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子信息技术被广泛的应用于各行各业中。在民事诉讼中运用电子信息技术与电子产品收集与储存证据,可以为民事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提供有力的证据依据,保证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基于此,本文对电子证据的概念与特征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并提出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策略,以期能提高民事案件审判的公正性。 關键词:电子证据;民事诉讼;应用;策略 在互联网与信息技术普及的大环境下,司法事件中电子证据的作用与重要日益凸显出来。目前,民事诉讼案件中许多案件都涉及到了电子隐私、计算机安全等因素,这些案件的审理都需要借助电子证据,电子证据可以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准确有效的证据,从而有效的保证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逐步成为了目前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逐步引起了从业人员与社会公众的关注与重视。但是,电子证据是一种新的证据形式,属于发展与应用初期,在应用过程中缺乏统一的规范与标准,因此,相关从业人员以及法律行业要加强电子证据的研究,不断的完善电子证据的准确性,从而有效的促进我国法律行业的发展。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及特点 1.电子证据的概念 电子证据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数字化的形式将案件的证据信息与相关数据信息进行记录与存储,同时可以在电子设备之间进行传播与存储的证据形式。电子证据在传播与存储过程中可以进行分离亦可以进行电子复制,随着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电子证据也呈现多样化发展,电子证据的表现形式日益丰富。特别是目前我国社交与工作中常用到的一些软件APP的聊天记录是重要的电子证据变现形式之一。随着现代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一些银行转账记录、电子承兑汇票、电子转账记录等等也都是电子证据的表现形式。此外,通过电子产品的录像、录音、电子邮件也是重要的电子证据。随着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应用与实践,对于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效果。因此,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也要紧随时代发展步伐,积极研究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才能进一步的提升案件证据的准确性与合法性,保证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与公平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电子证据的特点 电子证据是时代发展的新型产物,它比传统的纸质证据更加具有优势,更加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而且电子证据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无形性。电子证据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现代电子产品为载体,在实际收集、存储以及应用时更具有无形特征,在案件审理使用过程中,必须通过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信息处理后,才能形成有形的案件证据信息,为案件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第二,便捷性。电子证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仅便于携带还可以长时间保存,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参阅,而且,在使用过程中也不会对证据信息内容造成破坏,始终保持初始状态,能够为案件审理提供完整证据信息。第三,易破坏性。由于电子证据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所以,在特殊的手段破坏下,很容易被入侵并对现有证据信息进行篡改或者迫害,在没有做备份的情况下,如果发生这种事件,很难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策略 1.电子证据的可用性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要想加强电子证据的使用,就必须保证电子证据的可用性。电子证据的可用性可以通过以下两点进行分析与研究:首先,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子证据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认可,被列为重要的案件审理证据的表现形式之一;其次,在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收集使用已经被法律所认可,具有合法性。因此,在电子证据收集与采集过程中必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开展工作。由于电子证据可以进行无限的复制、存储以及广泛的传播,所以,要逐步完善健全法律条文,为电子证据在使用与存储时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外,电子证据的特殊性,会对公民的隐私权与自由言论造成一定的侵犯,因此,必须保证电子证据在收集与应用全过程的合法性,以法律条文为依据,有效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会被侵犯。只有满足以上两点之后,电子证据才能被有效的应用到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与审判中,从而体现电子证据的可用性。 2.电子证据的完整性 电子证据的完整性是指,首先要保证电子证据载体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载体不稳定运行,则会造成电子证据的破坏与毁损,无法有效的保证证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其次,电子证据要以事实为依据,为案件提供真实的记录,不得以影响民事诉讼审判结果为目的;最后,在电子证据载体正常运行下,所用的电子证据信息始终要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才能被应用到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 在电子证据使用时要保证电子证据的完整性,才可以被应用到民事诉讼审判中。在应用过程中要保证电子证据的形式与内容不得进行人为调整、截取以及添加,要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与完整性。 3.电子证据的应用分析 电子证据在收集方式与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进行收集取证。但是,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电子证据收集方式与过程仍然存在着许多不法行为,严重影响我国电子证据的良性发展。我国法律中明文规定,不按照法律规定或非法收集的电子证据是不能作为审判的依据。因此,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才能被真正的应用到民事诉讼案件审判中,从而保证民事诉讼审判的公平与公正。 三、结语 随着现代科学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电子产品为载体,依靠其独特的特点及优势,已经成为了民事诉讼案件中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但是目前我国电子证据的行业规范与法律条文尚未完善,在电子证据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与不合理之处。因此,相关从业人员以及法律部门要加强电子证据的应用研究,完善法律条文以及行业规范,更好的应用电子证据,促进民事诉讼审判的公平与公正。 参考文献: [1]黄橙橙,艾惠敏.挑战传统证据法——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应用困境分析与对策[J].法制博览,2015,4(2):121-122. [2]胡瑞.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J].品牌,2015,1(5):31-32. 作者简介: 秦志扬(1988~ ),男,汉族,河南平顶山人,研究方向: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