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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化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我国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伴随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养老服务产业不仅解决了棘手的养老问题,而且带动了一个新生的产业的发展。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化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对养老服务业产业化的发展缺乏中长期的规划;产业政策上没有新突破,养老产业引领产业没有形成;养老服务市场薄弱,养老服务市场不受重视。借鉴典型国家和地区养老服务产业化的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对策。
  【关键词】养老服务;产业化;老龄产业;典型国家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也带来了人类现代化进程不可避免的问题,养老问题是其中尤为突出和严峻的社会问题。人口老龄化是指60岁以上人口的数量占总人口的10%,或者说65岁以上人口的数量占总人口数的7%。人口老龄化一方面说明了人口寿命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寿命青壮年劳动力所承担的养老压力大。因此人口老龄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养老问题成为诸如人口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研究的重要话题。
  人类社会早期,养老问题主要通过家庭内部的养儿防老方式解决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家庭关系和社会基本网络的特点以及社区组织形态密切相关。在中国,千百年来的家族主义和宗法制度有力地支持了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体系的运作。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家庭养老体系开始经历了重大的改造。一方面,农村集中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企业福利体系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老人生活保障提供了一定的支持。政府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养老不仅仅聚焦在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经济支持,也通过发展社区工作提高了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各种有偿、抵偿和无偿服务),公共养老福利体系开始在社区层面上成长。进入上世纪90年代,首先是农村集体经济政策所导致的养老服务资源的短缺,养老服务体系步入了公共养老服务体系阶段。
  一、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相关的概念有老龄事业、老龄产业、老龄服务、老年服务、养老产业、养老事业、老年产品和服务、机构养老、社会化养老等等。其中,老龄产品和服务的内涵和外延较大。如果按照产品服务提供的方式的不同,则可以分为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养老事业"是指为老年人基本生活服务的部分,它是由政府主办的以老年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事业,是以法律形式保证其公平和公正性,是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性事业。"养老产业"是指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以满足高层次生活、文化需求为目标,向老年人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民间营利性活动的总称,亦称老人福利产业、老龄产业、银色产业等。从这一点困意看出老龄产业是在老龄事业满足公民基本服务的基础上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的基础上适应市场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养老服务产业化中的养老服务是指老龄人口对较高层次的需求,包括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商品和服务。
  典型国家和地区养老服务产业管理的现状的共同特征:
  1.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养老服务产业起步早;
  2.老龄化率高,老龄人群收入高,老龄人群需求多元,使得养老服务产业市场规模大;
  3.政府在法律上有一套激励、监督机制,行业标准体系使得养老服务产业规范化、市场化运作;
  4.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老龄产业在行业指导、运营监管、市场准入和退出等方面进行了行之有效的微观、宏观管理,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相对健全的管理体制。
  二、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一)对养老服务业产业化的发展缺乏中长期的规划
  人口低生育率和低死亡率,使得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度快,缺乏对养老服务产业化的整体规划,尤其是中长期的老龄市场的培养规划。很多政策、办法都是从西方直接借鉴而来。养老服务业具有很强的微利性和公共性,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支持培育。这是因为老年市场在某些领域具有非营利性,还带有福利性的特征。很多政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微观政策,缺乏从中观层次、宏观层次的产业政策、法律法规。
  (二)产业政策上没有新突破,养老产业引领产业没有形成
  从日本老龄产业的成功经验看,护理保险制度、护理产业是养老服务产业化的基础和关键。日本实现"国民皆保"的医疗保险制度,每个人都必须参加保险。20世纪80年代后期是日本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的第三个时期—政策转换期。1982年,日本针对老年人的情况,制定了医疗和保险服务一元化老人保险制度。以《老年人保险法》为依据,主要用公费(国家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付老年医疗费。其对象为参加医疗保险并且年龄在70岁以上或者65-69岁卧床不起的老年人。2002年,国会通过了《健康保险法修正案》,规定在部分医疗费中老年人个人承担10%。另外为了预防疾病及保持健康,2003年实施了《健康增进法》,还制定了"饮食健康教育指針",并对40岁以上的人开展健康教育、健康诊断、技能培训、访问指导等保健活动。老龄产业是日本最具潜力、最具活力的产业领域之一。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护理、医疗、财政、税收等政策上的完善和衔接为日本养老产业的发展增添了润滑剂。相比而言,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养老产业显然不是我国支持力度最大、最具潜力、最具活力的产业领域。护理、医疗、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也很不完善。
  (三)养老服务市场薄弱,养老服务市场不受重视。
  日本的老龄市场需求是老龄产业发展的基础,老年人的需求主要取决于老年人口的规模,收入水平和消费倾向。我国的老年人口规模很大,但是,城乡二元化结构下,使得我国老年人口的平均收入水平远远低于日本。传统的消费观念的惯性影响,农民老年人受教育水平的有限使得我国老年人的消费倾向相对保守,一时难以改变。需求对养老服务产业的刺激有限使得养老服务产业产品和服务缺乏创新。
  老年产品利润低,风险大,社会责任较大。制度上政策上的支持力度有限,使得企业对老年市场不看好。工资、待遇、社会地位低使得大学生和就业人员不愿意从事养老服务产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养老服务产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养老服务产业产品,服务水平满意度差。
  三、对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一)在养老观念上,要改变传统的养儿防老,政府主导的观念。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家庭的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联动作用。政府要在政策上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将养老产业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其未来重大战略产业的发展方向,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险范围和内容,充实社会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障系统。同时在财政、金融、教育等方面为养老服务产业创造优惠有利条件,建立一个协调各方面机构和部门的平台,为各部门机构、合作等事物创造便利条件。
  (三)创造有利于养老服务产业化的行政生态环境。提高养老服务产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地位和专业化水平。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发展养老服务专门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同时实行严格的持证上岗职责准入制度,制定严格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加强监管。加强高校和养老服务单位基地合作,在教育培养方案设计中增加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实践实习环节。养老服务产业从业人员应当享有正规就业者的职业地位,其工资水平应当和所在地其他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制定"因素健康教育指针",对40岁以上的人开展健康教育、健康诊断、技能培训、访问指导等保健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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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查建华.中日两国老龄产业发展比较研究[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1,(4).
  [3 ]黄清峰.典型国家和地区老龄产业管理的经验和启示[J].管理科学,2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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