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小屋工作方案 为贯彻《"健康**2030"规划纲要》,实现我区"勇当全市排头兵, 挺进全省前十强"的宏伟目标,倡导"健康**"的发展理念,结合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建设,决定在**区域里打造一批健康小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专业支持、企业联手"的理念,依托本区资源,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健康小屋设置到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中,成为特点鲜明、综合实力强的体检测量、干预指导和健康宣教示范基地,为我区建设"健康**"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支持,企业联动 健康小屋建设予以支持,部门推荐与企业、单位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相关资源,扶持健康小屋的建设。 (二)行业指导,统筹协调 技术小组,负责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小屋指导。 (三)择优建设,动态管理 技术小组通过调研指导、跟踪检查,择优落实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实施动态监测,进行规范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根据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健康小屋建设标准,组建项目工作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工作标准,建立工作机制,下设技术小组具体负责健康小屋建设推荐评审、建设验收、业务指导等技术性工作。 (二)部门推荐,自愿申请设置 1、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向**提出书面申请建设健康小屋。 (2)各监管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申请单位推荐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健康社区和健康单位由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推荐;健康学校由区教育局推荐;健康食堂和餐厅(酒店)由区市场监管局推荐;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由区文旅局或上级监管部门推荐。 (3)技术小组通过书面审核、实地考察、申请认定等环节,拟定达标单位名单。 2、推荐标准 (1)现已是**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组发文命名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或是区政府支持建成的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健康步道。 (2)有设置健康小屋场所,配备设备后可以达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健康小屋标准。 (3)已参加过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组现场考核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健康步道优先推荐。 3、书面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提交申请报告,包括健康小屋设置位置、设置内容、措施、预期使用情况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能反映健康小屋设置情况的证明材料(如图片、宣传报道等)。 (三)综合评估,发放设备 **领导组对已达到推荐标准的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健康步道配发健康小屋相关设备予以使用,设备所有权归各监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将向区政府、区财政局申请对达到要求的单位配发健康小屋设备经费。 (二)配发安排 **对4-5个健康小屋配发设备。以后每年配发不少于1个健康小屋的设备。 (三)组织管理 技术小组交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总结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及推广模式,发挥健康小屋健康自我管理的目的,达成"居民自治、全民健康"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