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公司 同志, 身份证号: 性别: , 地区户口,出生日期是: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和 同志,身份证号: 性别: , 地区户口,出生日期是: 年 月 日,办理结婚登记,该同志婚育状况为初婚, 年 月 日出生一女,属二孩,未抱养领养过其他子女,在单位期间未违反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特此证明! 某某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