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日休的《皮子文薮》、陆龟蒙的《笠泽丛书》、罗隐的《谗书》里的小品文,被鲁迅称为"正是一塌糊涂的泥塘里的光彩和锋芒。"以正面笔墨写反面人物的《水浒传》,所写的社会和活跃在其中的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物,无疑就是一塌糊涂的泥塘,官场腐败,社会黑暗,人性丑恶,天良沦丧。可是在这样一个"一塌糊涂"里,却也有一些人性之善良人格之正直的光彩和锋芒。 孙定就是一个堪称"光彩与锋芒"的人物。孙定的职业是当案孔目,是司法部门负责检控案子书写诉状判词的官员,不是大官,而是小吏。可小吏不可小视,如果会用权,也能牟取到很大的利益,就像宋江,也只是一个押司,他就很能操作,所以能够得到很多横财或灰色收入,用来仗义疏财。孔目作为一个可以断人生死轻重的检察官,自然更有利可图。但孙定不像宋江那么滑头,那么能够运作,只是因为他"为人最鲠直,十分好善"。 孙定应该是司法系统里的老职工了,所以林冲的案子一到他手里,他马上就知道这里面的曲折。用书上的话就是"他明知道这件事,转转宛宛"。于是他前去藤府尹的府上,向知府说知就里,他禀道:"此事果是屈了林冲,只可周全他。"在上级领导面前,他没讲什么客气,一上来就很直白,这个案子是冤枉的,而且不容置疑地亮出自己的观点:只能周全林冲。他与林冲不是亲戚,也没有勾勾搭搭,他完全是秉公办事,所以理直气壮,义正词严。 而府尹是有顾虑的:"他做下这般罪,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问他‘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怎周全得他?"做过官的人都知道,官场的倾轧,知道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硬道理,所以要想混好,一般情形下是唯上不唯下的,一心一意讨好巴结上级,不要说往上爬要献媚奉承,就是从明哲保身计,也要小心翼翼,得罪了再多的群众都不要紧,得罪了领导就铁定没有好果子吃。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只要专制政权存在一天,这样的现象就永远一成不变。在府尹而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太尉一定要这样定案,我们又怎么能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周全林冲呢? 一听府尹是这种态度,直性子的孙定就不管不顾了,他很尖锐地问:"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这话问得直指要害,对府尹的话作了最有力的反制,犯人既然交给了开封府,就应该由朝廷的开封府来定,而不应由太尉先入为主,如果明明知道这是一起冤案,而硬要按长官意志办事,那么国家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朝廷就不如私人。结果这样的话一出,府尹就斩钉截铁地说他是胡说。孙定要的就是这话。于是,他说了这整本书里最让我解气也是最有抨击性最像皮日休陆龟蒙罗隐小品文一样的话。我要把这段话单列出来,看看在这样一塌糊涂暗无天日的世道里,还有这样的一个人说了这样一段话: "谁不知高太尉当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却不是他家官府。" 话不多,可是一个个字都那么尖锐,那么锥心,那么愤激。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高太尉本人还有"一人得道,鸡犬飞升"的他的那一大家子人,都是无恶不作、为非作歹、肆无忌惮、眦睚必报的货色。想杀谁就是谁,要剐谁谁就只能任凭宰割,这样的腐败这样的黑暗,在孙定心里已经堆积了太多,积存得太久,所以林冲一案,让他再也不能坐视不管。对自己的直接上司说顶头上司的坏话,这可不是不怕官就怕管的问题,这可是一种"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为,也是一种豁得出去的勇敢。 府尹这个人肯定也不是一个坏人,如果是太尉的走狗,那孙定可能也会有所顾忌。果然,府尹说:"据你说时,林冲事怎的方便他,施行断遣?"具有最终裁决权的最高领导,终于被说服,他心里残存的一点正义感被调动起来,所以才会问计于孙定。他自然希望既能够开脱林冲,也能够在太尉那里过得去。 孙定的老练聪明就显示出来了,他只改了两个关键词,一是把"手执"改为"腰悬",一是把"故入"改为"误入",这样,两词之差,就在量刑的时候,相差十万八千里了。按高太尉的词判,那是死罪,按孙定改的,就是有期徒刑,服劳役了。孙定的意见是判林冲"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两方面都照顾到了,因为林冲本无罪,一在"看林冲口词,是个无罪的人。"二在"只是没拿那他两个承局处。" 最后滕府尹也就按照孙定的判定,去高太尉面前,再三禀说林冲口词。致使"高俅情知理短,又碍府尹,只得准了。" 孙定大家都唤做"孙佛儿",林冲的命,就这样被孙佛儿一力保全了下来。 作为国防部长的高俅,一定要害死林冲,而作为开封府的当案孔目的孙定,则要极力保全林冲,这就会形成激烈的矛盾冲突,孙定岂能不知其中的凶险其中的利害?可是他竟然就不买帐,他的不畏强暴,不怕强权,是要有相当的勇气和胆魄的。不鲠直,不正派,不会如此不计后果。 在脊杖林冲二十的时候,孙定好人做到底,通过他的维持,打得并不毒辣,对林冲没有造成极大伤害。所以,孙定不仅仗义,而且还很善良。 在一个腐朽拆烂污的社会,还能这样出污泥而不染,值得我们敬重。如果这不是小说而是历史,孙定,虽然是一个小人物,却会因为他的高节,而"定"在光彩的史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