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根据市政府市长的有关要求,现将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推进民营经济作为加快省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改善软硬环境、健全支撑体系为重点, 解放思想,营造氛围,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呈现出了健康发展的态势。 (一)经济总量和运行质量稳步提升 。 2007 年, 全市民营经济(含一、二、三次产业)实现增加值 900.8 亿元,营业收入 3204.36 亿元,利税 276.6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5.65% 、 22.3% 和 19.2% ,在全省 17 地市中分别列第 4 位、第 6 位和第 7 位。 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市 GDP 的比重达到 39.3% (按县市区直报数据统计,完成增加值达到 1049 亿元,占 GDP 比重为 41% )。 今年一季度,民营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完成增加值 170.3 亿元,同比增长 17.6% ;完成营业收入 538.3 亿元,同比增长 18.5% ;实现利税 48.2 亿元,同比增长 16.1% 。(转载请注明来自:好范文网http://www.haoword.com/) (二)民营工业成为发展的主力军。 2007 年,全市 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分别为 365.7 亿元、 1239.2 亿元和 145.1 亿元,同比增长 18.8% 、 27.3% 、 38.3% ,分别比公有制经济增幅高出 3.3 、 6.4 和 17.3 个百分点,三项指标占全市规模以上比重分别为 39.3% 、 39.8% 和 43.7% ,同比提高 0.4 、 1.2 和 3.3 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民营工业继续呈现出发展加快,比重提高的良好态势。 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 86 亿元、营业收入 304.1 亿元、利税 35.8 亿元,分别增长 21.2% 、 26.2% 和 32.9% ,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民营骨干企业支撑作用明显。 2007 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发展到 1506 家,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 80.49% 。力诺、山水、庚辰钢铁等民营骨干企业和平阴碳素、刁镇化工、济阳升降平台制造等产业群体正在不断崛起和壮大,对全市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今年一季度,庚辰钢铁、明水大化等重点民营企业增长势头迅猛,庚辰钢铁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 5.04 亿元,增长 55.6% ;明水大化尿素和 甲醇 产量分别增长 1.4 倍和 2.9 倍; 玫德铸造实现销售收入超过2 亿元, 永君公司实现利税同比增长 618% 。重点骨干企业的继续呈现强劲支撑作用。 (四)民营企业社会贡献突出。 民营企业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因素之一,极大丰富了市场经济成分,为增加财政收入和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作出了贡献。截止 2007 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数达到 14.1 万户,注册资本达到 43.8 亿元,从业人员 28.1 万人。私营企业数达到 4.1 万户,注册资本达到 341.8 亿元,从业人员 36.2 万人;仅 2007 年全市新增 注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超过 15 万人。 截至今年3 月底全市共有各类企业55395 户,增加了2150 户,增幅4% 。私营企业39152 户,增加3807 户,增长10.77% ;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359.6376 亿元,同比增长30.26%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民营经济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经济发达城市相比,与发展省会经济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民营经济总量不足。 2007 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仅为 39.3%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4 个百分点,更远低于南方经济发达城市。我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数量偏少,仅占全省总量的 4% 左右,比青岛、潍坊、烟台三市分别少 3092 家、 2603 家和 802 家。全市销售收入过 10 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仅有 18 家,无一家过百亿元企业,而全省过亿元民营企业已经超过 3000 家,过 10 亿元民营企业达到 334 家。 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 我市 民营经济产业层次低,关联度差,高新技术比重低,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群体较少, 围绕全市支柱产业配套和服务的企业更少,产业链得不到有效延伸,缺乏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企业和品牌,制约了企业规模的扩张,也是造成我市规模企业数量偏少的主要原因。三是 服务体系支撑作用不强 。目前,我市民营 中介服务组织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技术服务、管理咨询、行业协会建设等方面亟待加强。以担保机构为例,全市 110 多家担保机构中,服务于民营企业的不足 20 家,总注册资本仅 9.65 亿元。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及 5 家县区属担保公司 2007 年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仅有 5700 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另外,我市统计体系不健全,对民营经济的考核范围、标准和口径不一致,不能准确客观地反映和评价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四是发展环境不优。 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还不够宽松 , 配套政策措施出台滞后,特别是资金扶持政策仍显薄弱。 我市从 2004 年至今累计提供的扶持资金仅为 3475 万元,并且与全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捆绑使用。 行政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 " 三乱问题 " 尚未得到根本性的好转;专业人才缺乏问题比较突出。民营企业的家族化管理,封闭了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培养,削弱了企业发展的后劲。五是 " 融资难 " 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一方面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目前全市民营企业 95% 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债权融资、上市融资、风险融资、私募融资等现代融资手段还没有破题,另一方面是贷款难度加大。民企担保主要以土地、房产作为抵押,但受国家政策或者 历史 遗留问题等原因,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困难,使贷款受阻。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整体部署, 以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牢牢抓住成长型企业这条主线,努力发挥社会服务体系的推动作用,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要工作目标和打算是: 主要工作目标: 2008 年,计划 全市民营经济(含一、二、三次产业)实现增加值 1036 亿元,同比增长 15% ;营业收入 3717 亿元,同比增长 16% ;实现利税 321 亿元,同比增长 16% 。其中,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计划实现增加值 479 亿元,同比增长 15% ;营业收入 1518 亿元,同比增长 16% ;实现利税 167.8 亿元,同比增长 16% 。