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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委综合改革创新项目


  探索政务公开"阳光透明"模式
  构建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
  
  
  ***市立足农业人口大市的实际,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透明运行,探索建立了"阳光透明"模式,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市政府将市人口计生委列为全市首批3家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之一。
  一、创新背景
  1、农业大市的实际迫切需要创新工作载体。***市总人口155.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8%,是传统的农业人口大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农村。做好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始终是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的"重头戏"。多年以来,各级党政组织积极寻找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方式和载体。2009年,以贯彻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实行行政权利公开运行,让人口计生行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
  2、人口计生职能的转变迫切需要创新工作举措。随着人口计生法制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对政府部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人口计生工作正由"社会防控" 向"服务群众"转变。创新实施政务公开"阳光透明"模式,较好地转变了计生工作方法和思路,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基础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村民自治等各项工作公开于村级政务公开栏中,潜移默化地将计生政策送入千家万户,加快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3、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迫切需要创新工作机制。长期以来,由于基层政务公开制度的不健全,加之行政村合并、村干部职数减少、村级计生行政事务处理不及时等多种因素,影响了群众对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群众合法生育权益难以保障。实施政务公开"阳光透明"模式,推动了村级计生宣传倡导机制、政务公开机制、村民自治机制、专线队伍建设机制的建立健全,最大程度地激发了群众参与计生工作的热情,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成本,提高了实际工作成效。
  二、创新实践
  一是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市乡村层层规范建立政务公开制度,计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全面公开,保障群众人口计生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各级政务公开栏常年公开计生法律法规、计生"两项纪律"以及免费技术服务、计生奖扶政策、社会扶养费征收、批准再生一孩、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病残儿医学鉴定等工作条件、标准、流程。村级计生公示栏对批准再生一孩人员,实行月公开制度,每月定期公开;对奖扶金发放,实行半年公开制度,每半年定期公开;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实行年公开制度,每年底定期公开。群众对计生工作情况实时掌握,实时监督。
  二是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计生系统内部管理,真正做到用好的制度管人,用好的制度办事。今年以来,计生服务机构先后建立健全了"一站式"服务、政务公开、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岗位责任、文明用语、考勤考核、财物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逐一明确计生人员的岗位职责,对服务对象一律实行首问接待、文明用语。各个岗位均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各乡镇世代服务机构均建成信息收集管理、流动人口服务、行政事务办理、政策法规咨询"一站式"服务大厅,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世代服务形象。
  三是健全挂钩调研机制。将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一个片,联系一个乡镇,机关中层干部分别挂钩联系1-2个乡镇。班子成员定期带领分管科室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开展计生调研活动,掌握基层计生工作实际情况,做到讲实话、说实情、报实数,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计生参谋作用。今年以来,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撰写计生调研文章12篇。
  四是健全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去年底,市人口计生委开通"12356"阳光热线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渠道,阳光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群众来电126人次,及时反馈、答复群众的投诉和建议,答复率100%。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走进电台"行风热线",通过空中电波接听、答复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意见,群众满意率100%。日常工作中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主要负责人都亲自批阅,明确专人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信访答复率100%。
  三、创新效果
  一是健全了行政执法制度。近年来,全市围绕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规范的行政执法机制。先后制定并完善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流动人口均等化实施意见》、《批准再生一孩工作程序》、《计生信息统计规范化实施意见》等各类计生行政执法制度,做到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二是规范了行政权力运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对机关人事变动、大额资金使用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奖扶资金发放等重大事项,坚持实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讨论、民主决策、阳光操作,严格按集体决策的要求办事,将公共权力的运行置于集体监督之中。经市行政权力公开运行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市人口计生委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6项行政权力。目前,市人口计生委再生育一孩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等行政权力均实行网上公开运行,增强了政策的透明度,做到零投诉、零上访。 
  三是规范了政风行风监督。在全市614个行政村中,共聘请13771名村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协会会员、中心户长和已婚育龄群众,组建计划生育基层行风监督员队伍。定期对行风监督员开展电话调查,近年来,共调查行风监督员3.5万人次。每年定期开展计生行风评议活动,组织育龄妇女、农民兄弟、流动人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开展行风评议。近年来,计生委机关在全市市级机关民主评议中,均排名前列。社会各界对计生工作满意度均达98%以上。
  四是推进了计生村民自治。全市结合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认真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自治协议,健全村务公开、中心户长议事、民主监督等制度体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评议权、监督权,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计划生育中心户的民主监督作用。计划生育中心户长帮助和监督所联系户的批准再生育一孩审批把关、奖扶、特扶对象资格审核、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计划生育帮扶对象的推荐等工作。中心户长定期向所联系的群众收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一级组织反馈。全市9600个中心户很好地发挥了宣传教育点、信息采集点、村民议事点、邻里互助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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