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我们坚持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为基础,以服务市场经济为工作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受案394件(含消协联络处办理的60件),涉案标的额5.88亿元。与2005年相比,受案数增加82件,标的额增加1.5亿元。所受理的案件当年结案326件,结案率82.7%。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服务于市场经济,化解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是仲裁工作的根本宗旨和目的。为此,我们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做了大量工作。 一年来,本会所受理的案件,纠纷类型有借款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纠纷、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等15类,涉及社会经济的各方面;案件当事人有国家机关,也有普通老百姓;有单个案件,也有群发性集团案件。有些案件处理结果的好坏,会对企业运转、家庭稳定甚至社会安定产生直接影响。我们总是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每一件案件,切实发挥了仲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我们抽调专门力量加大为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及对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系统以及部分重点企业的服务力度。针对相关企业长期拖欠市财政局财政周转金的问题,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规定,通过仲裁方式,基本完成了财政周转金的清理、核销工作,帮助市财政局解决了这一十多年来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市区信用联社和江都信用联社分别有4个多亿和3个多亿的国债(含1.6亿的保证金)托管于原南方证券公司,皆被南方证券公司非法挪用,南方证券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两家信用社的7亿多元的资金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我们接受两家信用社的委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力求把损失降到最低:先后协助两家信用社多次走访中国证监会,阐明观点,争取政策;起诉负有连带责任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法院已立案受理,正在处理中);还多次赴深圳与南方证券公司清算组进行交涉,使清算组同意了我们行使取回权的要求;目前尚在处理中。近年来,亚星客车公司由于股权处置、车辆赊销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应收货款的急剧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我们针对这一情况,加大为亚星公司追要货款的力度,奔波于全国各地,已先后为亚星公司追回货款二千余万元,促进了企业生产正常运转。我还为相关系统、单位进行法律专题讲座十数次,为相关单位把关合同数十份。我们还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研究探索为农村、为农民服务的新思路,改革办事处的工作方式,将工作网点拓展到农村,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当事人,认真处理涉及到农民的承包、租赁、贷款等案件,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服务的力度。为了将各项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坚持便民原则,倡导不辞劳苦为当事人服务的精神。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分布本市城乡各地,还有部分案件的当事人分布于外地。有的当事人是普通农民,为送达一份文书,查明一个事实,工作人员往往驱车几十公里,步行数里,深入到农村。有的当事人在外省,路途比较遥远,为妥善解决矛盾,工作人员不辞劳苦,奔波于祖国各地,就地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调解。一年来,秘书处有关工作人员几乎每周都要去江都市农村,实地帮助解决有关问题。为了使涉及外地当事人的案件取得较好的仲裁效果,秘书处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四处奔波,一年来,先后赴北京、上海、兰州、庆阳、武威、衡阳、邵阳、萍乡、深圳、珠海、梅州等地办案,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二是积极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在立案时,不仅审查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是否符合立案的形式要件,而且注意权衡通过仲裁能否达到申请人所期望的结果,引导当事人提出适当的仲裁请求,避免当事人因请求不当而产生的对其不利的后果。对被申请人确无偿还能力的,我们建议当事人先采用保住诉讼时效的方式,不要急于申请仲裁,避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对一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我们采取了减交、缓交、免交仲裁费用等多种措施,积极帮助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密切关注本会裁决书、调解书的履行情况,帮助申请人分析被申请人不履行的原因,协助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证裁决书的内容得到切实的履行,权利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仲裁的价值得到真正的实现。 三是通过改革案件处理方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针对金融案件的特点,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组织对被申请人财产的评估、拍卖,并将拍卖所得作为偿债款交付给申请人,使申请人先实现部分债权。已成功组织了3次拍卖活动,既实现了当事人的部分利益,增强了仲裁的效果,又减少了当事人申请执行时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对此均颇为满意;我们还改变了以往调解结案时直接出调解书的传统作法,采取要求义务人将应履行款项汇至本会帐户后再下发调解书的方式,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将双方的纠纷在仲裁过程中彻底解决掉,以不断增加自动履行率,减少申请法院执行率。 优质的服务为扬州仲裁委员会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不仅取得了本地当事人也取得了外地当事人的信任,近年来,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地人到本会仲裁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仅2006年就共受理了此类案件6件,包括:上海两家企业之间、泰州两家企业之间以及苏州有关企业与广东、山东、北京相关企业之间的纠纷。 二、规范办案流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仲裁质量是仲裁的生命线,我们注意在全体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中强化"质量忧患意识",提出"认认真真地审理每一个案件,公正无偏私地裁决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使大家认识到没有仲裁质量做支撑,仲裁委员会的服务就没有立足之地。从立案、组庭到审理、裁决,不放松每一个环节,严把案件质量关。为确保仲裁案件质量,我们建立起一系列把关制度,包括仲裁庭合议制度、秘书处内部讨论制度、首席仲裁员选定制度、快速结案制度、秘书处内部文书层层把关制度等,一件仲裁案件结论及文书的形成,除仲裁庭外,至少需要经过办案秘书、部门负责人及秘书长的层层把关。