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明末以前,我国的冶金技术,在采矿、冶铁、制钢、铸造、锻造和锌的冶炼等方面一直处于世界先进地位。 明代冶金生产,主要是是铁、铜、锡、银、金、铅、锌等,产量和规模大都较宋元时期有所增长。洪武末年,朱元璋取消了限制民间开采铁矿的禁令,促进了民间炼铁业的发展。这时期炼铁的规模也是空前的,如遵化铁场的大鉴炉高1丈2尺,一炉可容矿砂两千多斤;正德四年(1509年)投入生产的炼铁炉10座,年产生铁49万斤,炒钢炉20座,年产熟铁21万斤,钢铁6万斤。铁场多设在矿山、林区附近。有些铁场包括开山采矿、伐木烧炭、矿石冶炼、器具制造以及相互间的运输等,有科学合理的安排与布局,已经初具联合企业的雏形。生产的铁制器具有铁锅和农具等。广东佛山是明代的重要产铁地之一,这里的铁矿品位高,质量好,致有"铁莫良于广铁"之说。佛山铁锅,驰名中外,远销南洋各地,是当时广州出口货物中的重要商品之一。 江西德兴、铅山的铜场和云南的铜场又有很大发展,据记载"大场丁六七万,次亦万余"。最大的汤丹铜场,产量最高年产1,300万斤,可见其规模之大。 明代铸造的万钧钟(永乐年间,即1403?1424年间铸的大钟,现存北京西郊大钟寺内,钟身高5.9米,外径3.3米,内径2.9米,重约42吨)和锻造的千钧锚,不论从铸、锻技术和生产规模看,在当时世界上都是比较先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