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心理学研究发现,对方的外在形象、内涵价值、社会条件、以及自身的需要、兴趣、理想、性格、修养等影响着对象的选择。 人的潜意识在择偶中起着重要作用。从童年起,我们就开始认识和接触异性,对异性产生好感,并把引起好感的某些异性形象潜藏在潜意识里,形成偶像。但性偶像的集中形成是在青年期。这时随着性意识的发展,性文化的全面输入,产生强烈的性欲求。于是在潜意识里,将日常生活、影视、书报中所认识、接触到的许多零散、多样的异性形象进行综合,形成一个朦朦胧胧的模糊形象,作为性想象的对象,抑压在潜意识里。它往往飘忽不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正是潜意识里潜藏着各因素糅合而成的异性形象,使您在茫茫人海中会选择他(她),而不是别人。当遇到某一异性,对方的某一形象突然唤醒潜意识中的偶像,有着似曾相识感,便会马上被吸引,一见钟情,产生爱情。 在两性交往中,个体的外表形象是引起异性好感并产生爱的首要因素。因为外表形象最易被人感知;外表形象合要求的异性,不仅会使人体验到生理的快感,而且让人享受到精神的愉悦。性吸引力的形成在于外表形象,它是以外在美,气质美和性感三方面吸引异性。 外在美表现在体形五官、皮肤、毛发、风度上,其中性感、气质美等风度尤具吸引力。 性感是启动性亲近的心理体验。它是美感中与性有密切关系的表征,能给异性以集中、强烈的感受。女性的性感表现在眼、唇、四肢及女性的第二性征上;男性的性感集中在躯体、肌肉和眼神上。 气质美是指寓于两性中能使对方相容并产生好感的心理特点,由力感、柔感、智感构成,通过外表、言谈举止表现出来。两性之间的气质吸引,正是一方的气质表征满足了对方潜在的心理欲望。对异性赞不绝口,并非对方长相好,而是因为对方的气质正是自己的心理潜在模式的再现。 许多人并不具性吸引力,但仍有异性选择,并被深深爱着。这是因为,在两性交往中,随着交往的深入,对方的内在美,如诚实、刚强、理想远大、品格高尚、能力强等品质被相恋的一方认识。这时内在美会弥补、掩盖外表形象的不足,平平的相貌可以完善起来,使人觉得很美,人们因此选择并深爱着他(她),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心理学上称为"审美错觉"。审美错觉是对审美对象深入体验后而产生意象形态的变化。 人的相貌是天生的,但作为审美形态,会随着人的情感变化而变化。此时,行为和心灵的美与丑,足以改变人对自然面貌的看法。但从对方的言谈举止中体验着内在的美好心灵时,每个会随之产生,其自然相貌在人眼中会变得格外美丽。由此可知,影响恋人择偶的决定因素还在于对方的思想、道德、个性等内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