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人们谈到原始农业,也即原始种植业时,总是把刀耕火种和锄耕混为一谈,没有认识到它们其实是具有某种根本性质区别的两种不同的农业发展阶段。其实,如果剥去各种非本质现象的干扰,从本质上来看问题,原始种植业只能是刀耕火种,而不会是别的。为什么呢?说来也很简单,因为原始农业是从采集狩猎经济中孕育出来的,自然脱不开采集狩猎的影响,这就好比小孩子刚生下来时,吃喝拉撒统统出父母亲包办一样。可以想见,当原始农业(这里指原始种植业)刚刚诞生的时候,它在人们的整个经济生活中所占的比重肯定大不了,采集狩猎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甚至主要的生活来源。而采集狩猎,我们知道,一般总是和山林联系在一起的。这就决定了原始农业生产只能在山林中进行。一方面是树木丛生,一方面是要开荒种地,这又是一个矛盾。不过经过几十万年以至数百万年的狩猎生活,人们已经准备好了解决这个矛盾的武器,这就是火和刀,当然还只是石刀、石斧等。人们现在就利用这两件武器向山林开战了。首先是用石刀石斧将树砍倒,不用说是要出几身汗的,然后一把火将树木连同杂草一起烧掉,腾出一块地里来,就可以播种了。当时人们农业生产知识少得可怜,再加上采集、狩猎等等的忙碌,下种以后基本上不去管它,任其自生自长,等长成了用石刀石镰之类工具收割回来,就算完事大吉。实在这跟采集也强不了多少,产量自然是很低的。这也可见当初有人认为发明农业是由于人们认识到栽培作物可以增产的说法是多么荒唐! 这里有一个小问题需要说明一下。有一种流传很广的说法,认为刀耕火种时放火烧掉树木是一种施肥措施。我看这又是一些人把后来农民的施肥套到他们的先人头上去了。我认为在刀耕火种时,人们还不可能懂得有意识在采取施肥措施,放火烧树只不过是图省事罢了。试想那么多树木砍倒在地,一根沉如一根,难道要人们肩扛手推搬走不成?就不如一把火烧掉省事。这也是有根据的。根据之一,就是当时人们刚刚创办原始农业,有关知识少得可怜,还不可能懂得施肥的道理;根据之二,是我国南方一些少数民族曾实行过一种生荒耕作制的土地利用方法,其具体内容是,一块地开垦出来种上几年以后,地力耗尽了,人们就放弃不再管它,转而另开一块土地来种。当然,人们放弃了的土地不会是真的永远不去再管,但当时人们主观上的确是没有再去利用它的想法。这与后来实行熟荒耕作制是有区别的,至于与后来通过施肥实行连年耕作,就更难以比拟了。这就充分说明,刀耕火种时人们是不懂得施肥的,烧掉树木虽然客观上起了某种施肥的作用,但本质主要是一种清理树木的省力方法,不能认为是一种施肥措施。真正的施肥措施要到封建社会的犁耕时期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