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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巡查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安全服务管理质量,加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巡查原则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依据"有任务、有落实、有反馈"的原则,进行安全检查与督办工作。通过建立加强安全巡查,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节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便及时揭露和排除危险源,同时对典型问题加以教育和宣传。
  二、巡查范围
  公司安全巡查的范围主要但不限于:
  1、长岛路办公楼、食堂、门卫室;八一路大院及门面;联合商厦房产;桂花路大院及门面。
  2、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各部门内部安全生产情况。
  三、巡查内容
  1、上次巡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
  2、消防安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车通道、管道井、厂房仓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租户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情况、租户安全管理情况。
  3、电气线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违规使用电器、电路铺设是否符合规定、电线电缆等是否符合用电规定。
  4、房屋结构安全:重点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是否改变性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墙体、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问题。
  5、具体巡查要求可参照国资公司安稳部印发的《消防安全对照检查表》《电气安全检查表》《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四、巡查要求
  (一)时间
  1、定期巡查:每次安全巡查由资产管理部组织,分管或协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带队,资产管理部部长或管理安全生产的副部长每次都必须有一人到场,每周二对公司资产进行巡查。
  2、不定期巡查:每月组织一次不定期巡查,由分管领导确定巡查时间,并指派公司其他部室负责人或安全生产责任人协助并督查资产管理部安全巡查工作。
  3、节假日巡查:重大节假日前,由分管领导带队,资产管理部全员参加,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安全巡查。
  (二)要求
  1、每次巡查必须严格按照巡查范围和内容实地巡查,每次安全巡查必须建立台帐。
  2、巡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并对巡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使巡查工作真正起到及时发现问题、圆满解决问题、积极预防问题的效果。
  3、除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需或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外,巡查工作不能影响租户正常经营。
  4、每次巡查必须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完成;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记录隐患内容,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确保整改到位。
  五、巡查人员安排
  (一)整体安排
  序号
  检查名称
  检查频次
  责任人
  1
  定期巡查   每周一次   2
  不定期巡查   每月一次   3
  节假日巡查   节假日前   (二)3-4月份巡查人员安排   巡查时间   带队领导   巡查人员   责任人   3月24日         3月31日   (含节假日)         4月7日         4月14日         4月21日         4月28日   (含节假日)   附件:   1、《消防安全对照检查表》;   2、《电气安全检查表》;   3、《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4、《安全巡查记录表》。   安全巡查记录表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巡查类别   巡查地点   带队领导         检查内容   发现隐患   整改措施   上次巡查   整改情况   整改时限   带队领导   巡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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