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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基础是建立上海都市圈协调发展


  国务院批复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城市群发展是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基础。我国城市群发展规划中,将国家级的城市群拟定了十七个。国家一级城市群有三个: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和京津冀城市群。国家二级城市群有二个: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国家三级城市群有十二个。我国的十七个城市群的国民生产总值占到了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60%。其中,国家三个一级城市群的经济总量占我国的40%。长三角城市群经济总量占我国的21%。珠三角城市群经济总量占我国的10%。京津冀城市群经济总量占我国的9%。作为我国"十三五"的区域发展三大战略,即"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都与城市群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中的一个新亮点是构建"一核五圈四带"的网络化空间格局。"一核"是指上海都市核心,起到龙头带动的核心作用和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五圈"是指南京都市圈,包括南京、镇江、扬州三市。杭州都市圈,包括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市。合肥都市圈,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苏锡常都市圈,包括苏州、无锡、常州三市。宁波都市圈,包括宁波、舟山、台州三市。"四带"是指沪宁合杭甬发展带。依托沪汉蓉、沪杭甬通道,发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宁波等中心城市要素集聚和综合服务优势。沿江发展带。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沿江综合交通走廊,增强对长江中游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沿海发展带。实施陆海统筹,协调推进海洋空间开发利用、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生态保护。沪杭金发展带。依托沪昆通道,连接上海、嘉兴、杭州、金华等城市,发挥开放程度高和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统筹环杭州湾地区产业布局,加强与衢州、丽水等地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提升对江西等中部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长三角在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上,做了许多工作,成效显著,归纳起来比较突出的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是建立了长三角区域"三级运作、统分结合"的区域协调互动合作机制。形成了以决策层为核心,由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共同组成的多层次合作机制体系。其二是推进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长三角加快构建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建立了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工作机制。其三是建设多层多样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机制。积极探索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其四是探索建立了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开展了长三角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城市合作应急的制度合作。
  经过多年实践,长三角区域合作已进入多形式、宽领域、深层次的实质性深化提升阶段,所设立的若干个大平台与若干个专题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其协调机制建设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全面发展。当然,长三角城市群在协调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如,长三角区域在互动合作机制方面,规划体系不健全,顶层设计不到位。在市场一体化建设机制方面,大通关建设有待提升。启运港退税试点有待扩大。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机制方面,长三角资源要素短缺,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长三角迅速发展,带来区域环境容量严重不足,区域环境质量难以根本改善。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协调机制方面,长三角城市群大量流动人口使社会管理能力不足。在区域政府协调机制方面,政府间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长三角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上海要规划和建设上海都市圈,加快形成上海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彰显上海都市圈能级。这是因为上海作为单个城市,在长三角城市群中发挥的作用有限。长三角核心区域的城市群由53个城市组成。在该城市群区域内,平均每1800平方公里有一座城市,大约70平方公里有一座建制镇。在总长不超过600公里的沪宁、沪杭、杭甬三条铁路线上,密布著20座城市,平均每30平方公里有一座城市。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个城市群中,上海的集聚和辐射功能绝大部分集中在中心城区的600平方公里,郊区的城镇集聚和辐射力总体很弱。为此,上海要跳出原来城乡规划体系的思维定势,从建立世界级城市群的发展眼光寻找突破点。上海都市圈应该构建中心城(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城市等级规模体系。
  规划和建设上海都市圈,应成为推进长三角区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它是跳出上海老的城镇体系,调整上海城市空间布局、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治本之策。
  上海都市圈是服务长三角,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未来发展,上海都市圈要规划和建设大城市(次中心城市)若干个,中等城市控制在十几个,小城市控制在几十个。上海都市圈中的大、中、小城市与城市行政级别无关,与城市区位商有关。也就是说,不能再象原来那样,按照区县来平均分配规划和建设城市数量,而是应根据城市区位的实际发展,科学规划郊区的城市数量和规模。
  目前,上海都市圈规划和建设还缺乏统一认识和相关研究。还没有将规划和建设上海都市圈上升到与推进上海城乡一体化,打破行政区划的重要高度来认识,上海还没有制定较权威、较系统、较规范,能与国际大都市城市等级规模体系相匹配的上海都市圈规划,还缺乏市域区与区间的体制和机制设计思路,都市圈的政策研究还无人问津,更没有开展制度和法律方面的研究。上海各区县和乡镇还是以行政级别的管理方式规划城镇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如果这些重大问题不花大力气去解决,就不能在长三角区域内打破行政壁垒,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实现城乡一体就会流于口号。
  在新形势下,新一轮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布局规划将出台,因此建议,以规划和建设上海都市圈,加快调整长三角新一轮的城乡空间布局。引入城市群和都市圈的概念,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打破行政区划疆界,更好地发挥长三角区域的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实现上海都市圈中心与长三角城市群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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