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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工作总结


  今 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物价局党组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和谐新沾化营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 。
  一、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
  (一)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工作  。  确定 2名专职人员从事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重点关注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重要生产资料、原材料价格走势及监测分析,每周三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物价局报告价格监测变动情况,重大节假日实行一日一报监测制度,确保了监测预警的灵敏高效和信息畅通透明。今年以来,累计编制价格监测报告 26 期,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市场动态、关注社会民生、调整监管措施、出台重大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
  (二)  抓好市场价格巡查  。  常态化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对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情况,力求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突出抓好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提前部署节假日及两会和 "青岛峰会"期间我区价格监管工作,对零售、旅游、交通、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领域价格开展巡查,提醒告诫不规范行为,查处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确保居民用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 6月1日上午召开了全区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要求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保障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提高或者变相提高居民天然气价格,更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
  二、强化  监管,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开展  供水、供气、供暖、电信等  公用领域的价格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  2018年上半年陆续对我区的 供气、供暖、供水及电信领域相关经营者的价格活动进行了重点检查,  切实规范了公用事业领域的价格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稳步推进水价改革。  在严格成本监审、充分调研测算及专家学者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水价改革方案,在依法按程序公开听证的基础上,报经区政府批准,调整我区城区供水价格,并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2017年6月8日起,将居民生活用水由2.35元/m3调整为2.25元/m3,到户综合水价为3.6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综合水价调整为4.65元/m3;特种用水到户综合水价调整为5.30元/m3。该项改革被列为2018年度上半年沾化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
  (三)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  4 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区 201 7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报告工作,对执收单位报送的资料严格审核,对在收费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予以公开通报。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取消、停征、减免了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进一步部门规范收费行为。
  (四)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按照"自我审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及时规范增量,有序清理存 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违规实行优惠政策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密切关注全区市场竞争动态,配合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涉嫌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转变职能,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一)  提升价格认定服务水平。  严格制度和程序,聚焦涉案、涉税、涉纪财物,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认真开展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以解决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价格争议纠纷为重点,推进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累计完成价格认证案件  56 件,认定标的金额  117.02 万元。
  (二)提升价格举报调处水平。  充分发挥价格监管平台作用,畅通网络举报、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等举报渠道,同时认真受理  12345转办案件,积极 化解群众关心关注的价格矛盾纠纷。  2018年 上半年,检查所共受理价格投诉咨询案件  21 起,其中咨询办结  6 件,投诉办结  15 件,真正做到了价格举报案件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切实解决  了  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
  (三)开展各项市场调研,为上级决策部署提供依据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相继开展了景区门票价格、污水处理费、天然气输气管道情况、农村用水阶梯价格情况、景区价格行为、天然气供应情况、交通运输价格情况、小麦生产销售情况等一系列的调研活动,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相关情况及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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