秘书处还建立了内部案件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部门负责人能掌握本部门案件的进展情况、秘书长能随时掌握所有案件的办理情况,有效避免了案件流程管理上可能出现的疏漏。2006年我们专门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难题,保证案件公正合理的解决,加强对仲裁庭办案工作的监督。 检验仲裁质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准是如何确立正确的仲裁理念,努力提高调解和解率,引导帮助当事人由对抗变和谐。06年,本会以调解方式办结的案件达到了50%以上。为了促进当事人由对抗变和谐,我们首先在内部坚持首问负责、一杯茶、礼貌接待等人性化的服务制度,要求为当事人的服务从点滴做起,坚持问好、让座、倒一杯茶,用良好的服务态度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坚持社会效益为先,旨在钝化矛盾、化解纠纷,对办理的案件只要有和解、调解的可能,就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决不轻易一裁了之。我们曾受理一起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该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年过七旬,且均有病在身。由于双方夹带着感情纠葛,矛盾很深,在仲裁过程中,双方情绪波动较大,多次发生争吵,造成调解工作几度搁浅。但我们仍耐心地做调解工作,几经努力,双方仍有2000元差距,我们采取退回2000元仲裁费用方式,填补了双方之间的差距,促成其达成和解协议并自觉履行完毕。我们受理的一起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不仅有货款纠纷,而且还有质量纠纷;不但有正请求,而且还有反请求,总标的额达到1千多万元,矛盾尖锐,可谓"针尖对麦芒"。为了断此案,办案同志三下珠海,调查取证、反复协调,逐步将双方差距缩短在10万元之内,第二次开庭之日恰逢外地企业代理律师生日,秘书处得知此信息后,于庭后为该律师举行一个小型生日宴会,并诚挚邀请本地当事人代表一同出席,一句句真诚的祝福,彻底打动了该代理律师,也打动了一同前来开庭的公司老总,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自动履行完毕,三年的纷争最终得到了彻底解决。 艰苦的付出得到了丰硕的回报,我们的案件质量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绝大部分当事人均能服判,极少数当事人因出于各种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的,也基本被法院驳回,今年我们审结的326件案件中,只有1件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案件合格率达到了99%以上。 三、积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我们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新的工作思路,采取新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一是继续利用讲座方式宣传推广仲裁法律法律制度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度。朱安山秘书长先后多次为市财政局、市人行、市房地产协会、扬州大学、宝应信用联社、市水箱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相关法律制度专题讲座,宣传普及民商事法律知识和仲裁法律知识。 二是针对秘书处人数较少、工作量大的客观情况,组织年轻同志成立了业余宣传小组,负责日常的宣传工作。业余宣传小组加大扬州仲裁网的更新及向其他网站投稿的力度。全年共更新动态三十余篇,案例三十篇并先后有多篇信息被中国仲裁网采用。与此同时,内部刊物《扬州仲裁》也做到了每两月一期正常印发,还结合仲裁法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刊发了特刊。 三是设立发展处(筹),专门从事仲裁发展推广工作。发展处(筹)设立后,通过走访等方式加大了在各经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中面对面宣传推广的力度,既宣传了仲裁,也为相关单位切实解决了一些法律问题。 四是积极参与相关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并以此为平台宣传推广仲裁。2006年,先后派员参加了市春季房交会、市科技成果展示会、市家装艺术节、市汽车博览会、市企业家高峰论坛、市及各县(市区)"3.15"现场维权等活动,计发送本会宣传材料近五千份,进一步扩大了仲裁的社会影响。 五是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在扬州广播电视报设立《仲裁天地》栏目,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在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扬州日报・消费周刊》新开辟了《仲裁手记》专栏,以本会办案秘书的亲身经历和对仲裁工作的感悟来宣传仲裁制度和扬州仲裁委员会,让老百姓了解仲裁就在其身边;与扬州电视台《说法》栏目合作拍摄了专题片《还我房钱》,该片播出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坚持依法管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几年来,我们一直把仲裁员队伍建设及秘书处队伍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仲裁员在提高仲裁水平、保证仲裁质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秘书处工作人员更是乐于奉献,勤于学习,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部署和要求,在仲裁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中开展了以"严格仲裁操守,严肃仲裁纪律"为主题的"双严"教育活动。要求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遵守职业操守,妥善处理情与法的关系,自觉抵制和拒绝各种诱惑,并对照标准自我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制定仲裁员办案考评表,对仲裁员在仲裁案件过程中的业务能力、遵守仲裁员守则的情况进行跟踪考评。对在仲裁过程中出现过明显偏向行为的仲裁员及能力较差的仲裁员在指定时尽量避开。仲裁员跟踪考评还为今后调整仲裁员提供了一定的依据。总体看,绝大多数仲裁员是合格的,至今没有发生仲裁员严重违纪的情况。三是继续实行内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廉洁表现、工作能力,对案件的质量实行有效的监督。 2006 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人大及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仲裁宣传推广工作还不够深入、合同规范率、仲裁机构选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仲裁员及秘书处队伍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我们将进一步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今天市人大各位领导来扬州仲裁委员会检查指导工作,是对我们极大的鼓舞,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领导的意见,努力改进自己的工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 "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的要求,积极努力,争取仲裁事业更好的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也恳请市人大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建议市人大在适当时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仲裁法》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推进仲裁法在本市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