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在保护公民个人财产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民法对当前我国的私有财产保护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本文先简单分析了当前我国私有财产保护存在的问题,再进一步分析了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对策的特点,最后再针对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希望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商法,进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私有财产保护。 【关键词】公民个人财产;私有财产权;民法保护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私有财产倍增并朝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新修正的《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规定有助于保护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从侧面反映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正式提出,私有财产在我国现有的经济结构里的重要地位得到了根本大法的认可与保障。然而,回顾我国私有财产民商法地位的改变,能发现我国民商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还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私有财产应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来规定,并完善民商法规范,从而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1]。 一、私有财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 民法是基本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循民法的规定,不得违背民法。但是,我国当前存在的问题是,私有财产权没有作为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得到大家应有的关注,人们的法律意识依旧很淡薄。 (二)缺乏法律监督 私有财产权最大的一个特征那就是它的私有性,这点决定了没有国家为其做强大的后盾。多数情况下只能是所有者主动去维护和主张自己的权利,没有专门设置的监督机构对其进行监督,这样很易导致法律监督的缺乏。致使私有财产权的维护力量薄弱。 (三)实践中对私有财产权的落实不足[2] 任何权利都只有在实践中得以落实才能从法律条文转变成现实里真正的权利,否则就只能是空头支票。法律的制定不是用来告诉人们他们的私有财产权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是要让人们从真正意义上拥有这项权利。 二、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措施[3] 结合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不难得出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迫切性,下面针对这些现存的问题提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措施,让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在现实的生活中得到切实落实。 (一)完善立法体系 现有的民商法在实际运行中缺乏可操作性,只有具体的实体法律规范才能被作为原则性的条款予以应用,尽管后来物权法的出台能够从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一缺陷,但这只是杯水车薪。据物权法里的规定,可以被纳入物权法合法物的范围是很有限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有许多我们视为私有财产权的权利很可能并不是物权法上所规定的合法物,这些权利就很难得到保护了,所以需要我们从立法层面上予以解决。 (二)加强法律监督 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而加强法律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没有监督必然会出现腐败这是一个不变的真理。针对那些违背民商法,侵犯私有财产权的行为我们应该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监督和打击,为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与优良的生活环境,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被侵犯,使所有公民都生活在有安全感的社会之中是我们的本职,加强法律监督将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实现这一本职。 (三)在司法实践中落实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4] 司法是实现人民权利的最后一道底线,司法实践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具有重大意义,它可以让人们深刻体会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通过司法实践,法律的权威与信仰能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只有使人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社会带给他们的切实利益时,他们才会去遵纪守法甚至是崇尚法律。这样才有利于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建和完善。 三、保护私有财产的意义 1.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保护私有财产权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土壤和前提,只有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权,才能产生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在私人财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在生产经营中积累的,也是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不可缺少的。在宪法中进一步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包括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而创造和获得的私人财产,可以起到鼓励公民从事个体工商业和创办企业的积极作用。 3、保护私有财产不仅事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问题,而且事关其发展的基本前景。不能否认的是,公民的私有财产状况同其发展前景密切相联。这不仅仅因为积累财富是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一个重要目标,而且还因为具体的财富状况是社会成员赖以发展的基本平台。 4、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表明,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必须激发作为个体的人的活力,发挥人的创造力。财产权体现了对公民个人物质利益的保护以及对公民追求个人物质利益的肯定,可以鼓励人们追求和创造财富。保护私有财产,有利于调动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保护私有财产,鼓励个人合法致富、勤劳致富,增加公民的家庭财产,使人们的生活殷实起来,将有力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四、结语 自古以来,不论是国内国外,对私有财产的民法保护的研究都有较多重要的理论成果,这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制度。私有财产权的起源和发展历程都有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内容,使我国在财产权制度方面的完备做很大贡献。我国是一个正处于发展建设中期的市场经济国家,对人民的私有财产保护不足。所以,我国民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金玉兰.《略论我国物权法中的共有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1(24). [2]陈淑智.《制度视野下的私有财产权保护[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 [3]张威.《中西比较: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J]》.国际新闻界.1999(1). [4]单飞跃,肖顺武.《市场极端主义的经济法矫正研究——基于经济法与民商法功能互补的视角[J]》.北方法学.2011(04). [5]劉雪屏.《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私有财产权的保护[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