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霸(前130年—前51年),字次公,汉族,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西汉大臣,事汉武帝、汉昭帝和汉宣帝三朝。 黄霸自幼攻读法律之学,少有大志。汉武帝末年,捐官出仕,先后任河南太守丞、廷尉正、扬州刺史、颍川太守等地方官职。汉宣帝五凤三年(前55年),出任丞相,封建成侯,总揽朝纲社稷。甘露三年(前51年),黄霸去世,谥号定侯。黄霸善于治理郡县,为官清廉、外宽内明,文治有方,政绩突出,后世常将黄霸与龚遂作为"循吏"的代表,并称为"龚黄"。 黄霸的轶事典故都有哪些 争儿案 前汉时期,颖川郡有一家富户,兄弟俩在一起生活,他们的媳妇都怀孕了。兄长的媳妇生了个死胎,但是一直隐瞒着不告诉别人。弟弟的媳妇生了个男孩,兄长媳妇便生了恶念,将孩子强夺过来并声称是自己所生。双方各执一词,一直论争了三年都未能断决。 颖川太守黄霸听闻此事后,派人把孩子抱到法庭中间,命令她们妯娌俩上去争夺,表示谁能把孩子抢过去,便将孩子判给谁。兄长媳妇争夺时用力很猛,一副不管不顾的样子;反观弟弟媳妇,既想把孩子争回来,又恐怕会伤着孩子而不敢使劲儿用力,表情极为悲伤。看到这里,黄霸顿时明白了其中缘由,斥责兄长媳妇说:"你只想得到儿子,怎么会顾虑到用力争夺会使孩子受到伤害呢?孩子是谁所生,这件事已经非常明白了。"随即把孩子归还给了弟弟媳妇,兄长媳妇只得认罪。 黄霸娶妻 黄霸年轻时担任阳夏游徼,与相士一同乘车出游,看见一女子,看相的人说:"这女子将来肯定是富贵之人,如果不是这样,相书将不能使用了。"黄霸就前去询问,得知女子是乡里巫姓人家的女儿。于是黄霸就娶她为妻,并与她白头到老。后来,黄霸果然高居丞相之位。 黄霸注重官吏的持续性,尽量避免无谓的人员更替,以求培养长期稳定工作的官员。许县县丞年老耳聋,督邮报告黄霸想要辞退他,黄霸不同意,说:"许县县丞廉洁清明,虽然年纪大了,尚能胜任接待迎送的工作,要多帮助他,不要让有贤德的人失望。"有人请教他这么做的缘故,黄霸道:"频繁更换长吏,送旧迎新要花费不少费用,而且奸猾小吏会乘机销毁账册文书而盗窃财物,公私耗费很多,所有的这些费用都得从百姓那里取得,换上的新官又未必贤德,甚至还不如他的前任,只会增加混乱。要他们管理政务,距离安定的局面还相差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