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美国企业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 7月28日,美国证交会公布了一份有关美国不干胶标签材料巨头艾利•丹尼森公司在中国行贿事件的行政诉讼档案文件,并接受了艾利 • 丹尼森20万美元的巨额罚款建议,并要求该公司立刻停止在中国及其他地区的行贿行为。 艾利•丹尼森为什么要自揭家丑? 事出有因 在中国10年内至少调查的50万件腐败事件中,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洋贿案"近年集中曝光,反映了国际资本逐利的本质,但也隐然显出跨国公司海外扩张战略向本土化潜规则的妥协。 究其基本原因,正在于长期以来我们对跨国公司"天使化"角色的认同,但市场越往纵深发展,竞争下日益滋生出来的潜规则成为考验跨国公司定力的难题。 另外,在中国法律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违规成本很小。比如,跨国公司在中国出现违法违规时,它们受到的制约和付出的成本很小,有时甚至可以最终逃避制约和处罚。 但是,作为全球性企业艾利•丹尼森,为什么会通过其企业法务部门如此主动地自揭家丑,难道不担心其企业形象受损? 实际上,艾利 • 丹尼森完全是从商业利益出发,按照非常严厉的美国《反海外贿赂行为法》规定,美国的公司在海外有贿赂行为一旦被查,其总部、跨国公司的所有集团都将受到法律追究,而且也将取消其在美国政府的采购订单。有些公司甚至会因此失去赖以生存的合约。艾利 • 丹尼森通过公司法务部门自揭家丑,应视为企业的一种风险管理。对中国企业来说,应引起反思。 降低商业损失 正所谓天下没有无风险的生意,生意越大,公司面临的潜在风险就越多。对企业来说,遵守尊重国内外的法律精神,通过开放公正的公司活动,以成为中国值得信赖的企业公民为目标。不法获得利润是不被允许的。 所以合规、合法便是对于一个企业的最低要求。但如果是不合规,甚至触犯法律,企业应该让法务部门评估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不过,许多中国企业的法务部的作用仅停留在合同评审、草拟法律文书,或者处理经济纠纷,从整体来看我国企业对法务部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法务部比不上业务部门,大多属于二、三级部门,挂在总经办、财务、监察等部门之下,而且法务人员薪酬福利较低,较难留住优秀的法律人才。 而类似艾利 • 丹尼森法务部门主动报案,其意在于降低企业承担的商业损失。因此中国企业应该鼓励法务部门成为全能风险管理者,不仅处理多领域的法律问题,对于不同部门的需求和决策过程有全方位的了解,而非单纯成为某个领域的法律顾问。 * 作者系上海金融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