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度组织生活会总结 根据…关于认真开好2019年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社区开展组织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都紧紧围绕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同志对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了客观、中肯的评议,会议取得实效。现将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高度重视,会前充分准备 1. 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结合"宣传贯彻十九大,优秀讲师进支部"行动,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开展1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对没有组织集中学习、学习研讨质量不高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 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对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个别访谈、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和意见梳理。 谈心谈话务必真实深入、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搞形式,对谈心谈话质量不高、未征求到实质性意见的,要重新谈心谈话。 3. 对照要求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有关党支部建设的要求,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党员要对照党章要求,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作用发挥、遵规守纪等方面,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作为监察对象的党员,要查找是否存在收受名贵土特产类特殊资源,用名贵土特产类特殊资源送礼等不廉洁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承诺践诺情况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想当然""空对空"。要根据查摆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初步拟定查摆问题清单、整改项目清单、落实结果清单。 三、做好会议筹备 开好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班子说明交心谈心、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 党支部委员会要综合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支部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清单"进行细化,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研究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程、民主评议党员细则等事项,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 四、述职评议客观公正评定 党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 评议支部班子。组织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2.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带头,组织党员汇报"担当有为、狠抓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依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分党小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和岗位职责,结合发挥作用情况,讲真话、说实话,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能自说自话,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3. 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要结合制定的民主评议党员细则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测评对象,但要对其他党员进行评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不能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 4. 评定党员等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要综合日常工作表现,结合星级党员评定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杜绝"评先不评差",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向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五、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进行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党员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完善建立"整改清单"。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清单"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要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每季度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