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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行财政政策


  摘要: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中,将文化产业分为十大类,出版发行是其中第一大类。出版发行政策有不同的分类。根据经济调控手段可划分为,出版发行金融政策、出版发行财政政策。文本对出版发行财政政策进行了梳理。
  关键词:出版发行;财政政策
  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中,将文化产业分为十大类,出版发行是其中第一大类。出版发行政策有不同的分类。根据经济调控手段可划分为,出版发行金融政策、出版发行财政政策。中国出版发行的财政政策经历了四个阶段。这些财政政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对出版发行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第一阶段(1949年—1977年)
  计划经济时期的出版发行财政政策。197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税条例》,条例规定:新闻出版免纳工商税。依据条例,出版社、杂志社、报社免税,新华书店缴纳3%的工商税,印刷厂缴纳5%的工商税。
  二、第二阶段(1978年—1991年)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出版时期的出版发行财政政策。此阶段属于卖方市场,政策倾向于培育出版发行市场,解决图书供给严重不足与国民文化饥渴的问题。改革开放初期至1982年,国家的税收政策沿用的是197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税条例》。从1983年开始,财政部《关于全国利改税工作会议的报告》,国家税制改革启动,实行利改税政策。确定出版业应当缴纳的税种有14种多,出版企业所得税35%。1987年以后,出版企业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间的所得税率一般为23%~25%。出版社营业税的税率为3%,但实行减半征收;新华书店的批发业务按10%,零售业务按3%。1987年对出版物取消产品税和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14%。1988年国家税务局规定对部分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和机关刊,各级人民政府的报纸和机关刊物,各级人大、政协、妇联、工会、共青团的报纸和刊物,军事部门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大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和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刊物,科技图书等。对书刊印刷企业,1984年征收产品税,1989年改为10%的增值税,1991年国家税务局对国家定点书刊印刷厂给予减征增值税的照顾。1988年设立的国防科技图书出版基金。1991年10月财政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建立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定》,资金来源由财政按出版系统上年已交所得税净额的10%由预算列支,出版企业按留利的10%集中。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对图书发行网点建设给予零税率优惠,对全国定点书报刊印刷厂和全国定点(1990年以前成立)出版社、报社、杂志社按5%征收,对非定点印刷厂和1990年以后成立的出版社、报社、杂志社按30%征收。
  三、第三阶段(1992年—2002年)
  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出版发行财政政策。此阶段属于买方市场。1993年财政部门按新闻出版企业上交所得税的实际入库数列支预算,由中央财政建立"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技术改造、网点建设和重点图书出版。1997年3月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共同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来源于国家财政专项补助、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或捐赠等,
  四、第四阶段(2003年—至今)
  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出版发行财政政策。2004年开始实施,2006年写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农家书屋工程,国家计划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农家书屋,在10年内,全国64万个行政村全部建成农家书屋,为每个书屋至少提供1500册图书、30种报刊、100种音像制品及相应的播放设备和阅读设备。2005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进入试点的新闻出版单位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24号),从2007年1月1日起,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增值税由17%降低到13%。进一步扩大了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的范围,
  《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6),均规定了新闻出版业享受优惠政策。
  财税〔2011〕92号文规定,出版环节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图书限于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盲文图书等;销售环节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的限于对县(含县级市、区、旗,下同)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2015年3月3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财政部《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提出要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将继续实施"全民数字阅读推广工程",支持建设一批数字阅读服务平台,通过政府采购公共阅读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少边穷和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数字出版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撑能力。
  参考文献:
  [1]杨京钟.我国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激励[J].现代出版,2013(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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