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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失荆州


  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建设是每个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没有安全,就没有生产的持续性;没有健全的安全文化,就没有企业的长远发展。但这个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还在不断地被那些惨痛的安全事故一次又一次地提醒着呢?
  经常有报道说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安全会议又召开了,会上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几乎同时一个个惨痛的安全事故,在不同的地区、行业里一次又一次地发生了。这说明了什么?是企业管理者及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是安全体制不健全?是安全责任制不到位?有人曾尖锐地指出,关键是保障企业员工安全的成本与不顾企业员工安全而获得的利润相比的严重错位!即在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事故发生的"高成本"与无所作为心存侥幸而追求的"高利润"之间,企业主们选择了后者。
  更致命的是伤亡事故发生后,企业主一般只需付出相对于高利润来说低得多的赔偿就可了事,这就必然造成企业主忽略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忽略企业安全文化的长期建设。当今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生命高于一切,绝对不能让劳动者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还要付出伤痛甚至生命的代价。让我们通过对以下安全事故案例的解析,来加深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建设的认识。
  案例一:重庆松藻矿务局同华煤矿特大瓦斯突出事故
  5月30日上午,位于重庆市綦江县境内的重庆松藻矿务局同华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0人死亡,59人受伤。
  事故原因: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据矿难现场抢险指挥部介绍,事发时事故矿井仍在建设之中,业主单位是同华煤矿,施工方为重庆川煤九处。5月30日上午,施工人员在井下1000米左右的施工面揭煤放炮时,引发大量瓦斯突出。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指出,同华煤矿在改扩建工程中管理混乱,违规操作、违章施工十分明显。业主同华煤矿及施工单位重庆川九建设公司在建设中为抢工程进度,安全管理松懈,没有严格遵循安全章程。井下揭煤放炮前没有通知工人及时撤出,揭煤放炮时违章作业十分明显,炮眼深度、炸药用量严重超标,导致放炮后大量瓦斯突然涌出,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矿井建设中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协同、衔接不够,施工中经
  更令人不解的是,面对安监总局专家的询问,业主和施工方负责人竟无一能讲明揭煤放炮安全规程,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也互相推诿。
  煤矿业内人士普遍表示,井下掘进揭煤时正是防瓦斯的关键时刻,只要措施到位,一般不应出问题。重庆煤矿以高瓦斯矿居多,一般开采时都要先行开采薄煤层,通过打钻抽排,先行释放瓦斯气体,才能进行后续采掘工作,否则可能形成大量瓦斯和煤瞬间释放的地质灾害,造成人员窒息,甚至引发瓦斯爆炸。重庆松藻煤电公司是重庆市最大的动力煤生产基地,是全国瓦斯行业45户重点监控企业,是在行业内治理瓦斯颇有经验的国有矿业公司。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唐其武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称,2月25日和5月21日,有关部门两次对同华煤矿实施监督检查,但主要是针对生产区域。
  唐其武说,揭煤有安全技术措施,对放炮、断电、撤人都有明确的规定。5月28日同华煤矿第一次揭煤严格执行了这些措施。但是5月30日的事故发生现场,却没有断电、撤人措施。为什么面对安监总局专家的询问,业主和施工方负责人竟无一能讲明揭煤放炮安全规程,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还互相推诿?
  为什么在5月28日能作到的所有安全措施,到了5月30日却什么都没有作呢?我们不难发现,这个事故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之所以会发生,关键问题出在整个安全生产流程中缺乏责任制度和审查制度。而这种责任制度与审查制度不能只是企业管理的内部规定,它必须是法律条文,是任何一个企业主都必须遵守的国家大法,任何对这一责任制度和审查制度的疏忽,都是违法的行为,因此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案例二:重庆市武隆县铁矿乡红宝村鸡尾山垮塌事故
  6月5日下午3时25分左右,重庆市武隆县铁矿乡红宝村鸡尾山发生垮塌。大约300万立方米山体倾泄而下,将一个铁矿厂和9户民居掩埋。据当地政府6日零时确认的数字,目前仍有79人下落不明。事故原因:野蛮开采导致的山体滑坡。
  当地的村民有一个共同的说法,铁矿由于长期野蛮地开采,出现了山体的裂缝,前几天重庆下过雨,山体已从裂缝处垮塌下来。这个铁矿从解放前就已经开始开采,大约十年前包给了私人老板,现在由于开采过度,造成了对水源、对植被的恶劣影响,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
  因为这里的铁矿石的出铁量高,很受钢铁厂家的欢迎。2002年这里被国家鉴定为危崖之后,开采依然没有停止。记者了解到,到这次垮塌前,鸡尾山曾多次发生山体滑坡、坍塌事件。让人不得不深思的是,在2005年经地质部门排查和监测,就发现过局部危岩险情,当时就对险情区域内铁矿乡政府实施了搬迁。然而,乡政府搬迁后,就没人再关心那里的百姓安危了,野蛮开采依旧继续……为什么长期的野蛮开采没有被制止?为什么鸡尾山曾多次发生山体滑坡、坍塌事件后也没有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而采取惩治措施?如果只强调私人老板的贪婪,似乎是在避重就轻,甚至还有转移公众视线之嫌。当这样的开采对水源和植被造成影响,老百姓意见很大,当地政府仍置若罔闻,毫无作为。如此长期对安全、民意的漠视,垮塌掉的难道还仅仅是"山体"吗?
  案例三:安徽凤阳县晶鑫矿业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6月21日3时17分,位于安徽凤阳县大庙镇境内的凤阳县晶鑫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44人受伤。
  事故原因:企业法人代表违法私藏炸药。
  一个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非采矿企业,不需要民爆器材,其储存的炸药属于违法私藏,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这批炸药有5~7吨,已存放20多天。
  为什么企业法人会在自己的办公楼里私藏炸药?私藏的目的是什么?炸药是怎样获得的?在炸药存放的20天里,为什么没有员工报警?
  显然,在企业内部,企业员工是安全生产的第一和最后的保障人。着力建设企业的安全文化,教育企业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形成长久的安全生产氛围,这才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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