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曼德拉传》。带领人民通过斗争取得民主胜利的独立国家之领袖很多都是律师,如曼德拉,如李光耀,如圣雄甘地。这些人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抗争,说明所在国尚存基本的法律秩序和基本的宪政框架。大英帝国毕竟是立宪国家,即使在殖民地,也为其建构了宪政模式。所以,甘地和曼德拉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才能在这两个国家大规模的兴起。当然,宗教信仰的作用不能忽视。印度有印度教,南非有基督教,有信徒甘愿为之献身。 而在缺乏宪政构架的国家,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行得通么?中国广州律师唐荆陵先生从2007年开始发动了一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笔者以为勇气可嘉,但很难成功,因为没有先例。没有实践的成功,任何理论都显苍白。但笔者仍深深佩服唐荆陵先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 其实,曼德拉的成功单纯的因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吗?当然不是。只要是政治斗争,就一定是血腥而残酷。曼德拉最后也开始了武装斗争(尽管规模不大,以破坏为主),建立了"民族之矛",所以曼德拉是因为领导武装骚乱被判终身监禁。 曼德拉的最终胜利也有偶然因素。一是国际组织的支持。二是南非执政党领导人的转化(毕竟在白人中还是宪政架构,有选举)。 笔者对曼德拉唯一的微辞是:曼德拉为了最后的胜利,呼吁国际组织对南非实施经济制裁。实际上这一手段除了给南非政府制造困难之外,更大程度上加剧了南非普通人的生活困难,于是造成更多的罢工、游行、冲突和无辜伤亡。而且,制裁之所以有效还是由于南非毕竟是宪政国家。制裁使南非的有选举权的白人深受其害。而像朝鲜,国际社会几十年来制裁不断,有用么? 唐荆陵先生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五年徒刑,法庭上的唐先生面带微笑,神色安然。唐先生是基督徒,他以耶稣受难的精神来支撑自己。 唐先生自己说过一句话:人的审判只是一时,上帝的审判是在永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