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飞"断翅"启示:有形之手应该充当什么角色 谭浩俊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 新飞是国内冰箱行业的"四朵金花"之一,按照当时新飞冰箱的品质,还稍稍领先于其他三朵金花,落到今天这个境地,有形之手当好好反思。 "政府已经派出多路人马,与国内大型家电企业进行接洽。" 近日,澎湃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的独家信息显示,已经进入重整阶段的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正在紧锣密鼓的寻找投资人,包括康佳集团在内的多家企业都主动表达了合作意向,但最终投资人还没有确定。 政府亲自出马,为企业牵线搭桥,不知道是对还是错、是祸还是福。因为,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业如何经营、如何发展、如何与其他投资者合作,应当是企业自己的事,而不是政府的事。即便政府要提供服务,也只能在幕后做点工作,给企业一些鼓励。最应当做的事,还是改善投资环境、提供高效服务,而不是代替企业到处招商。更何况,新飞还是一家外资绝对控股的企业,政府的有形之手如此作用,显然已经远远超出政府的职能范围。 事实上,从新飞这些年的发展历程来看,似乎一直是在政府的有形之手指挥下运行的。如1994年与新加坡丰隆电器私人有限公司、新加坡豫新电器有限公司的合作,毫无疑问就是在政府主导下实现的。一方面,帮助新飞引进外资,使新飞转型为合资企业,可以享受合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为企业争取了利益;另一方面,可以帮助政府完成引进外资的任务,为政府在外资考核上增加砝码。 但是,企业之间的合作,显然不只是签个协议、留下个备忘录、投几个钱就能完成的。业务是否相近、技术是否相似、文化是否相同、理念是否一致、管理是否统一,等等,都是合作必不可少的内容。而合作方是以房地产和酒店业投资为主的跨国公司,论实力,无可厚非,论合作,就牵强附会了。房地产也好,酒店投资也罢,都是电器相关甚远。更重要的,合作方还居于控股地位,企业的前景如何,也就不需要太多的分析了。所以,新飞出现今天这样的结局,与当初的合资合作是密不可分的。而这次合作,也显然不是企业的愿望,而是政府的需要。 我们注意到,就在企业已经陷入困境的2012年,合作方又在政府的协调下,又先后追加投资了7.5亿元,用于建设新飞产业园,试图重振新飞雄风。结果,也没有成功。所以,有形之手只能再度作用,帮助企业寻找合作者了。政府所以要为新飞找新的战略投资者,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新飞品牌的考虑,出于对新飞数千名员工的考虑,想把新飞重新做起来;另一方面,可能与政府的有形之手伸得太长有关,亦即外方是由政府牵线搭桥引进进来的,追加投资也是政府直接商谈的,如果任其破产,外方的损失会很大。讲得好听一些,会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讲得不好听一些,则可能会伤了官员与外商的和气、影响彼此的关系。 只是,政府出面招商,将用怎样的方式与投资者商谈呢?能代表大股东吗?毫无疑问,这样的谈判方式,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政府在政策上大开绿灯,对投资者做出各种各样的承诺。显然,这是对投资环境、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如果因为救新飞而把政策的绿灯开得很亮,就必然会闪了其他企业和投资者的眼,形成恶性循环。 市场经济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服务决不是替企业做事,而是改善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如果过度参与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就会令企业的市场主体意识削弱,让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错位,让政府的服务功能扭曲,最终引发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 新飞能够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固然与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思路、经营手段等有关,与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创新意识不高有关,但是,政府对企业的过度干预,特别是代企业做主,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如果不是1994年与外资合作,而是与国内同行或者民营资本合作,情况可能会好得多。"新飞广告做得好,不如新飞冰箱好"的广告也不会消失,更不会进入破产重整。 曾几何时,新飞是国内冰箱行业的"四朵金花"之一,按照当时新飞冰箱的品质,还稍稍领先于其他三朵金花。但是,市场是无情的,不会因为有形之手的干预,就顺命于政府。所以,裹足不前的新飞,就只有被淘汰的份。纵然有企业愿意接手,新飞的品牌也已经价值有限,不可能再重现过去的辉煌了。没有了品牌,也就没有了新飞。新飞能否复活,难! 谭浩俊【原创】 更多精彩文章, 请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 tanhaojun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