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提高认识,在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上下功夫。 一是 建立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积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与协调, 建 立定期工作交流机制,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营造 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认真 贯彻条例精神, 加大实施《条例》的贯彻协调力度,优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三是结合国务院发展民营《三十六条》和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尽快出台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 二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在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服务上下功夫。 一是努力加强县区组织机构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完善和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充实队伍,健全机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以 "六大服务体系"为主要内容, 筛选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管理运作规范"的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服务队伍和网络,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鼓励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优质服务。同时,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评价考核标准,并进行表彰奖励。 三是继续开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平台建设。对诚信发展、依法经营、社会责任感突出的信用企业在享受政策、推荐省级成长型企业、进入各商业银行优秀客户培植计划等工作中予以优惠。计划每年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百家诚信民营企业"评选,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 (三)创新融资渠道,在努力 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上下功夫。 一是继续开展分区域、分行业银企对接活动。以 " 小型、专业、对口 " 为目的,以注重实效为标准,今年力争在天桥、历城、章丘、长清、平阴召开五个小型银企对接会,加快企业融资步伐。二是继续支持县(市)区建立地区性担保机构。按照 " 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提高服务、扶持重点 " 的思路,加强对现有担保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三是继续支持企业以各种方式直接融资。按照全市加快上市工作会议的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同时,按照 " 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 " 的模式,积极探讨并运作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的新路子。 (四)加大支持力度,在 增强中小企业增长活力上下功夫。 一是正确把握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侧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对成长型企业在素质培训、上市辅导、信用建设、信息化推进等五个方面提供组织和指导;二是与财政局联合,尽快制定《成长型中小企业统计快报制度实施细则》,为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制定具体方案。同时,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协调财政、统计部门,全面落实成长计划的各项政策措施。三是积极培养中小企业成长壮大。从今年起,每年选择 200 家成长型好且销售收入低于 500 万元的小工业企业,通过信贷支持、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等措施,培育成为规模企业。协调财政部门设立中小企业培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小企业贷款担保额度较大的担保机构予以补助。 ( 五 ) 强化队伍建设,在不断提高企业家政治待遇上下功夫。 一是给予优秀民营企业家以更高政治待遇。与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单位联合,每年组织评选 " 济南市十大民营企业家 " 活动,以市政府名义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并分别授予 " 五一劳动者奖章 " 、 " 三八红旗手 " 等荣誉称号。二是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政治素质。每年组织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进入各级党校进行学习和进修,提高企业经营者政治和专业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全市民营企业家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 , 教育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自律,加快发展。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与市电视台联合,开辟《创业英雄》栏目,重点宣传创业事迹与历程,与《济南日报》联合,开辟《民营天地》专栏,重点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介绍各县(市)区发展民营经济的先进经验。加快创办民营经济网站,搭建信息平台,形成关心支持爱护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 建议成立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担任组长,有关市直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每季度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度,对急待解决的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实行现场办公。 (二)筹备建立中小(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借鉴南方先进城市经验,建议成立 以中小企业为特定服务对象的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一是对全市中小企业"六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二是对民营企业在资金、土地、规划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积极汇总反映 。 (三)建设济南市民营工业园。 建议学习南方经济发达地区建设民营工业园和功能区块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指导各县区在其主要工业园区周边规划建设功能完备、主业突出、特色明显的民营工业园,在土地使用、规划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享受政府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由全市园区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制导和服务管理。 (四)建立完善统计制度和扶持手段。 一是建议市统计局按照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重新充实有关统计数据科目,完善统计方法,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民营经济统计方法。同时,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要求,取消由市经委沿用农业部乡镇企业司的统计方法。二是建议 单独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规定,必须单设扶持资金。目前我省 17 城市只有我市和东营市没有单独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