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造陆指在淤积型潮滩岸段或河口地区,利用一定高度的围堰框围一定范围,利用潮汐带来的泥沙淤积成高于海平面的陆地,或直接用海堤框围潮上带乃至潮间带以由海边取得土地,或在海岸浅水区、海岛周围,把大量沙石倾入海中造陆或构筑人工岛的活动。那么,填海权如何取得呢? 从民法物权的角度来看,有关单位在交纳海域使用金后,经过国家海洋管理部门批准所获得的"填海权"应认为是一种物权,其本身具有财产价值。因为,填海并不是"使用"海,而是"变海为地"。因此,在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对于填海造地只应做纲领性规定,未来应考虑将填海造地单独立法。 填海权的取得 1.因批准而取得。申请单位在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可获得填海权。 2.因受让而获得。例如,甲公司经过国家海洋部门批准同意以后,获得了某海域的填海权。但是甲公司无力填海,将填海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获得填海权。 3.因抵押权的实现而取得。甲公司获得填海权以后,将获得的填海权设定抵押,向乙银行请求贷款。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拍卖填海权,丙银行拍得填海权,因此获得填海权。 今天本站小编对填海权如何取得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如果还想了解其他国家为什么要填海造陆等更多的生态破坏小知识和环境污染小知识还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对您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