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堵润钰;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久负盛名。去年在南京先锋买了一本,迟迟没有开读。可以说《无人生还》是一本情节流畅无瑕疵的作品,然而却不像东野圭吾的作品,有吸引人一气呵成读完的魔力。 一个人走在夏天的校园里,觉得福尔摩斯应该是一个很无聊的人。一个人留意行人,看树木花草,听蝉鸣车马,那么至少证明,他没有听音乐,脑子也没有一个胡思乱想的小剧场。一个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如果他出于职业习惯,把观察当做第一要务,那么他可能满脑子都是泥巴,毒药和凶杀案吧。 昨天和G在食堂等面,G把小票折纸。他说看见了食堂阿姨前一次在折千纸鹤。我一度很讶异——我常觉得G比我迟钝得多,走在路上不见泰山也是他。他跑去拿面的时候给了千纸鹤,回来告诉我,阿姨跟他说,他少折了两步。 倘若一个人习惯了两三人同行,那么他的脑海里是话头,是氛围,是新出的剧,是新衣服是三餐是期末考。如果一人成行,那么,满脑子都是大自然,或者满脑子都是他自己。 我以前常常觉得,几个人共同生活,能说的大概都是无聊的话,或者是老生常谈。说还不如不说。说这样的话,还不如自己想。 是什么把无聊的人们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呢?也许是巧合,也许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