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工作条例。八十七卷。由吏部有关官员奉敕编修。此则例自雍正十二年(1733年)始创制,其后乾隆、嘉庆、光绪各朝均续加修纂,最后一次在光绪十一年(1885年)。 《钦定吏部则例》是政府吏部的活动细则,有行政法规性质,是研究清代行政制度的重要原始资料。含《处分则例》五十二卷、《验封司则例》六卷、《铨选则例》二十一卷、《稽勋司则例》八卷四部分。《处分则例》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四十九目,其中吏部有公式、降罚、升选、举劾、考绩、赴任、离任、本章、印信、限期、归旗、事故、旷职、营私、出役十五目十六卷;户部有仓场、漕运、田宅、户口、盐法、钱法、关市、灾赈、催征、解支、盘查、承追十二目十二卷;礼部有科场、学校、仪制、祀典。文词、服饰六目六卷;兵部有驿递、马政、军政、军器、海防、边防六目六卷;刑部有盗贼、人命、逃人、杂犯、提解、审断、禁狱、用刑八目十卷;工部有河工和修造二目二卷。《验封司则例》分世爵、封典、恩荫、难荫、土官、书吏六类。《铨选则例》分满洲、蒙古、汉宫品级考及满洲官、汉官则例五类。《稽勋司则例》分公式、丁忧、回籍、服满、旗员事故、终养、杂例七类。以上三部分各类自为一卷。《处分则例》主要是官吏政绩处分之例,嘉奖保荐之例亦有载;《验封司则例》辑录了清代有关爵位世袭、文官封典、武官荫生、土官世职等章程、文档、案例;《铨选则例》主要内容是官员铨选和品级条例;《稽勋司则例》辑录了清代有关文官守职终养、出继入继、更名复姓各等文档事例。所录详致明晰,少有缺漏。 《钦定吏部则例》有乾隆、道光、光绪等官刻本。一九六九年台湾成文出版社据道光二十三年(一八四三年)刻八十七卷本影印本。此外,《钦定吏部处分则例》、《钦定吏部验封司则例》、《钦定吏部稽勋司则例》均有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