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的晚上,我挎着相机正要出门捕捉夜景,老伴再三说:老王,你不要走远。我应道:就在附近转转。她们母女、还有女婿逛夜市。一支烟的工夫,老伴打电话给我,说:老王,我们在唱歌,你赶紧过来。嘿,他们三人逛街居然逛到了歌厅,这是我料想不到的。又不是打牌,三缺一。我捕捉夜景正兴趣高昂,打算推辞掉,但经不住老伴再三请求,我这只上不了架的笨鸭子硬被她赶上了架。 临近歌厅,没听到一丝音乐,我还以为走了错门,便向服务员打听,她领我走进一包间,推开门,顿时,歌声震耳欲聋,可想而知,这儿的隔音效果多么地好。我环视了一下,包间不大,灯光昏暗,茶几上堆满了水酒、爆米花、水果,看上去他们是有备而来的。唱歌的正是女婿,他那标准的男高音嗓子撞击着我的耳膜,把个包间快要震塌了,没想到这小子平时文静的话不多,到了这儿活龙活现的,也没把我这个岳父放在眼里,他一曲接一曲地唱着。 这回轮到女儿唱了,女婿在墙壁上点歌机选歌。歌谱,过去都是打印在一张纸上,现在则是智能电子设备,喜欢什么曲子,只要在点歌机上触摸,或手写关键字、词,便进入自动搜索,很快就能找到所要唱的曲子。女儿唱到精彩时,老伴也跟着唱了起来。这阵式,我意识到,他们马上就要让我亮相,我则不断地在大脑里搜索会唱的歌。 十多年前,家里买了一台VCD,连着电视机,我练了几首曲子,那会,老伴说:老王,你是唱男高音的料子。我怀疑老伴嘲讽我,还进行了录音,听了,自认为效果不错,从成千上万个曲子里,我选择了蒋大卫的《在那挑花盛开的地方》、《敢问路在何方》两首曲子作为主攻方向。把每天晚上,还有双休时间全耗在这上面,老伴是我的热心观众,她给了我很大的鼓励,后来我又练了几首曲子。 今天面对女婿女儿,从心里来说,我真想露一手。自已放下十多年没唱过歌,怕出洋相,老伴看出来了,她为我鼓劲,给我点了《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女婿则在点歌机上搜索,很快曲子的前奏曲出来了,顿时,他们停止了说话。我随着曲子高歌,环顾一下,他们三人也在跟着曲子哼着,有意思的是,女婿还鼓起掌来,见此,我更加来劲,又点了《敢问路在何方》。唱这曲子,我觉得不如前曲,很多地方唱不上去,只好作罢,但是,他们三人还是报以热烈地掌声。这回轮到老伴唱了,老伴几乎与我同时练歌的,我也是她最热心的观众,她不像我,干什么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唱就是几年。当她找到自己喜欢的曲子时,索性站了起来,高歌猛进,谁也拦不住,唱到精彩时,我们热烈鼓掌,女儿女婿也跟着唱了起来。 歌声此起彼伏,我们都忘记了疲劳,歌声把音乐会推向了高潮。当老伴唱《梅花三弄》曲子时,我觉得非常熟悉,从女婿手里接过话筒,跟着唱了起来,要与老伴来个男女声二重唱,没想到,我不时地唱走调,这倒没有什么,我的嗓门又高,盖住老伴的歌声。老伴边唱边调侃,说:老王,你把我带到沟里去了。老伴幽默的话语,引得我们轰堂大笑。 我就有不明白的时候,平时老伴买菜把一分钱当作两分钱花,今晚她却如此出手阔绰,趁女儿女婿合唱,我将老伴叫到跟前,问:今晚你如此大方,不像平常的你,花钱来这地方飚歌?老伴脸上始终洋溢着笑容,说:老王,你平时忙,不记事不怨你,你可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我被老伴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伴告诉我,今天是咱们结婚三十年周年纪念日。顿时,我如梦初醒。 直至今日,我脑海里仍然抹不掉那晚倾情歌唱会,想到这,幸福感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