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孔子研究院院长杨朝明提出,校服有助于养成学生的集体认同感,减少攀比心理,家长与学校应形成合力,发挥其美育功能。然而,与校服市场、功能不相符的是,校服采购、质量等问题时有出现。(3月28日澎拜新闻) 校服不仅彰显了学校教育教学理念,更是中小学生青春阳光、积极向上的象征。"着装成就人",校服是学生的"第二层皮肤"。然而,近年来,时而出现"校服丑爆""天价校服""致癌校服""校服腐败"等新闻,令人汗颜。 前些年,某地有关部门组织抽检,发现校服含有致癌物质;某市质监局发布中小学生校服检查结果,在抽样检测的36批次样品中,有6批次不合格。在一些地方,校服竟沦为一些部门或学校敛财的工具。前不久,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校服腐败案",服装公司给予学校及单位回扣71万余元,给相关老师及工作人员回扣共计109万余元。 为何校服问题频发?主要原因在于,在校服选购上,很多时候是教育部门或学校"一言堂",家长和学生很少有话语权。这就为事后的各种不满和质疑埋下隐患,更为个别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滋生"校服腐败"提供便利。 因此,要妥善处理校服问题,消除家长质疑,必须赋予家长、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和监督权。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要按照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委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比如,组织校服听证会,邀请家长及学生代表参加,提供多种服装样式,充分听取家长和学生意见,对校服选用什么面料,什么款式,什么颜色,尺寸大小,委托哪家企业生产,如何定价,要达成基本共识,并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真正实现谁设计、谁制作、谁招标都是公开透明。不再是行政主导,更多体现家长学生的意愿。此外,在服装制作过程中,必须有家长代表参与监督,杜绝以次充好、粗制滥造现象。 另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校服并非学生上学的必需品。所以,对于"不穿校服不准进校门"、一学期要求购买多套校服等规定,家长要坚决说"不"。 总之,校服由学生穿戴,由家长买单,应该提高其参与度,尊重其作为参与主体的地位。而要斩断个别地方校服利益链,确保校服质量,还需要政府、质检、工商、教育等部门共同发力,这样,才能全面保障中小学生穿着舒适校服、美丽校服、安全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