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 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等10类食品1114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99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立贵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香山排粉厂生产的番禺排粉(谷物粉类制成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东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捷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洛阳益心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山药黑芝麻(行情000716,诊股)糊,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标称江门市蓬江区正一食品厂生产的榴莲味糖果,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标称鹤山市仔仔食品厂生产的甜酒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标称揭阳市揭东区燕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瓜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唐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出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信宜市兆康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名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肇庆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广州市荔湾区新久隆食品商行的冻羊蹄,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益华国际广场店销售的、来自肇庆端州区宏大海鲜店的冰鲜黄花鱼(黄鱼),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南山区新永兴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天虹购物中心销售的、来自惠州市永东行实业有限公司的冰中鱿鱼,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恩平市大槐镇裕丰行手信店销售的标称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生产的陈皮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中山市百乐购百货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兴禅果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淮盐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四会市世纪好又多贸易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旺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琪玛,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