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准生证进行生育是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的,在补办准生证时会有罚款。而准生证的办理也需要准备材料和跑流程的时间。本篇指南仅适用于北京地区,其他地区可作参考。 办理条件 01:
夫妻至少有一方为北京市户籍; 02:
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 办理材料 01:
基础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双方结婚证 (4)《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02:
委托他人代办的:授权委托书 03:
离婚后拟生育子女的,需提交: 历次《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查档章,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 04:
由于孩子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而申请的,需提交: 《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原件及相关病史资料。 05:
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 01:
【网上登记】 1、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 2、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打印。 02:
【现场登记】 1、携所需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 2、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完成办理 4、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3个工作日后) 注:你也可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办理地点和时间 01:
办理地点: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 02:
办理时间:以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工作时间为准 办理费用和时限 01:
办理费用:免费 02: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参考来源: 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 http://syz.bjchfp.gov.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