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度社区矫正、刑释解教 工作总结 今年,我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工作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 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方面 截至十月底我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XX人,其中管制XX名,缓刑XX名,暂予监外执行X名,假释X名。其中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X名,解除X名,均顺利办好各项接收解矫手续。目前,所有在册对象均在严格的管控范围内。我们的做法是: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制。今年5月22日,我区在XX政府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暨特殊人群专项组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出席会议,各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经费、人员等问题。同时会上分析了我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任务。5月份与8月份,分别召开一次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共同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工作队伍建设。6月11日、12日,我局在XX举办了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骨干培训班。全区X个街道(乡、镇)司法所长、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共计X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规范全区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截至十月底,我局共办理审前社会调查XX起,涉及被告人XX人,法院的采信率100%。对于重大特殊案件,由局领导亲自深入社区村进行社会调查,多方征求社会意见后,如实出具客观公正的审前社会调查报告。所有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资料均已归档、入册,规范管理。 (四)建立全区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做好GPS全球定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局顺利将首批71名矫正对象实行手机定位管理,严防脱管、漏管。目前,定位对象中已有X名解矫,全区X名矫正对象仍处于手机定位监管状态。 (五)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我局对每一名严格执行定期报到、集体学习、公益劳动、请销假、迁居、会客、考核奖惩等制度。司法所每月与公安派出所进行1次人员清查比对,区局每个季度坚持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进行一次比对,强化监管责任,切实防止和减少衔接环节中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六)筹建社区矫正中心 今年以来我区积极筹备"区社区矫正中心",该"中心"计划依托我区首个安置、教育、转化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两类特殊人员的集散地而建立,建成后将成为全省首例集帮教、培训、安置、矫正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目前已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中心建设方案及预算。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一)关口前移,深入监所帮教 2008年以来,我们先后前往XX监狱等地开展帮扶教育,邀请政府部门、群众团体、法律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和知名企业家、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服刑在教人员亲属等,深入监所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活动。4月份,我局组织XX名帮教人员赴XX监狱帮教对XX名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集中帮教 ,为服刑人员送去普法书籍、转递生活用品等,并向服刑在教人员宣传党和政府帮教安置的方针政策、介绍家乡的发展变化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最新动态。10月份赴长沙监狱开展了一次警示帮教活动,均取得良好效果。 (二)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衔接配合 帮教安置是一项非强制性管理活动,衔接管控环节至关重要。为此,我们采取三项措施,有效破解了衔接管控难题。 一是抓好信息核查。2010年底,全省统一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绩效网上考核,从源头上确保监所和我局同步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截至今年10月底,我局已经通过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核实374名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率达100%。 二是抓好对茬衔接,今年我区已通过信息平台导出71名刑满释放人员。所有人员资料均已通过平台导出建立信息库,并明确了衔接人员、衔接日期和帮教责任人。对于重点帮教人员均由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衔接,列入了重点管控范围;对于一般帮教对象,由司法所动员其亲属或社区(村)干部代表接回,实现了司法所、派出所、基层帮教组织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庭的无缝对接。 三是抓双向管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我局及时根据监所提供的服刑人员情况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并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管理、安置帮教、就业及服刑人员刑释解教后的家庭生活情况等主动反馈给监所,以便监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自身的管理模式,确保了服刑在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