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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互联网众筹融资看文化投资模式


  从P.2.P网贷兴起、新兴产业项目互联网筹资到众筹平台获百万A轮投资,以众筹融资为关键词的新兴思维正在互联网世界蔓延,也引来市场各方的关注。众筹模式正在成为个人或小微企业通过网络渠道进行低成本融资的"草根渠道"。众筹平台在国内发展正在逐步进入大众视野,一批涉及影视、艺术、文学、科技研发、教育培育等多元化创新模式的众筹项目也日益涌现,其中包括债券、股权、捐赠、回报等四类主要模式。业界认为,仍处于起步阶段的众筹市场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众筹思维不仅拓宽创业企业融资渠道,同时也正改变传统的商业模式。
  动机:在市场上获得兴趣与爱好
  众筹,译自英语crowdfunding,顾名思义是一种企业或个人通过某项目直接向大众进行筹资的新融资模式。众筹模式起源于美国,广义而言,教会捐赠、竞选的募资都是众筹的雏形。而众筹真正成为一种模式是在一家名为Kickstarter的网站出现之后,与传统项目融资不同之处在于,众筹项目的投资方是大众,他们决策投资的主要动机是兴趣爱好而不是利益回报。事实上,参与众筹项目的投资方一般不会享有项目的版权或者现金回馈。他们所得到的回报是项目方在发布项目时预先承诺的精神或实物奖励,比如一个点名感谢、一张电影票、一个签名的周边产品或是与项目负责人的一次线下聚会等。
  所有的众筹式成功都集合了这些经典元素:一个听上去颇具吸引力或是创意的项目、一群狂热的支持者直接向这个项目发起捐赠赞助。
  此前,一位美国爵士新人通过众筹方式,成功募集资金制作唱片,令自己一张去年已在美国地区发行的专辑《WayDown Low》从去年七月中旬开始陆续"登陆"英国及全球各地,并展开延续到全球巡演,可以说是新媒体时代的(老)爵士传奇。让我们在听着Kat Edmonson清新娇柔的爵士音乐的同时,也来了解一下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众筹模式。新兴的"众筹"平台,除了能够为独立音乐人带来资金支持、完成唱片制作,同时也是测试市场反应的好方法,市场给出的答案到底是带感叹号的"我们支持你",还是持保留态度的"谢谢,不过……还是请继续努力",看项目是否成功就知道。
  筹资:或许不仅仅是动画梦想
  所谓"众筹"即大众筹资,艺术家、小企业家通过在网络上展示创意,向大众募集资金,国内首个众筹网站"点名时间"诞生已有两年,海色网、好梦网、点火网、众意网、追梦网、淘梦网等众筹平台随后纷纷建立,使"众筹"逐渐进入大众视野。或许100万元的融资额并非大数目,但因为"众筹"这种特别的融资形式,具有了不一般的意义——或将成为中国动漫产业发展史上一个时间节点。
  此前,"动画电影大鱼海棠"官微发布的一条微博在年轻人中被广泛转发,这条微博的内容是,本土原创动画《大鱼·海棠》联合"点名时间"发起"众筹"项目,寻求网友资金支持。去年6月25日,有妖气原创漫画梦工厂的网络动画《十万个冷笑话》的同名大电影项目,在"点名时间"网上募集资金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提前50多天宣告完成筹资目标。
  打开"点名时间",这一时期同时上线筹资的电影项目还有深受青少年喜欢的《十万个冷笑话》、兔斯基作者王卯卯《收集100个爱的故事做动画》等。这两年,通过向网友筹措资金进行影视、音乐等艺术创作,金额上下皆不封顶,这已成为艺术创作一个新的筹资方式。以《十万个冷笑话》为例,该作品漫画动画化一年多来,在网络上共放出10集,总播放量已经近亿次。而《大鱼·海棠》之所以能在10余天里吸引了1800多人支持,募资额近80万元,其原因正在于该项目这几年不断铺垫和积累起来的关注度和人气。
  创意:与小微文化项目同向而行
  相对于传统投资模式,"众筹"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颠覆。中国创意产业发展至今,如何拓宽投融资渠道越发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从整体看,中国创意产业靠市场盈利的并不多,传统的银行、基金等投资机构对创意产业的投资比较谨慎,因此,依靠社会大众的闲散资金而"投资人"又不与片方分享版权的众筹模式,出现得格外恰逢其时,可谓与中国动漫产业的融资需求不谋而合。尽管像《十万个冷笑话》、《大鱼·海棠》这样的高人气动画项目毕竟不多,但相对于百万元的筹资额,几万元甚至几千元的小型、微型项目显然更容易成功,对前期品牌铺垫的要求也不是太高,因此,相比高成本的动画,相对低成本的漫画或许更适合采用众筹方式来融资。
  众筹模式是一个很好的融资渠道,可以预见,众筹模式或将成为中国创意产业比较热门的一个融资途径。对大众来说,从消费创意产品到为了一个尚未诞生产品的文化创意预先埋单,是一种购买行为前移的表现。这种前移意味着信任的前移,在最初阶段它可以由好奇心驱动,但能否持续长久最终还要取决于中国创意产业的品牌构建。当《十万个冷笑话》成为中国首部以众筹方式融资成功的动画电影时,众筹模式已经完成了与中国创意产业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但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模式,众筹在中国目前还缺乏专门的行业监管政策。通过众筹方式融资只是项目的启动,而项目能否最终完成,完成后可否向投资者兑现承诺?这些还都是未知数,如果不能完成或者不能兑现承诺,后续可能就会涉及法律问题。
  呼唤:法律与监管
  目前,民间融资渠道不畅,非法集资以各种形态频繁发生,引发一些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众筹模式在形式上似乎已经同时满足了四个要素,即:未经审批、通过网站公开推荐、承诺一定的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众筹模式与非法集资是有本质的区别。一方面,从一开始,项目发起方、平台即众筹平台运营主体及支持者(或称出资方)均能清晰地认识并预见到,双方并非存贷款的法律关系。支持者的出资不是以获得利息、固定回报或高额回报为目的,而是一种项目资助、捐款,或是对模型产品预付款的性质。另一方面,在资金管理方面,由于筹款、扣除管理费、向项目发起方划款都涉及资金,平台有义务对资金进行安全、有序的管理,这也是防范其自身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同时,在众筹网站的监管、公司自律以外,"众筹"在建立健全诚信机制、行业规范、孕育市场方面也是大有文章可做。总之,作为一个新兴的筹资渠道和手段,"众筹"在法律和监管的框架下恐怕还会有相当的历程,而期待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出|台,也还要做出大的努力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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