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烧"治理奖励考核办法 根据《***镇"三烧"管理办法》第八条建立奖惩机制,特制定"三烧"奖励考核办法。 一、奖励基金分配 ***镇人民政府建立"三烧"奖励基金,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万元。**个行政村按户数划分大、中、小三个等级。***为大等级,每村基金*万元;***中等级,每村基金**万元;**为小等级,每村基金**万元。 二、奖励基金考核 1、以镇级"三烧"管理台账次数进行核减,一次减**元,到零为止。 2、发生森林火情的(区级队伍支援)第一次奖励基金基准数减半,第二次清零。 3、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5亩以上)的奖励基金直接清零。 4、对全年没有"三烧"并未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的村进行再次奖励,均分核减的剩余基金。 三、奖励基金兑现时间 下一自然年一月。 ***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