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阿布拉罕.林肯在做律师时的两则故事。林肯出身在一个贫苦的家庭,父亲是个鞋匠,成年后,他当过水手、店员、乡村邮递员、土地测绘员,27岁通过自学考取了律师资格证,当上了律师。在做律师期间,他富于同情心,敢于主持正义,在诉讼活动中以说理充分、例证丰富、逻辑性强而素负盛名。 "田纳西州有水喝"是林肯刚当上律师时的一则轶事。轶事说,林肯获得律师资格证后,最初在弗州做律师。有一次,他应邀去旁听一个审判,法庭审理的案子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杀死了他的丈夫。这个女人的丈夫不仅虐待妻子,而且是当地的恶棍,吃喝嫖赌,横行乡里,做了许多坏事,是属于该杀的那种人。女人在一次受虐待时失手杀了他。法庭上,女人的律师举证了女人丈夫虐待妻子和在社会上作恶的大量证据,企图以此减轻女人的罪责。但根据弗州当时的法律条文,女人仍然是死罪。 休庭时,林肯就站在那个女人身边,那女人侧头问林肯:"我口渴了,哪儿有水喝?"林肯立刻轻声告诉她:"田纳西州有水喝。" 这是一句暗示。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各州之间的法律差异很大,在田纳西州,这个女人的案子,不仅可以免除死罪,而且还会判得很轻。 这个女人悟性很高,她借去洗手间的机会,跳窗逃跑,并到田纳西州法院投案自首。结果,女人不仅免除了死罪,而且只坐了很短一段时间牢就出狱了。 至于林肯,作为律师,也没有违反规则,不存在教唆罪犯的嫌疑。 "10月18日是上弦月"是林肯已经是有名律师时发生的事情。故事说,有一次,一个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被人诬告为图财害命。小伙子有口难辩,被判定有罪。阿姆斯特朗的父亲生前是林肯的好朋友,可以说林肯是看着阿姆斯特朗长大的,他熟悉这位老朋友的儿子,他为人向来忠厚老实,不可能干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主动上门要求做阿姆斯特朗的辩护律师,并以辩护律师的身份调阅了全部案卷和到现场实地勘察,很快掌握了全部事实。他认定,阿姆斯特朗是受人诬陷而蒙冤受屈的,他要求法庭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法庭碍于林肯的名望,同意重新开庭审理。 初审的案情是:证人福尔逊一口咬定,在10月18日的半夜时分,在月光下,他在一个草垛后面,清楚地看见阿姆斯特朗开枪把人打死。 重审法庭上,林肯直接质问证人:"福尔逊先生,你敢当众发誓,你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看清的是阿姆斯特朗,而不是别人吗?" "是的,我敢发誓!福尔逊坚定地说。 "你站在什么地方?"林肯问。 "草堆后面。" "阿姆斯特朗在什么地方?" "大树下。" "是草堆西边的那棵大树吗?" "是的。" "你们两相距近三十米,你能认清吗?" "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正照在他脸上,我看清了他的脸。"福尔逊说。 "你能肯定是十一点吗?" "完全可以肯定。因为我回到屋里时,看过时钟,是十一点一刻。"福尔逊说得毫不含糊。 林肯正气凛然的目光突然离开福尔逊,把脸转向听众,他语气坚定地宣布:"证人福尔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肯定被诬告人收买了!" 这个意外的结论,让法庭上的人大吃一惊,就连主审法官,也瞪大眼睛,惊讶地望着林肯。 法庭里鸦雀无声,人们都在期待林肯说出理由。林肯环视一下法官和听众,郑重地说:"证人发誓说,他在10月18日晚上十一点,在月光下看清了阿姆斯特朗的睑。可是,10月18日那天正是上弦月,十一点时月亮已经落下去了,哪里还有什么月光?" 法庭一片哗然。林肯挥挥手,示意大家静下来。当法庭重新恢复宁静的时候,林肯接着说:"再退一步说,即使月亮还没有完全落下,还挂在西天边上,月光也只能从西往东照射过来,而遮挡着福尔逊的草垛在东边,阿姆斯特朗站在西边的大树下,如果阿姆斯特朗的脸面向东边的草垛,也就是背对月亮,月光根本照不到他脸上;如果他不是面向草垛,证人看到的只能是他的背影,从近三十米远的地方,从被告的身后,能看清被告人的脸吗?由此证明,福尔逊所说的‘月光很亮,正照在他脸上,我看清了他的脸’,是一句彻头彻尾的谎言!" 法庭肃静得连掉一根针都能清晰听见,接着是一瞬间 的骚动,然后爆发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林肯以无可辩驳的论证揭穿了证人的谎言,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打赢了这场官司。一锤定音,法官庄严宣判:阿姆斯特朗无罪,当庭释放。 作者感言:读了这两则故事,我们由衷佩服林肯的才思敏捷和过人智慧。"田纳西州有水喝",在不违反任何规则的前提下,以暗示的方式向女人传递了信息,不仅保住了女人的性命,也维护了道义;"10月18日是上弦月",更是环环相扣,以无懈可击的逻辑推论,揭穿了证人的谎言,不仅打赢了官司、拯救了无辜,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但我们千万不要忽视,在林肯才思敏捷和过人智慧背后,是他善良正直的人格和广博深厚的知识。而后两者恰恰是他成为著名律师和卓越政治领袖的基石。没有善良正直,他不会积极为那位失手杀死恶棍丈夫的女人提供信息,也不会主动为阿姆斯特朗翻案;不谙熟各州的法律条文,没有丰富的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即使有心帮助那位女人和阿姆斯特朗,他也无能为力。 林肯一生同情弱者,坚持正义,在当律师期间,他为当事人辩护有一个条件,即当事人必须是正义的一方。许多穷人没有钱付律师费,但只要告诉林肯:"我是正义的,请你帮我讨回公道。"林肯就会免费为他辩护。据说,有一次,一个很有钱的人请林肯为他辩护。林肯听了那人的陈述,发现他是在诬陷好人,于是就说:"很抱歉,我不能替您辩护,因为您的行为是非正义的。"那个人说:"林肯先生,我就是想请您帮我打这场不正义的官司,只要我胜诉,您要多少酬劳都可以。"林肯严肃地说:"只要使用一点点法庭辩护的技巧,您的案子很容易胜诉,但是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假如我接了您的案子,当我站在法官面前讲话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林肯,你在撒谎。’谎话只有在丢掉良心的时候,才能大声地说出口。我不能丢掉良心,也不可能讲出谎话。所以,请您另请高明,我没有能力为您效劳。"那人听了,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离开了林肯的办公室。 林肯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几乎一生都面对挫折,他生下来就一贫如洗,9岁丧母,两次经商两次失败,甚至还有一次精神几近崩溃;先后八次竞选州议员、国会议员、参议员落败,但他愈挫弥坚。每一次,他都有理由放弃,但他从没放弃过,终于获得了成功。当选总统后,他领导了美国南北战争,统一了美国,废除了奴隶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与乔治?华盛顿、富兰克林?罗斯福被公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三位总统。他正直、仁慈和坚强的个性,永远被人怀念,马克思高度评价林肯说,他是一个"不会被困难所吓倒,不会为成功所迷惑的人,他不屈不挠地迈向自己的伟大目标,而从不轻举妄动,他稳步向前,从不倒退;……总之,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 我们从林肯身上,学到的不仅仅是他的聪明智慧和卓越的口才、辩才,还有他的正直、仁爱和不屈不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