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建筑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建设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是完善健康的建筑市场的基本条件和法定保护措施。但是建筑施工过程错综复杂,涉及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在出现合同争议后有时还会遇到无法可依的情况,而建筑行业专业性较强,在司法审判中司法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也时有出现,本文拟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常见纠纷处理及法律防范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管理;纠纷;防范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见的纠纷 (一)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格。承包方通过挂靠或借用资质等方式承接工程,不具备与工程规模相应的资质和法人资格,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二)合同效力问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合法保护。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有些是黑白合同问题严重。 (三)合同签订不谨慎。最常表现是合同文字不严谨发生歧义和误解,不采用规范文本合同,自拟合同条款不完备,例如有些合同只注重技术条款的要求,忽略违约补救措施和赔偿责任; 有些合同中对当事人的义务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和质量问题后,不易追究责任;有些纠纷解决方式与地域管辖约定不明确,双方各种选择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方式;有些合同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时没有具体方案,会议纪要和补充合同只签字忘记盖章,或者只是口头没有书面凭证导致合同变更无效或工程量无法增补,合同条款太笼统出现问题不易追究。 (四)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表现在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多是兼职人员,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具体表现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五)合同履行中的补救措施严重忽视。具体表现有: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办法,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当发生纠纷时,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主张的权利却过了诉讼时效,例如索赔和拖欠工程款都有时限要求,过了诉讼时效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应当行使的权力不会行使,如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应当重视的证据的没有恰当的收集和保全,导致证据无效。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纠纷防范措施 (一)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做实基础工作,实现合同的动态管理,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从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直到终止,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避免口头通知,全面采取书面方式。也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手段,通过电子表格或信息管理系统等方式,对合同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合同签订情况,及时清理各种不规范情形,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和健全单位的合同管理体系。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选择优秀工作人员上岗,组织好在职学习,将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选送到有关院校深造,使之成为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应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立即调岗或辞退。 (三)合同订立环节纠纷的预防。能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尽量约定明确具体,不要笼统;能确定履行期限和履行内容方式的尽量约定明细,强化合同违约的责任的处罚力度,以便约束对方的随意任意违约行为 (四)合同履行期间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因承包人违约,业主可暂停支付任何款项进行对抗,并及时提出索赔意见,再由监理工程师查清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损害费用和业主已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并予以签证证实。因业主违约,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并通过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并做好索赔签证,以便工程最后结算时作为结算依据。因业主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终止之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和其他应得费用,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该项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费用。 (五)加强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业主可以在监理合同中加强明确对监理工程师失职责任的细则,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委托要恰当,并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串通,侵害业主方权益。 三、结语 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一些工程项目已经不再像过去小型而单一,而开始走大型、超大型结构复杂化的发展路线。特别是将来面向装配式施工的普及,使工程项目的管理的难度大大提高了,为了工程质量得到保障,项目管理中的最关键部分就是合同管理,对企业经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重视这项工作。本文针对常见的合同管理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建议方案,惊醒施工企业能够加强有效管理,对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 [1]刘海龙.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J].法制与社会,2014(12). [2]沈晟. 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法律纠纷的防范措施[J].山西农经,2015(3). [3]董伟冲.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