之人,却是将恢复祖上荣光作为自己的奋斗的目标。然而有时候,祖上的这种辉煌,对于后代子孙,并不是一件好事,它会局限后代子孙的眼光与心胸。查士丁尼与狄奥多里克、查理曼,最大的区别也在于此。
  狄奥多里克、查理曼二人先辈的荣光不是很耀眼,他们二人的成就远远超过了其祖先。对于他们而言,并不存在要恢复罗马帝国昔日的辉煌,他们首要目的是恢复罗马帝国的制度。因为他们首先要解决的是其统治地位的合法性。就如彼得·希瑟教授对狄奥多里克在公元507年前后,写给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皇帝阿纳斯塔修斯的一封信,进行分析时,写道:
  理解这封信的关键是长期支撑罗马帝国自我理解的意识形态。罗马的意识形态认为,帝国的存在和仁慈神灵的计划密不可分,那就是要最充分地实现人类的潜能……这位哥特人向阿纳斯塔修斯表明,自己作为合格的罗马统治者统治意大利并不是因为偶然,甚至也不是因为他在君士坦丁堡10年观察"罗马性"所获得的个人能力,……上帝的直接干预才是最根本的因素。……狄奥多里克声称他本人以罗马方式进行正确统治的能力源自神灵,这就相当于说他本人以及他所统治的疆域和罗马帝国东部一样,是"罗马的",即神定的、合法的。
  而通过他们的努力经营,罗马帝国恢复了几分昔日的光彩只是其顺带的结果。
  狄奥多里克、查理曼二人恢复罗马帝国制度的第二个目的,可以说是一种夹杂着崇拜与自卑心理使然。罗马帝国,在当时是最强大,最先进的国家,它的政治、经济、律法等方面,确实要领先其他民族:
  他充分意识到了罗马帝国的势力之大,也认识到了罗马人在思想和行政结构等方面的优势;与此同时,对于所看到的一切,他丝毫没有胆怯,而是精心盘算罗马精神中哪些因素可以拿来为己所用。
  而且,狄奥多里克是歌特人,查理曼是法兰克人,他们都不是罗马人。而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却是罗马人是精英阶层,而其他民族则是蛮族。这一点,如同我国清朝当时对其他国家的态度,天朝与四方蛮夷的区别。彼得·希瑟教授对此分析道:
  晚期罗马帝国的意识形态确定了一些互有关联的特征,用于区分罗马人和蛮族。一个中心论点是,罗马帝国(或者至少是其精英阶层)的人比其他人更理性,因为他们在传统上接受的是古典文学的教育。理性被定义为个人运用智力控制身体激情的能力。沉浸在古典文学中,个人会接触到大量好坏行为的例子,如果适当地加以消化,身体就能得到控制。相比之下,蛮族人则受制于激情,完全无法走上理智的道路,尤其容易沉溺于肉体欲望的满足。就整个社会而言,个体成员更加理性意味着罗马人也愿意让即时的满足服从于成文法的规定,而这才是一个有序社会的保证。因此,对于罗马人来说,帝国社会的压倒性优势体现为受制于成文法律。在帝国后期,这种优势被概括为civilitas(大致可以理解为"文明")一词。
  而无论是狄奥多里克,还是查理曼,他们都有敏锐的政治触觉,他们意识到成文法律在意识形态上的重要性,也意识到通过古典教育进一步提高个人理性的重要性。因此,他们不遗余力地的靠近、恢复罗马帝国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也就是在恢复罗马帝国。
  常说,读史可以明鉴,知古可以鉴今。我读《罗马的复辟:帝国陨落之后的欧洲》产生的第二个火花,是对中西帝位继承规则的比较。西方王朝对对帝位继承的规则要宽松很多,相对也就要复杂许多。比如说,英格兰金雀花王朝第一位君主,亨利二世,他在继位之前是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和阿基坦公爵,是一名法国人。
  在《罗马的复辟:帝国陨落之后的欧洲》描述中,东罗马皇帝利奥二世去世后,皇位争夺者与利奥二世就根本没有血缘关系。
  芝诺娶了利奥一世的女儿,他们的儿子利奥二世是王位继承人。而利奥二世即位后,加冕其父芝诺为"共治皇帝",女婿也能当皇帝!别急,还有更好玩的。利奥二世去世后,利奥一世的遗孀有一个名叫巴西利斯库斯的兄弟,也出来争夺帝位,并于475年1月9日成功加冕称帝。好了,小舅子也当皇帝了!最后,还是女婿棋高一着,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里面,女婿也好,小舅子也好,他们争夺帝位,都是合法的,不是我们中国人理解的篡位!
  中国对帝位继承人的要求是比较明确的,主流是父终子承,如果皇帝驾崩后无子嗣,可能由兄弟、或者侄、孙继承。尽管这时候,实质是受权力所左右。但继承人的血脉,是毋庸置疑的。比如说,汉昭帝驾崩后,由于无子嗣,权臣霍光先是迎立汉武帝之孙,昌邑王刘贺为帝,但刘贺"荒淫无行,失帝王礼宜,乱汉制度",结果刘贺只做了二十七天皇帝,就被以霍光为首的大臣废黜。后,霍光等人又立汉武帝曾孙刘询即位,是为汉宣帝。
  中国人对于血缘,是以男方为主的一种血脉关系,十分严肃。女子,是没有资格进祖宗祠堂,立血脉的。因此,公主的后代,根本没有资格参与皇位的争夺。对此,西方不一样。他们对于血脉,完全是从生理上考虑的,公主与皇子的后代,其皇家血脉均被认可,对皇位都有继承权,只是先后顺序不一样而已。
  西方对皇位继承的这种思想,我猜想,可能和其遗产继承法有关系。在他们眼中,皇位,也不过是一种遗产罢了。
  我读《罗马的复辟:帝国陨落之后的欧洲》产生的第三个火花,是关于民族忠诚方面的思考。
  在中国历史上,很少会看到一个民族,主动投靠其他民族,成为其附庸,为其生产、打仗。因为中国人,历来信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想。因此,要想使一个民族依附另一个民族,唯一的手段只能是通过战争镇压后,作为臣民统治。
  西方,一个民族主动依靠其他强大的民族,却是一种常态。他们将这种关系称之为同盟,伙伴。当然,如果作为靠山的民族衰落了,或者有更大利益吸引,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的投靠其他强大的民族。因此,同盟,伙伴之间的背叛也十分常见。而这种文化,实质上已经有了现代雇佣兵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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