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乡村教师编制规模,北京市通过逐年核销工勤和教辅人员编制、分类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事业编制跨行调剂、切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途径,腾退出机动编制,优先用于乡村教师的统筹调配使用。此外,针对寄宿制乡村学校实际需求,北京确定按寄宿学生规模配备生活指导教师,尚未配备的应合理计算教师兼任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并相应增核绩效工资总量。(2017年12月29日中国教育报) 农村教育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布局中至关重要,占据着相当大的分量,是实现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关键。近年来,农村基础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学校的硬性办学条件与整体办学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然而,在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的同时,农村师资严重匮乏,已经成为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为了缓解农村教师紧缺的压力,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均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人员保障与工资待遇,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与方向性支持,农村师资问题得到充分重视。 然而,根据区域编制总量控制的编制管理原则,乡村学校大多规模小,生源少,按照教师编制比例标准,乡村学校个体样本的教师数量在满编的情况下仍然偏少,如百名学生的教师编制仅为七人左右,按照六个班建制核算,每个班级仅为1名教师。这样的编制分配制度,很难满足小规模乡村学校的学科搭配需求,人员合理配置的需要,直接制约与影响了农村学校开足开齐课程的需要。 要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不足的问题,不仅要做到足编配备教师,更需要根据乡村学校的实际教学需求,足额配备教师。优质而公平的教育,需要每一所学校在师资上都能得到严格保障,而不管规模的大小。乡村学校在教师编制核定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生师比的标准,更要考虑到班师比的要求,考虑到学科搭配的必要性。如此,才能满足课程开设的需求,才能保证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北京实行乡村学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并从源头上实施编制调剂,腾退出机动编制,优先用于乡村教师的统筹调配使用,切准了乡村教育的症结,为乡村师资建设提供了合理的解决渠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与借鉴意义。 正确合理的事业编制管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必要性,它可以避免人力资源成本的浪费,减低政府财政支出。教育事业编制管理,要为教育发展服务。乡村学校对师资的大量需求是客观事实,既不能因缺编而缺岗,更不能因为满编而缺岗。对于乡村学校,应当根据其实际发展需要,根据生师比、班师比、学科搭配、寄宿制生活教师岗位等多维度科学设置,足额配备,对于因编制总量控制原因造成的乡村编制不足,也应想方设法增加乡村教师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编外教师补充等有效形式,弥补编制的缺陷,从根本上解决乡村教师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