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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上班算加班吗疫情春节加班的工资怎么算


  我们都知道,新型冠状病毒是最近爆发出来的一次疫病,它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为了避免更多人感染,很多人都会在家上班工作。那么疫情期间在家上班属于加班吗?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算加班吗
  如果在春节期间,那就算加班,如果春节之后,还在家上班的,属于正常上班。
  如果劳动者加班的话,用人单位的应对措施,当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首先要补休,不补休的话就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各地延迟复工在家办公的工资规定
  上海
  上海市政府的官方答复是,"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理解,即发双倍工资。
  北京
  北京市人社局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表示,"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不过,这一表述并没有明确是否适用于延迟复工期间。
  广东
  广东省规定,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2月8日-9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通俗地理解:这期间,只有在休息日上班才发双倍工资。
  江苏
  同时,江苏常州人社局于1月31日在其官方微信中规定: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2月8日、9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
  因疫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可否降低工资
  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
  除此之外,只能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降低。
  明确一点,降薪是典型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若是企业不经协商单方向宣布降薪,劳动者可以主张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劳动仲裁。
  但是,在人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曾经患过传染病的员工返岗工作吗
  经确诊无风险的,无权拒绝返回工作岗位。经治疗后或隔离以后经确诊无风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员工返回工作。
  当然有一些是在家可以完成的工作,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完成,如果员工拒绝在家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按照对《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当中按劳分配的原则,若不提供劳动则可以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还可以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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