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安妮 冯子洋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分析总结国内外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研究经验,结合吉林省自身情况,分析当前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分析主要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优化;策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七大战略之一,"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 全局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它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社会稳定的基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 一、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社规模小,地区发展不平衡 目前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规模小、管理机制不健全、发展的整体水平低等问题。合作社生产的产品产量在吉林省农产品市场中,仅占总数量的十分之一。从吉林省合作社发展的整体角度来看,合作社成长和发育的速度较为缓慢,不能更好的为农民提供资金、技术、材料、销售与服务。当前大部分专业合作社都集中在乡县范围内,大多数以村为单位,并以地界关系或血缘关系为基础,发展处于初级状态,这说明当前的合作社发展并没有打破传统的区域划分,发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反映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周围的带动性不强,辐射性和示范性仍然局限于原有的区域划分。可见,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且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数量不多,对于吉林省合作社未来发展来说,想要建设庞大的农民合作社组织体系,仍需付出较大努力。 (二)融资困难,资金运行不畅 融资渠道窄、资金紧张是摆在多数合作社面前的最大困难。现任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曾经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实和农户一样,规模不是很大,其所需贷款基本上是小额贷款,贷款难、融资难也一直是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实际遇到的难题。" 一方面,合作社主要由农民组成,我国农民属于弱势群体,尤其是偏远的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低,资金积累有限,没有较大额度的资金投入力度,农民专业合作很难从农民的手中获得资金,即使农民可以拿出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对参与合作社后能收到收益还是不够有信心,在没有确定的看到收益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将资金投入到农民合作社,这样,就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运转不畅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国家财政以及各级政府投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性资金量也是欠缺(如图1),并且资金覆盖率较小,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保证运营的政策性资金量不足。据统计,2017年我国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到将近17万亿元,而地方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i只占了10%左右,可见政府对农业的重视力度仍不够大。而一些初级专业合作社由于起步业务范围小,效益不高,难以获得充足的经营利润用于填补合作社的运营资金。 二、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优化对策 (一)扩大合作社经营规模,采取因地制宜发展方针 1.拓宽合作社经营规模,平衡区域发展 吉林省专业合作社大多数集中在农村,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范围比较小,生产品数量品种不多,没有打破传统的发展模式,合作社社员一边都是以村为基础,有点合作社存在亲属较多的情况,制约了合作社的长久发展,存在着局限性。服务功能不强、合作社层次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够,辐射周边地区能力有限。当前,合作社要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规模,采取因地制宜的发展方针完善合作社生产条件,拓宽合作社销售渠道、打通农产品市场规模,做到生产与发展并存的长足模式。 2.走因地制宜路线,发挥特色产业优势 要发展吉林省专业合作社,就要走因地制宜的路线,在合作社组建形式上,要大力发挥特色产品优势影响,鼓励带动村中大户与能人兴办合作社,支持引导农业专业协会改造成合作社。鼓励大力生产具有合作社特点的产品,拓宽市场,争取形成生产加工特色产业链,有利于地方特色产品市场的形成,进而达到优化整个产业结构的目的。 (二)拓宽融资渠道 在"小区域+大管理"模式下,合作社发展的最大推动力是融资。合作社的融资问题,最主要体现在思想认识上,不少管理者不愿与合作社外的企业或是个人共同投资建设,希望利益内部独享。针对这种问题,一方面,合作社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银行要紧密联系,取得财政、信贷资金的双重支持;另一方面,提高思想觉悟,发挥社会的能动性,加强与外界的合作,吸收社会资金,形成利益共享的双赢局面。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引入竞争机制,激活多元化农民金融组织体系健康发展。金融机构要把合作社列入企业授信范围,把信贷管理制度的理念进一步创新,制定评价等级和方法。各级金融机构尤其是农行、农村信用社要对合作社进行倾斜,简化审批手续,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需求。 (2)改革农村信用社,使其与农民合作社开展合作,双双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银行,使其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新渠道,辅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支持,成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这样的心性农村金融机构,拓宽农民合作社的融资渠道。 (3)加大国家政策性惠农支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多元化服务,重视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偏远地区合作社的扶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减轻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赋税水平,改变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浮的做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实行基准利率,对发放信贷的金融机构采取费用补贴的办法,减轻合作社的负担。 三、结论 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这几年的发展,队伍不断壮大,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积累了不少经经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改型做出了不少的改变,使得总体趋势逐渐上升,但总体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针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稳准狠的、治本的解决方案至关重要。 注释: i农林水事务支出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的农业支出项目。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参考文献】 [1] 蒋高明.乡村振兴选择与实施[M].北京,中国科技出版社,2019 [2] 郑晓华.经济发展与村庄民主[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 [3] 王军.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D].吉林大学,2010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门安妮(2000-),女,河南南阳人,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第二作者:冯子洋(1992—),女,吉林长春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農业经济。 基金项目:本文系长春财经学院青年教师科研扶持项目,项目编号:KYQN2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