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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埃及史读书笔记


  我读古埃及史的目的有4个:一是了解埃赫那吞的一神教的起源(据汤因比在《人类大地母亲》中说这是世界上首个一神教),毕竟当今世界上,许多人都信仰源自犹太教的一神教;二是了解古埃及对古希腊的影响,乃至对西方文明的影响;三是对比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了解乃至抽提出,即除去个性外的,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一般过程。四是也想着重对比一下中埃两个古代文明的发展异同。选取刘云鹏老师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教材,观点会正统、严谨一些。
  古埃及文明的酝酿和开国普遍比中国早1000-2000年,共经历了早、古、中、新4个王国、2个中间期和后埃及7个时期31个王朝,亡于古罗马三巨头。埃及的考古发掘比中国要充分,古埃及人留给后人石刻、绘画和草纸(一种竹简,不是真正的纸张,纸的发明公认属于中国)上的文字记录了丰富的内容,而中华文明详细精确的历史记载从商朝才开始的,寻求更早记录是夏商周断代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
  地理上,中埃这两个农业文明都是依一条大河而起,也因协力治河,开展灌溉而形成持续内聚力。黄河是东西走向,形成了同纬度地区大面积的耕作土地,而尼罗河南北流向,只有不长的一段流域和入海三角洲才适合耕种。此外,古埃及西部是利比亚沙漠,南部是热带草原,北面和东面是地中海和红海,只有东北一隅的西奈半岛与亚洲相连,内部回旋余地并不大,这也是最终文明灭亡的一个关键原因。其实,若不是尼罗河的巨大水量,地处热带沙漠气候,年蒸发量极大的埃及根本不适合农业。古埃及的地理环境和中国一样是封闭的,在海军不发达的情况下,易守难攻,然而地中海沿岸的波斯、希腊、马其顿的舰队挑战埃及的时间要比英国舰队挑战中国的时间早了近两千年,这真乃中国人的万幸。
  人种方面,古埃及人属于含米特人(书中没有区分闪米特与含米特),且由于地理封闭,早中期对外征战中又鲜有败绩,形成了民族单一,无多民族混居的局面。因此在社会结构上,没有出现印度种姓制度那样明显的基于民族、种族的歧视。古埃及人通过自我内部管理创造出了自我健全的文官制度,发展出了庞大的文官体系。只是到了后期,特别是托勒密王朝时期,希腊人占据了统治阶级,埃及人受到排挤社会才出现明显的民族矛盾,这个体系才被摧毁。这个文官制度也倡导"劳心治人",设有书吏之职,同时贬低体力劳动,比中国的"学而优则仕"早了近千年;再者,这是一个郡县制的体制,地方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这也比中国早了两千年;第三,这个制度比较开放,据圣经记载以色列人约瑟竟能在埃及做维西尔(宰相)。但与中国文官制度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并没有一个强大的纲常伦理道德体系做支撑,乱伦现象比比皆是,道德发育明显滞后。
  政治上,古埃及法老是一手遮天,是立法、司法、行政等多种世俗权力的枢纽,但在神权上,要受制于强大的祭祀集团。和世界上其它古文明一样,强调君权神授。这个神就是拉、荷鲁斯、阿蒙以及短暂的阿吞,其实这四者都指太阳,表达各有不同罢了。祭祀集团政治权力极大,本国法老倒台后,外部征服者,如:亚历山大大帝等也祈求他们加冕法老,以求获得合法统治。此外,祭祀集团还在全国拥有大量优质耕地、拥有大批奴隶,乃至法律豁免权,是国家政治的不倒翁。古埃及文明总体上是属于多神教的宗教类型。各部落和各个诺姆(行政区)有各自的神,阿蒙、阿吞的崇拜不是与生俱来的,其废立来自于王国与祭祀集团的政治博弈。中国上古时代通过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运动,断绝了普通人与上天交流的权力,让最高世俗政权垄断了祭祀权,这使得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祭祀这一政治阶层,中国也因此未能形成宗教型文化。
  西方学者有把埃赫那吞国王所立的阿吞崇拜看作是一神教崇拜是欠妥的——与阿吞并存的至少还有奥利西斯等冥界之神(古埃及人的生命观念中就存在了人世、冥界以及死后审判,但不同于中国、印度的生死轮回,冥界是人永恒的归宿)。此外,主神阿吞也是埃赫那吞从众多小神之中甄选而出的。国王凭一己之力不可能与其前数千年形成的多神崇拜体系相隔绝。出于政治博弈,同时也缺少神学论证和新兴政治力量支持,使得他的宗教改革只成为历史的一瞬,埃及在他下一任法老——图坦卡蒙那里又恢复了历史悠久的阿蒙崇拜。
  古埃及是当时地中海地区文明的中心,是周围民族学习模仿的对象,其早中期的文治武功也引得四夷咸服。内部狭小的生存空间以及对外贸易权的争夺,特别是修建金字塔、神庙的石材、香料等奢侈品的不足,使得古埃及屡屡与周边民族发生战争,常胜的埃及军队常常为本国掠来充足的奴隶。此外,沿河的耕地并不广袤,可供分封的土地不多,寺庙占地比例大,且和国王土地混杂,使得土地分封制度迟迟无法形成。一般来说,土地分封是严格按照世俗贵族级别开展,寺庙本就是世俗政权的法外之地,土地政令更是"水泼不进",这些因素都令古埃及长期处于奴隶社会。反观古代中国,由于内部空间巨大,各民族融合速度快,很早就形成了统一的民族认同,而且世俗政权一家独大,分封制度很早就确立了。
  古埃及和古代中国一样是人治社会,不像罗马帝国,其法治发展深刻地影响了世界。古埃及连十二铜表法、汉谟拉比法典等成型法典都没有,甚至不如古印度,其尚有摩奴法典。法治是民族冲突和宗教的双重产物——罗马需动用法律去处理其广袤领土内的各类民族冲突;婆罗门须立法隔离种姓以及处理其内部民族混居产生的矛盾;犹太人须通过与神立约的方式在异教徒的汪洋大海中去保持自身民族的独立完整性。而古埃及和古代中国都是较快速形成统一民族,文化形成期内与外族冲突并非社会的主要矛盾;前者形成的宗教尚处于"献祭-恩赐"的简单人神关系模式关系,远不像犹太教那样神明事无巨细地介入社会生活;后者古代中国则压根没有形成一个宗教文化类型。因此,中埃这两个文明古国都没有原创形成法治社会的基本条件。
  古希腊堪称西方文明的源头,但古埃及对古希腊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主要是宗教方面。古希腊引进了古埃及的主要神祗,如:拉对应宙斯;荷鲁斯对应阿波罗;奥利西斯对应哈迪斯等。在希腊化时期,埃及亚历山大也是希腊哲学学派重要的聚集地之一。古埃及对犹太教也有重要影响,先知这个犹太教的重要教职是埃及人的首创。基督教继承了犹太教的基本形式,它和希腊哲学相结合才形成西方文化的主干,这个结合的重要地点之一就在埃及,菲洛这为当时最著名的哲学家就生活在埃及,因此,新约圣经的成书地点也有相当部分在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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